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最底层”

约翰逊夫妇的命运改变了,他们和儿子林登的关系也变了。变得那么突然那么剧烈,都没法追根溯源。

山姆•约翰逊在议会的同僚、工作人员以及那些看过父子俩一起相处的人,说起他们在奥斯汀的关系,竟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描述。这其中的对比非常惊人,好像议会里出现的是两个山姆•约翰逊,所以也就有两个不同的儿子。有的人绘声绘色地说起那个非常崇拜父亲的儿子。他模仿父亲的一举一动,比如抓住对方的衣领,脸挨近对方的脸这些谈话技巧。他模仿得那么像,“看着都觉得很好笑”。还有一位议员说,他无论是“站还是坐,都尽量跟在父亲的身边”,换句话说,他“就像山姆的影子一样跟着他”。如果山姆让他去做点什么事,他会特别听话,赶快跑去做。而其他人的描述也同样绘声绘色,他们口中这个儿子不仅拒绝为父亲做杂事(“每次山姆想让他做点什么,林登总是对别的事情比较感兴趣”),而且也不听父亲的话,丝毫没有遵从之意。事实上,这个儿子对父亲是公然的蔑视,一位议员说:“他们俩之间连一点友好的气氛都没有。说实话,他父亲想让他做的任何事情,他都一点也不上心。”

这截然不同的描述可以用截然不同的时间段来解释。那些看到父慈子孝,儿子对父亲爱与尊重的人,是一九一八、一九一九或者一九二〇年的见证者。那时候这位父亲还很成功。而那些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儿子的人,是一九二一、一九二二或者一九二三年的见证者,那时候父亲已经一败涂地。

要是这些议员去过约翰逊家,斯通沃尔那个风雨飘摇的牧场,这家人“住在那儿直到破产”,他们会发现,这种对比在家中是变本加厉地存在着。

林登•约翰逊和父母一直很亲密。他喜欢模仿父亲,学他的穿着打扮,学他的说话方式,学他谈论政治;他爱听母亲讲故事,在她膝下学会了字母表和很多单词的拼写,最喜欢的儿歌是“我要做妈妈的乖孩子”。现在,他的父亲仍然去议会为人民抗争,不会接受“利益集团”任何的贿赂,但这位父亲却成为全城的笑柄。母亲仍然会读诗,教育孩子们“原则”的重要性,并且教育他们“撒谎等同于厌恶上帝”。但这个母亲也不会熨衣服,所以他经常要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去上学,还不会做饭,所以有时候他要饿着肚子睡觉。

他变得不听话了。山姆不做议员不搞房地产的时候,会让林登做一些农场上的杂活。他是不会做的,而是分配给妹妹和弟弟。他可是个非常严苛的“工头”,专横跋扈,盛气凌人。威尔玛•福西特说:“我一直希望能有个哥哥,直到遇见林登。”要是小一点的孩子没有做事,那事情就做不完,因为林登是不会去做的。后廊上的木柴箱,他应该随时负责添满的,但就是一直空着,直到母亲自己把木柴拖过来装满。父亲发现自己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一般都会发火,特别是当他知道基本上还算是小宝贝的露西娅和山姆•休斯敦居然一直在做重活,肯定会体罚林登(他之所以没有经常体罚他,只不过是因为丽贝卡讨厌看到父子这样相处,经常会隐瞒林登的所作所为),并且命令他自己做事。但下一次山姆一走,林登又会让别的孩子去做事了。山姆不在的时候,林登的态度和表现实在太令人震惊了。晚上,他会像父亲一样看报纸,而且是躺在父母的床上看。当然了,也许可以用弗洛伊德的某些理论来解释他对父亲的行为,有些传记作者也是这么说的。但还有一个费解的事情值得注意,他对母亲,和对父亲一样,充满恶意,充满蔑视,非常冷漠。母亲为儿子安排了小提琴课,但他不愿意上。如果她流泪哭泣,他可能会一脸不高兴地坐在课堂中,可是天王老子也没法让他做课下练习。最终,丽贝卡告诉小提琴老师别再来了。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要大闹小闹一场。丽贝卡一直把吃饭看得很重要,饭桌上不铺油布,要铺正儿八经的桌布,这也是她一直试图坚持的文雅和教养;同样重要的还有吃饭时的礼仪。而现在林登吃饭的时候表现得非常糟糕,连别的孩子都能看出来他是故意要惹妈妈不高兴。他吃饭发出很大的声音,总是猛地把一大勺东西塞进嘴里。她办法都用尽了,也阻止不了他。如果勒令他不上桌,等他再回来吃饭的时候,还是老样子。有好几次,母亲看着他吃饭的样子,突然就哭了。

