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vs.语言

在一则产品广告里,占主导地位的要素通常是画面,即视觉要素。在一则服务广告里,占主导地位的要素通常是词语,即语言要素(因此,你如果看到一则广告上有一幅巨大的汽车画面,就会断定它宣传的是汽车,而不是租车服务)。

在宣传奶球之类的产品时,首选媒体是电视,因为它是一种以画面为主的载体。

如果宣传的是邮递电报之类的服务,首选媒体是电台,因为它是以语言为主的载体。

自然,这些原则有许多例外的情况。如果人人都知道某产品是什么模样,那就没有必要用平面印刷、电视或其他形式的视觉媒体了。

反之,如果一项服务能有效地借助视觉符号(例如,赫兹租车公司用的辛普森[1]),视觉媒体往往能够达到宣传效果。

尽管有这些例外,令人吃惊的是,上述有关语言和视觉的一般原则往往被人丢在脑后。在一次为邮递电报做的测试里,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四大媒体中最有效的是广播。但是,邮递电报案例的核心是战略,不是媒体。在讨论战略之前,先看一下该系统的运作原理也许会有所帮助。

图像可能非常便于记忆,但它如果不与文字理念相结合,就会丧失其效力。谁忘得了辛普森在机场上从一个出口跑到另一个出口的场面?可是,赫兹公司想通过它向我们传递什么信息呢?天晓得!

图片 | 第145页 | 定位: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 | xjpvictor的电子书库

[1]O.J.Simpson,美国著名棒球运动员。—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