跷跷板原则
从顾客心智出发,就能看出错误所在。
这实际上是跷跷板原则:一个名字不能用来代表两个彼此完全不同的产品;一个上升,另一个就会下降。
施乐代表着复印机,不是计算机。
就连施乐公司也知道这一点。
“有意思。你看起来不像台施乐机器”,它自己的一则计算机广告上的标题如是说。
“这台施乐机器不能复印”,另一则广告说。
你肯定知道,任何一台施乐生产的机器如果不能复印准会出麻烦。这就像免费搭乘泰坦尼克号一样。施乐公司剥离其计算机业务时,花费达8 440万美元。

施乐公司的这则计算机广告提出的是问题,不是答案。多年来,施乐的计算机公司亏损了好几十亿美元,最后终于放弃了这项业务,转而把自己定位为“文档公司”。不能用来复印的机器算不上是它的产品。
亨氏是什么?它过去代表的是泡菜。亨氏公司拥有泡菜的定位,市场份额最大。
后来,公司让亨氏代表番茄沙司。此举也很成功。亨氏如今是番茄沙司领域的领导者。
可是,跷跷板的另一头怎么样呢?瞧瞧,亨氏自然把泡菜方面的领先地位拱手让给了Vlasic。
要想取得成功,施乐公司就得让施乐代表计算机。这样做对一家拥有复印机地位的公司、一家90%的业务来自复印机的公司来说合适吗?
亨氏公司的规模和名望都超过Vlasic和Gerber公司,但Vlasic的泡菜销量超过了亨氏,Gerber的婴儿食品销量也超过了亨氏。有名望的大公司通常难以竞争得过规模较小,但定位明确的公司。规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定位。

施乐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它是一个定位。和舒洁、亨氏、凯迪拉克一样,“施乐”代表了一个有着巨大、长远价值的地位。
要是有人企图抢占你的地位,那就够糟糕的了。要是你自己放弃了它,那就太悲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