这对父母认为,对于孩子最重要的就是教育。而林登恰恰在这方面表现出了最强烈的反叛。一家人回到牧场的那段时间,上学对于林登来说是非常痛苦的经历。附近的岔路口学校,就是他多年前上的那所,只有八个年级。到九年级,林登只能去六公里以外的小社区阿尔伯特的学校。那里大多数孩子都是德国人,很多课程也是用德语上。他格格不入,因为不怎么会说德语(偶尔说说,别的孩子也觉得他的口音很好笑)。而且大家还嘲笑他,说十二岁了来上学还不骑马,只是骑一头驴子。部分原因是他身体比较笨拙,骑马技术不怎么样;部分原因是到这个时候,父亲已经没心情为他添置专用的马匹了。过了一段时间山姆情绪缓和了些,给他买了一匹小马驹,但他一直牢记着那种屈辱的感觉。“妈妈告诉我,耶稣去耶路撒冷骑的也是一头驴子,我也没觉得好受点。”他后来回忆道。(丽贝卡很会抓儿子的心理。林登那种要为人先、要出人头地、做大人物的渴望仍然十分强烈。那次他得到人生第一条长裤,还安排了一名摄影师来牧场,记录这一时刻。这让本来就拮据的父母更为捉襟见肘。另外,也是在这一时期,父亲走着霉运的时期,在阿尔伯特学校,他第一次说了石破天惊的话。当时他的一个同学,安娜•伊兹,对此记忆犹新。课间休息的时候,一群孩子坐在学校附近那棵巨大的朴树下,伊兹夫人说:“突然间,林登抬头望着蓝天说:‘总有一天,我要成为美国总统。’我们从来没说起过政治啊、总统啊这一类的事情。他当时就是脱口而出。”别的孩子都笑他,说不会给他投票。伊兹夫人回忆说:“他说:‘我不需要你们投票。’”)林登不做功课,在学校也很闹腾不安分,搞得老师总是请家长。

这个阿尔伯特学校也只有九年级,第二年(一九二一年,林登十三岁),他就去约翰逊城上学了。平时借宿在汤姆叔叔和凯蒂阿姨家。一天晚上,汤姆来到牧场,告诉山姆,他和凯蒂“管不住林登”。他不听他们的话,不做作业。因为母亲丽贝卡护犊心切,情绪也很容易失控,所以老师只是委婉地说林登也许没法顺利地读下一级。于是丽贝卡和山姆想尽一切办法凑了学费,在一九二二年的夏天,把他送到四十八公里以外的私立圣马科斯师范学校去补习功课。承受着巨大生活压力的父亲给了他八个星期的生活费,结果他到了那儿一个星期就花得精光,给别的学生买糖买冰激凌。他一路搭便车回了约翰逊城,还跟格利登家的人开玩笑地说起这事。结果下一期报纸的社会版就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

正在圣马科斯师范学校补课的林登•约翰逊,途经约翰逊城探望母亲,并且请求“亲爹”为他“涨薪”,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对父亲来说这可不是个玩笑。暴怒的他把林登塞进汽车,又径直送回了圣马科斯,一个子儿都没给他就回来了。“他断了林登的生活费,叫他再也别找他要任何东西。”山姆•休斯敦说。这段时间他母亲写了一封信给圣马科斯师范学校的老师芙洛拉•艾克特,措辞礼貌得体,但语气几乎是在乞求帮助:

林登年纪还很小,而且被宠坏了,所以我敢肯定,他会觉得眼下的情况很难对付。离家这么远,而且还要认真学习,他肯定觉得很难……约翰逊先生和我一定会深深感激您为我们的孩子所做的一切。您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我们都一定会尽力回报。我们迫切希望他能完成这里的课业,因为这是十分必要的,您一定也意识到……

