真、善、美三位一体。人生的一切活动,都是通过对假恶丑的斗争达到真善美的状态和境界。抽象地说,人生的“真”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人生是什么?人生的“善”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人生应当是什么?那么人生的“美”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人生能够成为什么?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讨论人性所能达到的限度,人生所能达到的可能状态和境界。美要以真和善为基础,真和善还要加上“出色的情状”,向美的境界升华。真只有变为善才有力量,善只有向美的方向转化才能实现其价值。在美之中有体现真实的纯朴,又有体现善行的崇高。美与真的统一是纯朴;美与善的统一是崇高;真善美的统一,就是人生的不朽。
一切都由必然性而产生: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卡耐基认为,人生达到了真与善,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境界,可以理解为人生按照理想所实现的状态和对这种状态理解的程度。人生对人所显示的理想状态以及人对这种状态的觉解,就人生美的境界。
人类对美的认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难以考察,但可以从古代的文字中看出人类早期对美的觉解。在中国古代的甲骨文中,“美”字从“羊”,从“大”。这里包含着什么意义呢?人们作过这样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说,羊在古代为六畜之优,用于膳食,肉嫩味鲜,所以美。在这种意义上,美与善同义。所以有“羊大为美”的说法。第二种解释说,“美”字结合了“羊”和“人”之形,意味着在人身上披一张羊皮,或头上带羊角,就显得漂亮、英武,所以美。这种意义上的美,也是与善同义的。以上两种解释,都是与人类的吃、穿、用相联系的,即从人生的需要和效用上解释的。这两种解释的意义比较符合古代人的生活方式,符合畜牧生活和舞蹈服饰等的需要。按照这种解释,美产生于人类的生活需要,具有效用性或功用性,美就具有善的意义。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中国古代文字中,不独美字有从羊的结构,还有其他一些字也有从羊的结构,如“羲”、“善”、“祥”等。因此,不能只从感性的效用、功用上,来解释羊与大相结合的意义,还应该从古代人的宗教意识和祭庙活动上,来理解美字结构的意义。《论语》中有“告朔之饩羊”的说法。意思是说每月初一祭庙活动要用活羊,由人背着羊去祭庙,这羊就是祭祀用的牺牲物。羊与大的结合,就包含着为祭庙而牺牲的意义。古文“羲”字,是我字上面加一羊字,意味着祭庙牺牲体现着义礼的规定。把祭庙用的“羊”放到祭台“莒”上,就有了“善”字。善与牺牲相联系,对人来说,就意味着在付出极大牺牲以致献出生命时,就达到了美的境界。因此,美作为精神价值,要比善更高,可以说是善的升华,善的至极。这个最高境界,用中国儒家的人生哲学范畴表示就是所谓“圣”。
超凡入圣,就是指超出世俗凡人的水平所达到的至善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美不只是意味着视觉、听觉上的愉悦,还是由心灵达到的精神境界,体现着人们高尚的思想情操。这也就是孟子所说:“充实之谓美”,朱熹所谓:“力行其善,至于充满而积实,则美在其中,而无待于外。”善就是内在的人格美。
上述三种解释,归纳起来就是两种,即把美理解为感性的、功效的价值,或理解为精神的、牺牲的价值。前者是功利的、外在的、客观的性质,后者是非功利的、内在的、主观的性质。这种觉解在西方,以及在东方的印度,也有大体相同的内容。
古代希腊有过关于什么是美的争论。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说,苏格拉底为了回答论敌提出的“什么是美”这个问题,向他的朋友希庇阿斯请教,于是两个人对什么是美的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一开始,希庇阿斯不以为然,认为这是一个毫无价值的问题。当苏格拉底问他“什么是美”时,他毫不迟疑地回答说:美就是一位漂亮的小姐。显然,这个回答没有把美与人的美和物的美彻底地分开,没有从根本上去理解美的含义。
既然太阳上也有黑点,“人世间的事情”就更不可能没有缺陷。
——[俄]车尔尼雪夫斯基
