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改变的时候了,我需要进行一场大的改变。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几年来我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以及《魅力》等报刊撰稿,但我并没有一份稳定持续的收入,我厌倦了讨价还价、追讨稿费的日子。30年来,这一行的薪资水准始终没有提高,因为有太多的人迫不及待地想要成为作家,但是由于拿不到钱,作家梦也就成了泡影。

我需要迎接一个新的挑战。

几年来都是一个人在家工作,我同样觉得孤单。我独自住在纽约郊区的一栋公寓里,没有孩子或宠物让我分心。从公寓向北望去就是哈得孙河,在那里蒸汽从一家核电站飘出来,看着不怎么让人安心。

2001 年起,我和未婚夫乔斯一起生活,他是名职业记者。就在“9·11 ”恐怖袭击发生的那天,他正式搬了进来,卡车满载着他的东西从布鲁克林驶进我居住的小镇。我们都热爱环球旅行,都是法式小酒馆的常客,都疯狂地热爱着新闻业。我在为一本杂志就网恋话题撰写文章的时候遇到了乔斯,他在我的一张“任务一览表”上回复了我。

2007 年我的年收入只有20 000 美元,还不及我收入最高年份所赚的1/3 。我赚钱不多是因为我开始讨厌新闻业。我抵触的不是写作,不是采访,不是同芸芸众生——从监狱重犯到伊丽莎白女王——见面交谈,我热爱新闻业的所有这些方面。每个人都有梦想的事情和讨厌的事情,无论他们是谁,对于将他们的故事重组而生成一篇报道,我乐此不疲;但是做了十多年的自由职业者后,看似自由的工作与无休止的赶稿现实之间不断拉大的差距让我感到厌倦。

尽管我喜欢看着红尾鹰从我的窗前凌霄直上,还有暴雨像纱幕一般划过水面,但是我实在不能忍受就这样又过去一年,我无法忍受每天一个人的日子。我想尝试点新鲜的工作,但是又希望是简单安稳的工作(这种工作是否存在呢?),最好是那种我马上就能定期获得收益的工作。我需要买天然气的钱,我需要去杂货店买东西的钱。写作赚的钱可以用来解决一些大笔开销,比如偿还贷款和养老储蓄,许多年来一直如此。

我需要找份兼职。

我真正迫切需要的是在家的外面有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场所,那里的老板、工友和公司都信赖我,有人想要了解我、喜欢我、问问我周末去了哪里,我们彼此之间可以开开玩笑、有段共同的经历。

但是做什么呢?

我不想去加油站加油,不想做电话推销员,不想在杂货店里填货上架,不想在熟食店里切肉,也不想做家政保姆。我也不想学习那些时下热门的赚钱手艺,比如编程语言、制图软件或是表格操作一类,因为我想找份远离电脑的工作。我也不愿再去做个服务员或是打杂的,大二的时候我就干过这两样工作了。同时,我拒绝帮人遛狗、照顾小孩或是给人辅导功课——和小孩子打交道挑战太大了。

我缺少的是活生生的交谈以及其中的无穷乐趣,我希望自己除了掌控起居室的沙发外还能控制别的什么东西。

2007 年9 月,我在读本地报纸的时候,看到全国性高端户外服饰连锁店乐斯菲斯的招聘广告。乐斯菲斯公司在附近的一个高端购物中心内开了一家新店,该购物中心位于纽约附近的一个富裕小镇上,里面都是范思哲(Versace)、蒂芙尼(Tiffany)以及尼曼(Neiman Marcus )一类的高端品牌。