信后面有条附言,充满了母爱:“艾克特小姐,如果林登想家了,请代我哄哄他。”林登倒是完成了必要的补习,只是很勉强。一九二二年秋天,他回到约翰逊城高中(那时候父亲已经廉价变卖了牧场,搬回约翰逊城),继续和父母矛盾不断。他的分数好像有了点进步(大多数都是B),但不是因为他更努力了,而是因为他的反应和口齿比这个小学校的大多数学生都要敏捷(十一年级只有九十个学生,而且很多都是农活不忙的时候才来上学),而且他学会忽悠老师了。说实话,有些老师自己都没接受过什么教育。乔•克罗夫茨回忆道:

林登脑子非常聪明。事实上,我觉得林登从来没拿过一本书回家看……比如说历史课……课间休息或者吃完午饭,他就跑进来看一眼当天上课的内容,就比老师知道的还多了。要是碰巧他没时间看书,不是很了解那一课的内容……他也能随意说点别的东西,让老师也特别感兴趣,说着说着,不知不觉那节课就上完了。我们呢就坐在那儿,像一串电线上的鸟儿,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家里的妈妈就没那么好骗了,而且她想出个计策,让儿子多吸收点知识。多年后,她笑着对一名记者吐露:

很多时候,我都是到了当天早饭时间才知道林登没有预习功课。于是我就把书放在饭桌上他爸爸面前,整个早饭时间我俩都在讨论昨晚儿子应该预习的内容,不是和林登讨论,而是和他爸爸讨论。

林登那么守规矩,当然不会打断我俩的餐桌谈话。他被迫听着,就学了些东西。通过这个方法,加上我几乎每天早上都送他到门口,给他讲些历史故事啊,地理和代数的知识什么的,他也基本上预习完当天学校的课程了。

但这是多年后的约翰逊夫人,她是笑着对记者吐露这个故事的。而林登的手足和朋友们回忆起他的父母让他做功课的情景,一点也笑不出来。他们记得那是长期的挣扎和痛苦。记得他父亲愤怒的咆哮:“你生的这是什么儿子,丽贝卡!他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他妈的他什么都干不成!”约翰逊夫人回忆的是跟着儿子到门口,同时讲着故事,而别的孩子回忆的则是家门口发生的别的事情。妈妈当然是坚持林登要穿鞋子去上学的,但只要一出门,林登就马上把鞋蹬掉,留在尘土当中。

丽贝卡只有终日以泪洗面,而她的妈妈却更加强硬一些。她发现被派去挤奶的林登的弟弟从后院的水泵里抽了水掺进牛奶里敷衍,贝恩斯外婆生气地说:“给我弯腰,山姆•休斯敦。现在我就给你上一堂基督课。”她在约翰逊家小住的时候,女孩子们甚至会收拾房间。但是林登一直讨厌她,因为父亲不在的时候他当然希望管事。所以他不接受任何的“基督课”。一边是克己守礼的浸信会寡妇,出现的时候总是每一根头发都一丝不苟,浮雕胸针永远端端正正地别在胸口正中。一边是林登,永远不系鞋带,以此表现叛逆轻蔑。用他弟弟的话说,这两人之间进行着旷日持久的“意志战”。贝恩斯外婆看到八岁的山姆•休斯敦颤颤巍巍地背着一捆很重的木材,这本是林登该做的事情,她生气极了,命令林登弯腰接受体罚。但林登完全不听,跳着让她追不上,或者直接跑出家门。“不止一次,”山姆•休斯敦回忆说,“她对我们家的人和所有愿意听的人说,‘那孩子以后要坐牢的——你们记住我的话吧’。”

就算是父亲最直接的命令,他也不听,不管是做家务还是做作业,或者不要再偷用他的剃须杯。林登还不到剃须的年龄,但他很喜欢拿着父亲的剃须杯和象牙柄的剃须刀假装剃须,向朋友们炫耀。山姆不许他用,但只要父亲不在家,他就肆无忌惮了。“没人能命令他或者说服他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情。”山姆•休斯敦说。

另外,父子关系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一种博弈竞争的剧烈张力。“他们俩之间有点紧张,”山姆•休斯敦说,“就算是那些不重要的小事情,他们好像也要争个高下。”丽贝卡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会在女孩子们的房间里睡觉,丈夫就一个人在他们那张大双人床上睡。冬天晚上比较冷,他就会朝男孩子的房间喊(林登和山姆•休斯敦也一起睡在双人床上):“山姆•休斯敦,来帮我暖床!”