苏格拉底听了希庇阿斯的回答以后,抓住他的错误,哲学上的美和具有事物和人的美是不同的。美是使事物或人成为美的那种性质,事物或人有了这种性质才能成为美的。他反驳说,如果说美就是漂亮小姐,那么漂亮小姐就是使美的东西或人成为美的原因。如此说来,一匹漂亮的母马也是美的,一个漂亮的竖琴也是美的,一只精制的汤罐也是美的,这些东西的美怎样同漂亮小姐联系起来呢?希庇阿斯不服气地辩解说,这些东西固然可以说是美的,但是不能与漂亮小姐相提并论。
苏格拉底又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的,最美的汤罐比起漂亮小姐也是丑的。但是漂亮小姐比起神来,也是丑的。因此,用自然的事物或人给美下定义是不合乎道理的,因为它们在一种关系中相比是美的,在另一种关系中相比就可能是丑的。所以,美不能是指美的东西,美的人,而应该是指美的东西或美的人之所以美的性质。这种性质本身就是美的,它加到什么东西或人身上,从而便具体的事物和人具有美的形象。
争论还没有结束。希庇阿斯又提出这种特别性质的东西,只能是黄金,是金钱,或是健康的生命和优良的品质等。后来他又提出“美就是恰当”。这种说法比起前面那些答非所问的说法来,倒是表现出思考的重要突破,离开直接的感性认识而进入了抽象的概括。但是,在苏格拉底看来,恰当只是一种外表的美,还不是实在的美。他所寻求不是实在的美,而是精神境界的美。
为了引导希庇阿斯从实在的性质上理解美,苏格拉底又从不同的侧面对美作了规定。他先是说,“美就是有用”,凡是有用的,就是美的,没有用的就是丑的。但这只是强调了效果的、外在的性质,这样规定也还不能概括人的美。于是他又从人实现某种效能的良好目的方面,对美作了规定:美就是有益的、善的,美与善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与善之间有因果联系,美是善的原因,善果就是由美好目的产生的,因此“美是善的父亲”。后来他又提出:“美就是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或“有益的快感”这就涉及到审美领域的问题了。
这场争论虽然没有得出最后确定的结论,但他们的探索和《对话》却成了美学界的《圣经》。从那以后,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美的观点。例如,说美是“因其为善而使人感到欣悦的那种善”,美是“各种因素之间的令人愉快的关系”;“美就是指望中的善”;“美在关系”、“美就是对关系的感觉”;“美是产生快乐的形相”;“美是包含在事物中的引起人的心灵快感的完善”;“美是对象的和目的的形式”、“是道德秩序的象征”;这些诸如此类给美所下的定义,都是不确切的,没有把美上升到精神境界。
这里没有系统地、完整地叙述从古至今关于什么是美的定义,也没有列举中国美学家们的言论,因为我们的任务不是在此述说美学思想史,而是试图从几个典型的定义中,得到关于如何理解人生美的启发。
从上述关于美的定义中,可以注意到两个闪光点。其一是美同真的联系,其二是美同善的联系。前者以画家德拉格拉瓦的定义为典型:美就是理想化了的真;后者以哲学家霍布斯的定义为典型:美就是指望中的善。这两个定义的共同点就是把美看作真和善的升华,是真理和正义的体现。其他定义,都是与这两个定义一致的。黑格尔的定义,剥去理念的神秘外衣,实际上就是把美看作真实的感性显现。而康德的定义虽然强调的是善的形式,但实际上还是强调美就是理想化的善。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美是生活”,虽然不能说是美的确切定义,但它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直接关照着人生的真与善。
阻碍愈大,欲望愈强。
——[法]拉·封丹
“美是生活”这个命题,既包含着美与真的统一,又包含着美与善的统一;既要求生活的真理,又要求生活的正义。人生应当是对真与善的追求,同时也是真和善的升华。只有真实的、善良的人生,只有符合真理和正义的人生,才是美好的人生。美只有在人们追求真理和正义的实践中才能实现。
人们谈论最多的事物,往往是人们最不熟悉的事物;人们使用最多的概念,常常会不懂得概念的深刻含义。美,大概就属于此列了。两千多年前,孔夫子、释迦牟尼、苏格拉底,就使用这个概念了,东方人和西方人无不在谈论这个美,那个不,美;谁个美,谁个丑。但是,目前对美的概念仍然是说法不一。这是不是说,给美下定义是不可能的呢?不是。问题在于如何看待定义。