我去过37 个国家,可以说流利的法语和不错的西班牙语。从滑冰到壁球,我参加过多项运动。我乐于同他人分享我对探险旅行和户外运动的热情。看起来乐斯菲斯非常适合我。

从大学一年级起我就开始做记者。那曾经是我唯一想做的职业,我曾在三家主流日报做过专职记者和特稿作家。我没有小孩,也从来没想过要小孩。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驻外通讯员,从阿比让或利马发回特别报道专辑。记者工作给予我的不只是一份工资,更使我有机会体验前所未有的冒险经历。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穿越冰山中部为《蒙特利尔大公报》报道发生在北极某村落里的故事。一位比我大10 岁的法国卡车司机载着我跋涉8 天,从佩皮尼昂来到伊斯坦布尔。23 岁的时候,我作为临时演员在林肯艺术中心参演芭蕾舞剧《睡美人》,和鲁道夫·努里耶夫同台表演。我在皇家游艇“不列颠尼亚”号上品着杜松子酒和奎宁水,并在那里见到了伊丽莎白女王。我甚至在一艘澳大利亚高桅船上待了5 天,每天数次爬上100 英尺高的帆缆,每晚都躺在狭窄的睡袋内,在摇摆中入睡。

我不在《纽约每日新闻》做记者和特稿作家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这是全美第六大报纸。2006 年7 月,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3 点,转瞬之间我就被扫地出门。

彼得·麦吉利夫雷在《纽约每日新闻》任职数十载,是位根基稳固的高级经理。同事们曾警告过我,只有在被炒鱿鱼的那一天才有机会和他说上话。确实如此,去见彼得·麦吉利夫雷的通知就像传票一般通过电子邮件寄给了我。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我走进了彼得·麦吉利夫雷阴暗狭窄的办公室。乔·坎帕内利——当初拍板确定雇用我的几个人中的一个——斜靠在沙发上,他看着我,眼中透着轻蔑。而我的直接上司比尔·哈里森并未到场,当时他患了重病,那场重病后来恶化成不治之症。

麦吉利夫雷是一个看上去面色苍白的家伙,就像所有的高级经理一样,他像20 世纪50 年代的电影残片中走出的人物。他前倾着身子,长在一边的头发刚好盖住光秃的头顶,他的旁边放着一盒克里内斯克纸巾。

“我们得让你走人。”他黯然说道。

我笑了:“为什么?”

“因为你的成果不多。” 

“你开玩笑吧?和谁比?”

11 个月以来,我报道了60 多条消息,其中有些是全美独家报道。就在两周以前,我还抢了“头彩”,我的报道占据了报纸头版的整个篇幅——这是每个记者都想要打赢的一场大胜仗——除此之外,我还有一条关于前新泽西州州长吉姆·麦格瑞维的独家报道。

我在报社的第一份在编工作是在曼哈顿的一家日报社——也可以说是一个花边小报社——做全职记者,从一开始我的职业生涯就腹背受敌。雇用我的是一个无人待见的报社主编,不出10 个月他就离职了。从1990 年起我就在《纽约时报》做自由撰稿人,像《每日新闻》这种喜欢抛“重磅炸弹”的花哨报纸并不适合我。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我的报道始终被弃而不用,与此同时我沮丧地看到《纽约时报》、《时代》周刊以及《60 分钟》的报道和我的视角相同,但在完成报道或是准备开始撰写报道的时间上有时比我还要晚,尽管如此,日报社还是没有一个编辑打算发表我的这些文章。

我需要报社发的薪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潇洒地离开,他们要么信心十足,要么攒了足够的钱,要么有份新工作在等待他们。我只能坚持下来,忍受着这一切。

那个夏日的午后,我静静地同五六个同事告别,看上去他们中的一些人为我的离开感到震惊和难过。我沿着《每日新闻》狭长的门厅走了出去,门厅两侧贴满了与暗杀、死刑和竞选相关的大幅图片和新闻头版。我曾经作为主流报社的一员,辗转于纽约五区寻觅新闻,我将深深怀念这段经历。我会想念那些风趣友善的同事的。

我未能有幸在新闻业再找一份工作,起码我没办法找到一份比我穿着运动裤在家做自由撰稿人赚得多的工作。我确实怀念那种成为某个机构一分子的感觉——那种刺激感、那种关注度、那种信赖感,知道自己有一技之长可用,而其他专业人士也懂得欣赏我的专长之处。

看到我的朋友们以及未婚夫——《纽约时报》的摄影编辑——拿着丰厚的报酬,享受着自己的工作,这让我越来越难以忍受。我从朋友圈中退了出来,与日俱增的嫉妒心正蚕食着我们之间鲜有的短暂交谈。