“我就从床上爬起来,像只小狗似的跑进他房间,用我总是热乎乎的身体抱住他,”山姆•休斯敦说,“很快他就睡着了,开始打鼾,我就在他旁边,一动也不动,害怕一动就把他吵醒。”但接着,他回忆说,“就听见林登叫我:‘山姆•休斯敦,回来,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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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惠勒•邦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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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邦顿•约翰逊,林登的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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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伊丽莎和丈夫,老山姆•伊利•约翰逊(左:伊丽莎的母亲,简•邦顿),在他们的“狗跑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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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老山姆•约翰逊(左一),伊丽莎(左四)和邦顿一家,在伊丽莎父亲斯通沃尔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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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会面:小山姆•约翰逊与丽贝卡•贝恩斯•约翰逊(左);老山姆与伊丽莎(中)。约翰逊一家会在斯通沃尔老山姆的家门口会面,然后赶着车去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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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城,1913年山姆举家搬迁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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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的父母:丽贝卡•贝恩斯•约翰逊,1917年;小山姆•伊利•约翰逊,在得州议会如鱼得水,1905年,他六届议会生涯的第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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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个月的林登,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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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林登和堂姐阿娃•约翰逊与玛格丽特•约翰逊,前排是凯蒂•克莱德•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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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一家人野餐,林登站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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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林登从约翰逊城高中毕业之前。第一排右二:玛格丽特堂姐。第二排:右三,妹妹丽贝卡;最右边,凯蒂•克莱德•罗斯(在和他“谈恋爱”)。后排左起:克拉伦斯•雷德福,约翰•卡斯帕里斯,奥托•克赖德,约翰•多拉海特,林登,——,——,阿瑟•克劳斯校长(打了领带)——,汤姆•克赖德,——,——,乔治•克罗夫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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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的第一条长裤。露西娅、约瑟法、丽贝卡、林登和山姆•休斯敦,1921年。这是林登亲自安排的摄影师,来牧场上记录下这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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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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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表亲托马斯•马丁(律师,林登在他的事务所工作过),林登,弗利兹•科尼哲,奥托•克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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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的林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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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2月的林登,与妹妹丽贝卡在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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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马科斯的得州西南师范学院,老主楼,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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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西尔•埃文斯校长,拿着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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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的车库,林登和“笨蛋”•约翰逊免费在此借宿。而且每学期粉刷四次来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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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摄于科图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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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大学时追求的卡萝尔•戴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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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对林登•约翰逊创造的校园政治新局面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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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B.约翰逊

绰号“笨蛋”的艾尔弗雷德•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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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拉德•迪森

威尔顿•伍兹

芬纳•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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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农•怀特塞德

霍拉斯•理查兹

阿尔伯特•哈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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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里斯•福莱尔

克莱顿•斯特里布林

艾拉•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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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凯尔

米蒂•凯尔

爱德华•普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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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贝里

麦尔顿•肯尼迪

露丝•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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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墨西哥,政坛的“神奇小子”和威利•霍普金斯,庆祝威利成为得州参议员。

“然后我就回去,”山姆•休斯敦说,“像夜贼一样安安静静地从爸爸身边走开,跑去给我哥暖床。”但是,他说,“这可能还不算完”,之后,“爸爸可能又觉得冷了,叫我回他床上去”。接着林登又要叫他,虽然语气里带着睡意,也很友好,但是山姆•休斯敦听得出那种命令的意味。于是,一整个晚上,为了父亲和哥哥不吵架,这个小男孩就睡眼惺忪地在他们两人的床之间跑来跑去。

为了显得比父亲更聪明、更优秀,林登会做更过分的事情。事实上,看得出来,他对父亲的弱点了如指掌,而且有能力通过必要的计划与准备去利用这些弱点,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很不寻常。