定义是一种解释和概括。所谓解释,就是对特定事物及其关系在思维中再现。再现的结果便形成解释事物及其关系的概念。解释性概念的内涵,并不仅仅由特定事物的抽象观念构成,而是由许多反映特定事物及其关系的判断构成,它是一个思维的判断系列。正确的解释,应该是排除非本质性、偶然性因素,反映事物的本质特性,这也就是作出科学的概括。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对概念所代表的一类事物及其关系作出解释和概括。
可是,正因为这样,在思维中对事物及其关系的任何解释和概括,就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这就是对概念的定义总是不能全面、完整的原因。什么是美?美不仅要从对象、客体的性质、关系去解释,还要从主体的认知、感受、情感、境界去解释。揭示这种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可以作出一系列的思维判断,从多方面作出概括。这种解释和概括是极为丰富的,抽象的过程可以说是无止境的。“美”这个概念,虽然两千多年来有许多人不断作出解释,其内涵已经相当丰富,但是它并没有穷尽抽象过程,所以还得解释下去。
按照解释学原理,任何解释都带解释者的主观色彩。不过,无穷尽的解释过程,并不妨碍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使用“美”这个概念。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使用概念,总是在某种特定的关系和情境中使用的,因而总是具体地关系到美的某一方面特征。在一般情况下,要把握它的最重要的特征。在特殊情况下,只要把握它的某一特殊方面的特征就可以了。当你说出“这个人真美”这一判断时,你无须把美解释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无须同时说出“美是生活”,而只须把握某一方面的特征,如纯朴的人格或善良的心灵,或者只是素雅的服装等等。从这种意义上说,哲学家和美学家们给美所下的各种定义,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作了前面一些解释之后,我们还应该把话题回到两个定义上来,即反观“美是理想化了的真”和“美是指望中的善”的意义。显然,美对于真和善来说,包含着一种目的性。从两千多年人类对美的思考来看,美所包含的目的性,其意义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在的功用性,另一方面是内在的完满性。人生的美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亦或是两者?功利主义者强调前者,否认后者;完满论者强调后者,否认前者。卡耐基主张两者的统一。无以名之,姑且名曰:完满功利论。
不是因为屋子而尊敬主人,而是因为主人才尊敬屋子。
——[古罗马]西塞罗美
不能排除功利,排除功利的美是不现实的。人生不能只追求没有生活的美,不然只能空想和幻想。就人生来说,美就在于发挥潜能,为社会进行创造,作出贡献。在这方面我们只能肯定美的功利性。我们不能把不劳而获的剥削者的人生看作美的,不能把只求索取不作贡献的懒汉人生看作美的,更不能把危害社会安全的亡命徒的人生看作美的。美的这种功利性,意味着目的的外在规定。没有这种规定,就会使人们对美的追求误入歧途。
但是,我们也不能把美归结为功用性,把心灵对美的追求,仅仅看作是一种功利。应该看到,美并不是单纯基于有用性才美的,有时恰恰在于单纯的功利性而损害了美。如果一个人只把自己作为一个附庸,而没有自己的内在精神和人格,那么他所达到的功用目的,而不能达到美的境界。卡耐基认为,人格美是世上至高无上的美。这种美所体现的就是人的内在的完满性。这就是说,合目的性是一种理想的要求,是人们适应必然的根据。目的性在这里就是人生可能成为什么的理想的根据。这个目的性一旦确定下来,欲望、情感、意志、理智等一切构成主体的因素,都应该与它协调一致,达到与人的本质相符合的完满性。如果把前者称为功用美,那么人格完满性的美可以称作自由美。卡耐基认为,人生的美,应该是功用美与自由美的统一。只有二者的统一,功用美才没有附庸性,自由美和现实生活的美才能联系起来。
有句俗话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是说人各有自己的生活条件、方式和志趣,不必攀比他人,妄自菲薄。这话对鼓励人生的自信不无积极意义。但是,既然有社会和市场,人与人、货与货总要相比较而显出高低和美丑。有比较,才能作鉴别,才能知人知己,作出正确的选择。在商品市场上,没见有因货比货把自己的货扔掉的。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通过比较,更有自我的发展和完善。
