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能犯错误

任何值得做的事情都值得一试。如果是不值得做的,那就根本不该去做。

反过来说,如果是件值得做的事情,而你却等到你能做得尽善尽美以后才去做,因而迟迟不动手,你就可能永远都做不成了。

因此,任何值得一做的事情都值得一试。

如果你试过多次并且偶尔取得成功,你在公司里的名声可能很好;如果你害怕失败因而只做有把握的事情,你的名声可能反而不如前一种情况。

人们至今还记得泰・科布(Ty Cobb),他偷垒134次,成功了96次(70%的成功率),却忘了麦克斯・凯里(Max Carey),此人在53次偷垒中成功了51次(成功率高达96%)。

埃迪・阿尔卡罗(Eddie Arcaro)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赛马骑师,但他一连失败了250次后才获得第一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