一九二三年议会召开期间,山姆打电话叫林登来奥斯汀,好给他买套西装。林登让米尔顿•巴恩韦尔开车带他去。但不是一趟,而是两趟。在山姆要他去的前一天,他也去了奥斯汀。林登知道爸爸想给他买一件便宜的绉面西装,而他想要更贵一点的。于是想出个办法,先做一些安排,这样他那一直很注重面子也不想露穷的爸爸,为了避免尴尬,会买他想要的西装。

巴恩韦尔和林登一起在店里,敬畏地目睹林登安排一切。他选了一件奶油色的“棕榈滩”牌西装,售价二十五美元。巴恩韦尔记得,他专门试穿了一下,确认自己穿着挺帅,并且有合适他的尺码。接着他告诉销售,第二天他和父亲来的时候,一定要假装从来没见过林登,还教了他该怎么说。第二天,两个小伙子又开车来到了奥斯汀,和山姆去了店里。山姆告诉销售,他想给儿子买件西装,销售说,店里有件这小伙子穿着可能很帅的西装,想不想试试?于是拿出那件“棕榈滩”的西装,当然尺码也刚好。山姆天性就不会再问有没有更便宜的西装。“山姆好像要发火的样子,”巴恩韦尔说,“但他还是掏钱给林登买下了那件西装。”

山姆•约翰逊心中渐渐接受了自己一贫如洗的现实,他每天都要从那些不许他再赊账的商店经过,在街上跟他聊天的人们也都知道他是个不能赊账的人。于是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急躁。他的嘴巴抿得越来越紧,嘴角撇得越来越厉害,曾经那么炯炯有神的一双眼睛,现在常常带着轻蔑怒视着整个世界。有时候回到家,他会径直走进卧室,不再欢快地和孩子们打招呼。卧室的门可能紧闭好几个小时,孩子们的一个玩伴回忆说,但是“如果孩子们吵得比较厉害,或者丽贝卡管不住其中某一个了,他可能会从房间冲出来”,暴怒的山姆•约翰逊,人高马大,嗓门又大又粗,眼睛里冒着凶光,对孩子来说当然是很可怕了。“我们都很害怕山姆先生。”另一个玩伴,鲍勃•爱德华兹证明。女儿丽贝卡的一个追求者要是看到山姆先生的车停在门口,就不愿意进门。“他生起气来,说话可难听得很。”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

在四个比较小的孩子那里,山姆的怒气永远敌不过丽贝卡的温柔。她总是轻言细语地说:“山姆,我来处理。”“看得出来,他那些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孩子们也很清楚这一点。路易丝说,要是他们不听话,约翰逊夫人就会说“我要告诉爸爸去”,但是对他们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事实上,他和孩子们的关系非常亲密,特别是山姆•休斯敦。这孩子天亮前就会起床,好和父亲单独待一个小时。看他在煤油灯闪烁的灯光下,站在厨房的水槽边刮胡子,吃他做的早餐,“煎鸡蛋、烟熏肉、玉米粥或者大盘大盘的炸土豆,所有菜上面都会随意地撒点辣椒酱”。他还喜欢听爸爸讲那些精彩的故事,那些林登再也不听的故事。“天还没完全亮,我就坐在微光中,腿还不怎么能着地,听爸爸讲故事一听就是好几个小时,什么奥斯汀的议会啊,山姆•雷伯恩、赖特•帕特曼和吉姆•弗格森这些同僚啊,那位伟大的平民党人后来成了州长。当然,他给我讲的很多东西我其实都不太懂。但也能感觉到非常重要,有时候又特别有趣。就连那些最严肃的事情,我爸也能讲得特别好玩儿……”