人与人不相比较是不可能的,但是比较也会产生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人们离开自己的真实而趋于骄傲或自卑,往往就是在自己与他人的比较中发生的。有的人在高于自己的大人物或天才人物面前,立即在自己心中意识到自己相差悬殊的能力和才智,同时在比较的天平上降低了自己的身价,在他对他们表示尊敬的同时,心理上产生了很大的自卑感。如果他自我修养较好,会在自卑中仍然保持对他们的敬重,如果他的修养较差,就会产生嫉妒的心理。这后一种情况,就会使一个人的自卑转变为傲慢,过分的、盲目的自负,从而表现不道德的行为。
一个人在想象中形成一个比自己伟大、智慧的人物,并不会在虚构中自他比较感到困窘。但是倘若实际地面对这样一个伟大而智慧的人,却会抑制不住由悬差而产生的激动,由激动而模糊自我评价。这就是产生傲慢和自卑的心理基础。傲慢就是在同他人比较的过程中,不能正确地估计自我,从而产生的一种高傲的心理状态;自卑就是在自他比较中对自我评价的不及。过与不及,都是不能评价自我的表现,因而是对人生美的破坏。
卡耐基认为:人的品性偏于骄傲、自负,甚至还有些自吹自擂的恶癖。这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也不伤大雅,特别是在较熟悉的人之间,有时也是人生快乐的调料。但是,由于这些品性适度的界限很难确定,过与不及就会经常存在,常常会使人们产生自尊和自卑的心理。读书人愿与读书人接近,爱吃喝的人愿与爱吃喝的人交友,但傲慢的人永远不能与傲慢的人和谐一致。一个聪明贤达的人能够由自知而知人,但一个傲慢自负的人,却只能寻求一个自卑的人,才能大吹特捧。
戴上墨镜,世界在你眼前就立即失去了光彩。个人的不幸往往是脆弱者观察生活的墨镜。
——[英]培根
人要面对现实,正确地认识自我,正确评价自己,避免产生自傲和自卑的心理。这种适度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表现当然很理想,但是实际上很难做到,只能相对地做到适度。按照这种相对的标准,可以允许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有一定限度的偏差。一般来说,当个人真正具有价值时,不仅应当重视自己,向别人宣传自己,而且还要有点适度的骄傲。适度的骄傲,要比自卑更有助于人生的进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接受英国哲学家休谟的这样一种观点:“在生活行为中,最有用的确是莫过于一种适当程度的骄傲,因为骄傲使我们感到自己的价值,并且使我们对我们的一切计划和事业都有一种信心和信念。”
在休谟看来,在不能绝对符合,做到适度的情况下,“过高估计自己的价值,比把它估得低于它的正确水平,要更加有利一些。”因为幸运往往帮助勇敢和进取的人,幸运可以鼓起人们奋进的信心,俗话说:“劲可鼓而不可泄。”也是这个道理。其实,在一定情境中自卑也不是绝对不好。人在求学慕贤过程中,要抱有一种谦虚的态度。这种态度就是先否定自己,把自己看作是一片空白,把自我看作“零”,看作一个空虚的等待充实的自我。这就是曾子所说的:“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骄傲和自卑都是不正确的认识所造成的,它们的共同对象都是自我。一个人或骄傲,或自卑,固然是在与他人比较中引起,但这种情绪一旦激起之后,立即就把注意力转向自我,把自我看作最后的对象。而且只要不改变这种情绪,并影响自己的行为。这个自我越是感到优越,或感到不优越,就越是加强骄傲或自卑的情绪,或洋洋自得,或抑郁沮丧。作为一种离开中庸的自我认识,骄傲与自卑的根源就在于自我,在于自我内部的脆弱,容易产生不正常的心理。所以,骄傲或自卑,都是外壳坚强,内心脆弱,往往表现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自我主义或个人主义。一旦抛开自我,跳出自我的脆弱心灵,骄傲和自卑就失去了产生的内在原因。简而言之,如能达到道家所说的那种“无我”境界,那么自傲和自卑的心理也就随时消失。
不过,这毕竟可以提醒我们:要克服骄傲和自满的偏颇情绪,端正自我形象,不仅要加强对事业的责任心,努力在劳动和工作中创造成绩,提高自己的价值,而且还要注意批评自己内心的自我主义、个人主义意识。在内心进行自我批评,是避免产生骄傲心理的主要方法。
如前所说,适度的骄傲,应当是在自我评价和事业进取中表现的自信、自强精神,而不应当是对自己的自满和对他人的妒忌。如果把这种态度和情绪用于人际关系,用于事业中的竞争和协作,那就必然使人际关系紧张,竞争和协作发生有害的争斗。所以,自我批判、审判之后,要保持一种宽宏大亮的性格,对外界不当评价的刺激视作过眼烟云,把自我从自我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我们提倡自我谦虚。