50 岁的时候,我迫切想学点新东西,说不定我还能做得不错。我不想像是为了还清研究生学费贷款似的,在缺乏清晰规划的情况下就变更职业。

和做新闻一样,做零售会让我见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我知道如何与陌生人相处,我喜欢和他们打交道,我也十分擅长做这件事。在我曾经涉足的领域之外,零售业是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零风险的全新起点。经历了《每日新闻》的大溃败后,我的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我需要一场胜利。我认识的人中谁也不可能在周二的下午在郊区购物中心内碰见我。如果我不喜欢这份工作,我随时都可以放弃。这段经历将不会出现在我的简历上,这段略显不入流的临时经历会成为一个秘密,只有几个亲密朋友知道。

但是,一个50 岁的人做小时工卖东西感觉像是后退了一大步,这一步退得令人生畏,哪怕是每周只工作两天(很快我就削减工作时间至每周工作一天)。几十年来,我在自己崇尚的行业里一步步地向上走,现在我却沦落为工人阶层的一员,无可争议,这预示着我的经济社会地位开始下滑。小的时候我在私立学校和夏令营中长大,我的祖母是一位坐着豪华加长轿车到处游历的人,我父亲的纪录片数次获得国际奖项,而我那做记者的母亲穿着闪亮的黑色貂皮大衣,衬里是翠绿色丝绸。我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们的事业也做得风生水起,一个负责政策规划,另一个自己经营一家软件公司。

我进行写作和编辑的时薪是150 美元——但是我知道要是做售货员的话,能够赚到这个数的1/10 就已经不错了,售货员是一份刚从学校毕业正在找工作的学生才愿意做的低等工作。再说,值不值得做个售货员呢?

朋友们都支持我的决定,尽管他们仍会有些疑虑。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我放着一份可以舒舒服服在家待着的工作不干,而要去做一份一站一整天的累人活儿。作为一个在全美杂志上发表过署名文章的人,去做售货员难道不会打击我的自尊心吗?那些了解我火暴脾气的人则怀疑我能否坚持完一周。

我也很少会在郊区的购物中心闲逛,而这里却成了我新的工作场所。

郊区购物中心代表了我所厌恶的一切:庞大的营销规模之下,顾客们像羊群一般被快速地驱赶着从一家高价店走向另一家。糟糕的食物、丑陋的地毯、平庸的建筑、恶俗的音乐,头顶上满是花里胡哨的电视广告。拖着疲惫的身子从购物中心的一头进去,再从另外一头出来,饥渴难耐,迫不及待在购物期间吃点什么补充体力。在我看来,购物中心里面的那些全国连锁店毫无创意,死气沉沉。那些品牌和商标让人觉得冷冰冰的。

我也没有做零售的经验。上一次站在柜台后面工作几个月的时候我才17 岁,那时我在多伦多一家药店打工,大多数时候我用赚的那点小钱去买糖吃,糖块就放在我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最后我认定,我能让全国性杂志社里那些看倦了稿子的编辑愿意出钱买我的报道,我必定也有点儿做销售的能力。我知道怎样将自己的想法推销给陌生人,从大学毕业以来我就一直在这样做了。

乐斯菲斯新店的面试就像是一场踢踏舞的试镜,在当地的一家酒店中进行,不需要提前预约。我已经习惯了新闻业那些更为正式的面试,这次反倒不知道应该穿什么前去。我选了一件简单的艾琳·费雪(Eileen Fisher )黑色丝质裙,配上一双普通的黑色平底皮鞋。我手写了一份一页纸的简历,列举了一些有望在销售的时候用到的技能——从环球旅行、喜好运动到跨文化交际。无论是在简历中还是在面试现场,我都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没有做销售的经验。

面试地点是间狭长的屋子,里面是一排排空荡荡的椅子,前面有两张桌子,每张桌子边都坐着一个看起来很有运动天赋的年轻人。我到的时候仅有的三位求职者现身了:一个50 来岁的男人,也可能更老些,他穿着西装;一个20 岁左右的女孩子,她身材苗条,体态匀称,松松垮垮地套着一件橘色毛线衬衫;还有一个面相刻薄的女人,将近60 岁,也有可能60 岁出头。

看到这么少的应聘者,我觉得很吃惊:乐斯菲斯是家很有名的公司,到处都有乐斯菲斯的冒牌货,与大部分拥挤、繁杂、喧闹的新闻编辑室小隔间相比,购物中心至少是个清洁安全、干燥温暖的工作场所。难道没人想做这种工作吗?是不是大家早就来了,面试结束后都已经走了?难道工资真的那么少吗?