然而,对于长子,山姆的愤怒性质就不同了。有一次,林登知道了山姆•休斯敦努力省钱数月,竟然积攒了十一美元。这个弟弟和妹妹并不同,对林登简直像偶像一样崇拜。于是他建议弟弟和他“合伙”,“一起”买一辆二手单车。山姆•休斯敦特别激动。“我最喜欢的也是唯一的哥哥,比我大整整六岁的哥哥,说要当我的合伙人!我当然接受了。”但单车是林登选的,恰好也是林登适合骑的大小,可是对于八岁的山姆•休斯敦来说,就太大了,他的脚都踩不到踏板上。他努力想去骑,结果撞了车。“那天晚上爸爸回家,听说我出了事和我们一起买单车的事,给了林登一通永远忘不了的教训。我很少见他那么生气的。‘你把山姆•休斯敦的钱还给他。’他用低沉又可怕的声音说。”当时林登是听话了,但在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完全不听父亲的话,比如说拒绝做家务,不愿做作业,山姆对自己际遇的怨愤与沮丧,常常会变成怒气发泄到长子身上。一次,山姆提前回了家,发现林登脸上涂满了泡沫,在偷用他的剃须刀和剃须杯,于是走上去不由分说就把磨剃须刀的皮带从林登手上抢了过来,把他推到后廊上,用皮带来打他屁股。林登经常挨打,其中至少有一次是无端之祸。林登在塞西尔•马多克斯理发店那张空出来的椅子上跟人辩论,他煞有介事的样子惹得一群经常泡在理发店的人不高兴了,决定给他个教训。他们算好林登要来的时间,在他常坐的位子上涂满了油和芥末。林登坐上去之后不一会儿,这东西就浸透了他的裤子,他先是不舒服地扭动着,然后大喊起来:“我要烧起来啦,我要烧起来啦!”他跳下椅子开始往下扯裤子。克罗夫茨回忆说:“他烧得厉害,又哭又叫,那时候我们都不过是些大孩子嘛。他把裤子脱下来,但是也没完全脱下来,然后跑到人行道上。”他爸爸那个小地产办事处也在法院广场上,他“听到他在那边哭喊”,就跑了过来。“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而且因此一直对约翰逊先生有点意见。他把皮带解下来,抓住林登的手,裤子的一条腿儿掉了下来。林登痛得打转,而约翰逊先生就抓着他的一只手,时不时地,一皮带就抽过去。”马多克斯想要跟山姆讲讲来龙去脉,可是山姆非常生气,“根本不听他说话”。最后,他还是听了,听完之后还是咆哮着说:“我的孩子,绝对不能光着屁股跑到街上来。”

* * * * * *

但是,打屁股或别的更严重的惩罚,在约翰逊城也不是什么稀奇的管教方式。事实上,这是标准办法,大家也普遍接受应该这样管教孩子。比如,林登的朋友鲍勃•爱德华兹就说:“我爸爸有条磨剃须刀的皮带,但是从来不用来磨剃须刀,而是用来打我,都打旧了。我爸爸还有一双牛仔靴,光是踢我都不够用。但是他也不是因为天性凶狠才这么做的,只不过是要用他爸爸管教他的办法来管教我。”山姆•约翰逊打人,也并不比别人打得狠,事实上刚好相反。他那辆T型福特车,成为他和长子矛盾的中心。林登总是不听他的话,等到晚上父母睡觉之后,就从马棚里偷偷把车推出去,经常是和堂姐阿娃、玛格丽特以及杜鲁门•福西特这样的朋友,推下坡来到路上之后再发动,免得吵醒父母。不过,山姆经常会在第二天发现昨晚他们干的好事。林登的堂姐阿娃回忆说,有一次,山姆和弟弟汤姆“开到学校,把我们带回山姆家,让我们站在后廊上,拿磨刀皮带打我们”。他说,杜鲁门一直“非常害怕”山姆。但是孩子们从学校被“押送”回去的路上,“林登偷偷对我们说:‘他打第一下的时候,你就尖叫,像要死了似的,他下手就会比较轻了。’我们全都大喊大叫,之后杜鲁门小声说:‘他都没怎么打我。’山姆伯伯就是这样,你知道的。我们知道就算犯了多大的错误也不会受到很重的体罚。山姆伯伯不会真正下狠手去打谁的。”

不一般的是林登对体罚的反应。他会发自内心地尖叫,很大声,很歇斯底里,声音很尖,声音能从这安静小镇的一边传到另一边。体罚一般是晚饭前进行,那时候山姆回了家,听贝恩斯外婆讲了林登的种种不是,而且也亲眼看到家务又没做,于是整个约翰逊城晚餐桌上的谈话,都会突然被那尖锐的惨叫打断。大家会说:“山姆又在打林登了。”