一变则万变。
——[英]狄更斯
又肯定一定程度的骄傲,又提倡谦虚,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是。人们指出现实的人性中有一种骄傲倾向,如果骄傲适度,常常能使人们产生一种积极进取的心理。但是,由于它的不定性和常常会过渡而导致自负,影响人们之间的团结和互相理解,所以又要提倡谦虚,以便使它时时有所约束,对自己的情绪进行调控,使之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上下波动。前者说的是实存,后者说的是应该。从实存方面看,过与不及的界限是相对的,在特定的情境和心态中,或者有所过,或者有所不及,都属人生实存的常态;但从理想要求来说,过与不及都不应该存在,因此要使不完善的实存,向着理想状态不断改进。这个理想的要求就是谦虚。提倡一个谦虚,就是提出一个推动实存向着理想不断超越的动力和标准。所以,谦虚使人进步,骄傲如果没有谦虚的规范,就会使人落后。这是人生实存和本质在美的追求中的矛盾的表现。
为了控制骄傲的过分,不仅要提倡谦虚,还要制定礼仪,使人的情感表达和言行举止遵从一定的礼节。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对立,社会形成了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为了防止人们由于互不尊重而产生冷漠、厌恶,社会制定了礼仪,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人群中形成了一定的礼俗。个人要能够正常的生活和交往,不仅应当奠定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而且还要以礼待人,尊重各类人群的习俗,表现出自己谦虚若谷的胸怀。
讲礼貌,不是骄傲和虚荣的伪装,如休谟所说,“胸中藏着骄傲”,却要“装出谦和的外表”。礼貌放在虚伪的人身上是伪装,礼貌出自正派人的举止,就是诚心诚意的表现。纯朴正直的人,最讨厌交际场上的恭维和客套。人们把它称为“虚情假意”,就可以看出人们对此行为的厌恶之情。
人生的纯朴美,应该是多方面的,诚心诚意的。就个体的人生来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即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纯朴美,就是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统一。
内在美,就是人们内心世界的美。自然的美、物体的美,是呈现在外表的,是人们对外表的美所产生的一种反应。人的美虽然也有外表的形象美,但人与物不同在于有内在精神,有心灵和人格。人生的纯朴美主要在于人的内在精神,是从人们的内心世界所产生的。
一般来说,精神、心智,不属于美的范畴。它们的特殊领域是真与善。精神和心智发达的人,他的精神和心智并不一定就能达到真和善的要求;相反,精神和心智美的人,其精神和心智也不一定很发达。但是,如果一个人的精神、心智既是真诚的,又是善良的,那么它同时也就是美好的。如果一个人精神、心智不但真诚、善良,而且非常丰富、智慧,那么它就会更加具有美的价值。
从心灵的美来说,应该包含两方面意义:一方面是心灵结构的完整,一方面是心术的善良。
一个完整的心灵,除了先天的生理素质,主要应该体现为所经历的生活实践,所受的教育,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思想特征。心灵结构的完整,首先是随着经验和知识增长而应有的智力。经验丰富、知识广博,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表现为高程度的智力;孤陋寡闻、知识贫乏,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事物,则表现为智力低下。卡耐基认为,智慧就是力量。古代中国哲学家把智仁勇称为三德,古代希腊哲学家把智慧也放在勇敢、节制和正义三德之前,说明了智慧对人们内在美的重要性。其次是思维能力的发展达到理论思维的高度,这是心智能力的主要表现。从直观的思维,发展到理论思维,再到高级的理论思维和形象思维,从而使人们有一个完整的心灵。思维程度越高,人越聪明,思维方式简单的人,智力一般不会太发达。智力虽然不属于美的范畴,但心灵结构的完整,却是心灵美的一个必要的构成部分。一个愚傻痴呆的心灵,哪里还有心灵美可言呢?