我没怎么费事就能听到其他三位面试者谈话的内容,因为他们面试的动静很大,在屋子的最后面也能听到。那个年轻的女孩滔滔不绝说了将近20 分钟,她的马尾辫跳上跳下,来回摆动,卖弄着风情。

那个年纪大一点的男人为自己那套穿了30 年的西装表示歉意。这不是个好兆头。那个年龄大一些的女人靠在面试官的桌子上,面试官瞪大了眼睛。她看起来有些拘谨僵硬,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正费尽力气想得到这份工作,也许她并不真正喜欢这份工作,但是又迫切需要这么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

“你认为你能为公司带来什么?”最后面试官温和地问道。显然她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轮到我了。

我感觉这不像是一场工作面试,倒像是一场意气相投的促膝长谈。现在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人在我后面不耐烦地等候。两位经理乔·菲尔茨和迈克·克内尔曼都很随和,看起来30 岁的样子,他们都是白人,看上去聪明风趣,轻松自在。我们在一起聊了将近半个小时。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们,我觉得他们对我印象也不错。他们没提那些技巧性的问题来刁难我,也没让我去做那些乏味的性格测试。

我们只是……在聊天。

乔的上臂像树干一样粗壮,留着灰白色短发,他的眼睛像湖水一般泛着青绿色,旋涡似的多色文身从右手腕处开始,盘旋至胳膊肘,手腕上还戴着骨制珠子手链。我以前从未见过一个文身这么多的人,更谈不上在这样的人面前表现自己。不过他看起来不像是个让人敬而远之的朋克。他举止低调,对于自己身上的众多文身,他显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对这种轻松自如的交谈方式不大熟悉,甚至觉得有些不着边际,但是我确实喜欢这么说话。

我所经历的每一场新闻界工作的面试几乎都像是一场玄妙的躲球游戏。一系列尖锐的问题又急又快地高高抛出,掷地有声,面对这些问题,我得想方设法猜测面试官究竟会对什么感兴趣、有印象,会觉得哪种回答机智诙谐。我知道如何写作,但我是个糟糕的自我推销员。后来我开始害怕参加工作面试,甚至对工作面试避而远之。

乔和迈克都温文尔雅。在新闻界工作的面试中,面试官们会对我曾做过的工作不屑一顾,对我获得的资质证书不以为然,对我数十年来取得的成绩不闻不问,但是乔和迈克却没有这样。在他们的世界里,我确实没有什么相关经历——不知怎的,他们似乎并不介意这一点。(之后我发现这一点在零售业相当正常,许多新来的人都没什么工作经验,但很快就能融入到工作中。)面试了一整天,他们显然都已经筋疲力尽,但是两个人并没有表现出见到我不耐烦的样子,相反似乎真的有兴趣了解我可能为工作带来哪些东西。

当然,工资实在是低得离谱。比20 世纪70 年代我还是个年轻救生员的时候赚得还要少——兼职每小时9 美元,全职每小时11 美元,既没提成也没补贴,不过购买公司产品会有一定折扣。上班的时候,我还要花8 美元支付购物中心的停车费——相当于我上班第一个小时白干了。

我提出时薪11 美元,每周工作两天,分别是周二下午1 点到晚上9 点,以及周三白天。这样就算我周末不工作,每周还有三天半的空闲时间可以进行写作和编辑。哪怕只是放弃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也会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但我真的到了极限,我不能再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只放在一种生计上了。

自9 月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离职以来,我寄出了48 份简历,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的通讯工作或是写手职位。许多同事都热情洋溢地反复安慰我,继续进行写作是个不错的过渡,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终于在此时此刻,我能够感觉到自己就要有份工作了。我不在意自己只是去做个售货员。面试官对我印象不错,他们想要聘用我。

于是我被录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