笑声响亮常常证明心灵的空虚。
——[英]詹姆斯·乔伊斯
心灵美的根本意义,在于心术的善良,人格的高尚。卡耐基说:“道德是心灵的秩序”,黑格尔说:“动机就是叫做道德东西”。这些都说明心灵美要符合道德的要求,在于体现着道德的善。首先是心术活动,不是出于自私的、损人利己的动机,而应该对他人和社会是有益的;其次是心术活动要遵循正义的原则,坚持真理,而不应当是违背真理和正义的原则,自行其非。心术纯正,是对人的心灵素质的根本要求,是人的社会本质的体现。没有这种素质的心灵,尽管有知识、有智慧,也不能达到美的境界,尽管有朴实的外表,也只能是徒有其表。一个人内心劣、丑恶,肉体再漂亮也算不得美;相反,一个人相貌虽丑但心地纯正、高尚,却会像宝石一样放射光辉,赢得美的赞赏。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在判断美的行为时,应以心灵美为准绳。
心灵结构的完整和心术的善良,两个方面的统一,就是人的内在人格美。人格既是人之为人的社会规定性,又是人与人相区别的品格。是人还是禽兽?是高尚的人还是卑下的人?是全面发展的人还是不全面的人?区别就在于人格。人格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支配着人的行为取向和人生态度,因此人格美是人生纯朴美的集中体现。人格的丧失,就是美的丧失。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在于人格。
人生的纯朴美主要在于内在的心灵和人格。但是我们也不能放弃外表美。外表美也是人生所追求的美的重要方面,它主要表现在面容、体态、服饰,以及语言和外部行为等方面。这里有属于自然性因素,也有属于社会性的因素以及带有社会性的自然因素。人的外表美,能够使人们的心灵美得到有益的补充。人对美的欣赏和享受,是通过人的外部表现感知得到的。纯朴美同一切美一样,总是通过外在的形象表现出来的。
首先说面貌和形体。面貌和形体主要是自然性的、天赋的。常态是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肤色适度。这样的常态就体现出人体的自然美,能够给人以美好的形象。这种美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长相美”。人的长相从小到老会有不少变化,但由基因所决定的基本相貌是不变的。人在这方面是无能为力的,只能接受这个人生的事实,顺其自然。
但是,人的长相也并非纯属自然,还会受到社会的影响,从而使人的长相得到弥补或损伤。人的形体、肤色,以致面容,都是与人的社会生活实践相联系的。同一种族的常态肤色,由于生活环境不同,保养条件不同,会有很大差异,使人们的自然美发生了变态。同样的自然本形,由于劳动方式不同或由于劳动与不劳动的差别,也会有不同的体形,有人匀称适度,有人畸形变态。人的面容也是这样。据雕刻家们研究,人的面部有两个显示美的中心:一个是额与鼻之间的线条所形成的关系;这个中心显示出人与动物面容的区别;二是额头、眼睛及眼睛的周围。这个中心明显地体现着人的社会生活的差异。人的额头流露出精神活动的特征,或深思,或动情,或无忧无虑,无情无欲。眼睛更是表现人的内心生活的集中点,它深深体现着人生的思考、体验和情绪,凝聚着人们的智慧。“愁上眉头,喜在眼梢”,眉头和眼梢,都表现着人的内在精神和情绪,刻下人生的烙印。
翻腾得最高的浪头沉得最低,最高的松树投下的影子最长。
——[黎]纪伯伦
人的外表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姿态。姿态能够给人们产生一种直观感觉,它从动态的方面表现出人体的美。人体的各个部分如果各自处于孤立的状态,或者组合起来但处于静止的状态,都只能体现静态美,而不能把人们的动态美体现出来。只有在活动、运动中的姿态,才能体现人体的动态美。如果姿态是由内在精神出发并且由它所决定,身体各部分的配合就会表现出一定的姿势。姿势只有达到静和动的统一,才能达到美的境界。这种美虽然往往是一瞬间的表现,但在它之中却包含着令人玩味不舍的永恒的魅力。每个美的姿态,都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外表美应该是静态美与动态美的统一。某人只有一张漂亮的面容,而姿态很丑,举止行动的姿态令人厌恶,他(她)的自然美相应地受到损害。如果既有美的面容,又有美的姿态,就会使外表美更加完善,以致达到优美的至极。相对地说,容貌的美优于肤色的美,而姿态的美又优于容貌的美。可以说,姿态美是人们真正的、精华的美。
其次说服饰。卡耐基认为,服装美是心灵美的外部表现。试想,一个懒汉,连自己的服装都懒得整洁。哪里还有什么心灵美可言。裸体美当然有它的纯真自然的优点,应当是艺术欣赏的对象。理想的人体美,是把作为动物性的细节特征抛开,而只把人体的生动轮廓所含的至美的因素突出表现出来,这正是服饰所要起的作用。服饰并不是掩盖裸体美的可厌物,而是掩盖纯性感而又突出表现其姿态美的饰物。一身款式、颜色合体的服装,会给人增添几分的潇洒,甚至会改变自然体貌的缺陷,使丑变美。穿着简朴、大方、优雅,不仅会表现人的仪表美,而且还是心灵美的很好的映衬。俗话说,“人在衣服马在鞍”,服饰对人体的外表美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时髦样式的追求,也有它的理由和权利,那就是如黑格尔所说“把它不断地革旧翻新”。一件按照现成样子剪裁的衣服,很快就变成不时兴的衣服,要令人喜欢就得改装,赶上时兴的样式。衣服一旦过时,人们就对它不习惯,甚至感到滑稽可笑。服饰应有时代的特色,但又不能变换太快,应当比较有一种流行的款式。对于社会的大多数人来说,服装美的追求,应当是既能体现时代风尚又有稳定性的,而不应是“赶时髦”。
服装美,与穿奇服怪装是截然不同的。前者适合于自己职业劳动的需要和生活交往的环境,后者是炫耀自己的一种表现。个人选择什么样的服装,固然要依个人的爱好,但也要考虑经济条件和个人的外表特征,甚至还要参照、照顾亲人、朋友的衣着,作出适当的打扮,服饰应讲究实用、简朴、大方。当然,富丽堂皇、雍容华贵的服饰,在特定的环境中也会给人热烈、愉快的美感,但不着奇装异服,不作浓妆艳抹,朴实无华、整洁大方,同样也是美,而且是比前者更能显示出令人敬重的纯朴、端庄的美。衣着打扮上的猎奇,就会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表现,其结果往往只是东施效颦,越打扮越丑。过犹不及,外表美也不能违背这个古老的金科玉律。
再次说语言和行为美。严格说,语言也是行为的构成因素,是行为的外部表现。把语言同行为分开,目的在于强调语言的特殊重要性。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可见语言美对调济人心和人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交往中,常常用婉转悦耳的语句,如久仰、久违、指教、包涵、打扰、劳驾、劳神、借光、留步、多谢、恭喜、失迎、失陪、失敬、雅正、难为、早安、晚安、再见、再会等等;在表示对人的谦敬时常用一些敬词,如请问、赐教、光顾、斧正、指正、高见、高寿、高论、奉告、奉送、奉劝、奉陪、拜会、拜访、拜托、恭候、光临等等。使用这些用语用词,不仅能够和谐人际关系,而且还能够增强友谊,而且更体现出一个人的教养,体现出人的心灵美。相反,语言低下,出口就是秽语、脏话,不仅会伤害人际关系,而且更暴露出一个缺乏教养,心灵低贱。卡耐基认为,人说脏话就离做恶事不远了。这也是现实中一些人的堕落过程。
风可以把蜡烛吹灭,也可以把篝火吹旺。
——[法]拉·罗什夫科
语言美要求人们不要说谎话。说真话是人品纯正的表现。
真话并非都是真理,错话照实说出也是说真话。说出真理并不容易,句句是真理更办不到,但说真话是完全可是做到的。只要环境容许,只要愿意说就能做得到。说真话,即使说错了也显出人格的纯朴美;说假话,即使很像真话,也会露出虚假,影响自己的名誉。试想一个满口谎言的人谁还愿意和他(她)交往呢?当然,实际生活往往这样:说真话常常摔跟头,吃苦头,而说假话倒能站得稳、得便宜。这是由于社会环境不适宜。所以,人能不能说真话,敢不敢说真话的情况,也反映着一个社会环境民主、自由的程度。当人用自己的心说话时,他才是人;当人能够用自己的心说话时,人才有做人的权利。尽管如此,我们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人生的纯朴美,不仅要表现于语言,也要表现于行为。行为美是心灵美的体现,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就是说人们行为美是由心灵美所决定的。人的行为和事迹,是人的心灵美、人格美得以表现的实际存在。同心灵美在于心术纯正一样,行为美的实质在于正当和高尚和形式的文明、礼貌。就其现实内容来说,就是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而进行的奋斗过程,就是为国家和民族所作出的贡献。
卡耐基认为,行为美的源泉和集中表现是创造性的劳动。
人的劳动创造了美,同时“美”也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人生的纯朴美,不会在游手好闲的生活中产生,更不会在投机钻营的罪恶生涯中成长。人生的纯朴美,只有在人们的劳动创造中指出得到发展。有益的劳动,不仅在于它有创造物质财富的功用,而且在于它能够创造精神价值,锻造人心纯正和行为正义。在诚实的职业劳动中,人们能够树立正当、高尚的人生目的,培养顽强、刻苦的性格,增加自强不息的信心。正是在劳动中,塑造了人的纯正、朴实的人格美。卡耐基认为,劳动是人生的根基,是纯朴美的源泉。当然,并非任何劳动都是美的。异化的劳动,苦难的劳动不会使人感到美。但当人们摆脱了压迫、剥削和奴役,以主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劳动时,这种劳动就能创造美的灵魂,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了一切,因此它也创造了美。
中华民族是以勤劳、纯朴著称于世的。
中国的劳动者为了生活,总是把创造物质财富的辛勤劳动,看作自己的本分和做人的天职。这是中国人的传统性格的基础。现代中国人,不仅感到自己的人生需要劳动,而且看到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要求自己以更高的技能和速度去进行创造性劳动,不能以不学无术来浪费自己的年华。这种人生的追求,需要实在的美,而不是追求“沉醉的裸舞”或“酒神的疯狂”,不是脱离劳动宣扬轻佻奢华、纵情宣淫的“迷狂美”。
爱极多成恨,欢余只是愁。
——田汉
北宋哲人张子厚说:“可欲之谓善,志仁则无恶也。诚善于心之谓信,充内形外之谓美。”他把“欲”与“仁”联系起来讲善恶,是非常深刻而实际的。善的东西必须是可欲的,然而什么是可欲的呢?如果不讲他人、集体、国家、民族,不讲道德和礼法,什么事都是可欲的。但这样的“可欲”必定是善吗?必定能够益身利国吗?实事并非如此。要使可欲不至于变为恶,必须以“志仁”作指导,作为行为规范,否则就会使人们误入歧途。所以,对于个人来说,必须使内心真诚、纯正,言行如一,以纯正的心灵表现于行为,才能真正实现美的人生。
以上所说人的外表美,概括起来都可以说是行为美的表现。语言、举止、姿态等,都是构成行为的外部因素。严格说来,人的行为不仅是指外部表现、外部活动,还包括内部的动机、目的、情感、意志等因素。内在因素是行为发生的原因和行为进行的动力,而表现于外的语言、举止、姿态、事迹,是心灵美外在表现。人的行为美,应该是内在与外在的统一,不仅意味着外表行为美,而且意味着行为的内容必须正当和高尚,一个人的行为不能有损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应该有利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唯其正当和高尚,才能产生外部行为的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家们才强调美就是善,善就是美。
从人生的纯朴来说,纯朴美并不是单纯的自然、实存,而是自然、实存在应然中的样态,是在自然和实存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人生的纯朴,就是在内在美与外在美统一中的实存,是美化了的人生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