约翰逊城的孩子们都知道,林登其实并不痛。杜鲁门•福西特这些孩子知道,是因为他们都被山姆“打”过;别的孩子知道,是从林登的样子看出来的。男孩子们去佩德纳莱斯河游泳的时候,很多孩子屁股上都有被打的红印子,但林登从来没有。“有时候听到他大哭大叫之后我们马上就见到了他,他一点都没受伤,身上一块瘀青都没有。”一位玩伴说。一些大人,比如住在约翰逊斜对面的福西特一家,通过仔细地观察,也很清楚这一点。福西特家的儿子杜鲁门回忆说:“我们坐在餐桌前,就听见林登在尖叫,我的父母会说:‘哦,他不是真的在打他。’”但也不是所有大人都明白的。很多人都深信,一个“酗酒”的人肯定是最坏最狠的,多年后告诉传记作家,山姆经常虐待体罚林登。坐在晚餐桌前听到林登哭喊的他们会说:“山姆又喝酒了,又在打儿子了。”至于那些住在城外,听不到林登尖叫的人,会有一位电话接线员和浸信会的虔诚教徒,斯普罗丁女士,给他们打电话,报告说:“山姆又要把那孩子打死了。”事实上,林登有时候好像也会故意给大家制造自己的父亲很残忍的印象。一次,他跑出家门,藏在一棵树上。他选的正好是法院广场的一棵树,周围有很多人,而且他还告诉这些人,他是在躲父亲。林登表现出很害怕山姆的样子,请求人们不要告诉他自己的下落。“他好像总是想让人们觉得,他爸在虐待他。”埃米特•雷德福说。

他是不是也想让人们觉得,他妈在虐待他呢?他总是去别人家里“借”吃的,就算自己家里不缺食物。巴恩韦尔回忆说:“我们吃早饭的时候,林登总是拿个杯子过来,想借一杯面粉,或者糖,或者咖啡什么的。他还真是要了不少东西!”他经常跑去咖啡馆,说他很饿,家里一点吃的都没有。至少有一次,他说的话惊到了两个男孩,他们坐在咖啡店后面林登没看到的地方。因为他们刚刚从约翰逊家里出来,在那里和林登一起吃了饭。“我想他可能有时候是真饿了,”其中一个说,“但肯定没有他说的那么频繁。”

他是不是也想让人们觉得他的小妹妹们也在虐待他呢?他总是在跟别人说,为了维持家里的清洁,他很伤脑筋。主要是因为那些妹妹从来不收拾她们那个房间,也是家里最大的房间。“他说这些妹妹必须住最大的房间,因为她们的衣服永远扔在地上,”阿娃回忆说,“他说他永远要跟在她们后面唠叨房间有多乱。”要是去过约翰逊家的人就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因为林登的房间显然是最乱的,要比妹妹们的乱多了。

对于外人,他也经常拿出惊人的想象力,幻想被他们欺负和伤害。他年仅十岁的时候,和克拉伦斯•雷德福在雷德福家的前院里打架,两个男孩子扭打着在尘土中打滚。埃米特•雷德福过来了。因为他们的父亲去世了,埃米特说:“我觉得自己就是弟弟们的保护神,于是把他们拉开,捡起地上的小铲子,把林登从我膝盖上摔倒在地,打了他。”只不过是轻轻打了几下,雷德福说,却被后果给震惊了:“林登叫得好大声,我到现在还记得。我眼前还能出现林登那个样子。站在那儿,穿的是长筒袜,一条腿的袜子还在膝盖处,另一只已经滑落到脚踝那儿了。他身上很脏,全是土。他就站在那儿尖叫,全城都能听到。”随着林登年岁渐长,行为模式仍然不变。有一次,他和卢克•辛普森在学校操场上往女孩子们身上洒水,一名男老师打了他们俩的屁股。之后,卢克就继续玩儿去了。而林登飞跑回家,哭着闹着,闯进家门,哭诉说老师对他不公平,虐待他。听得他爸爸立刻奔去学校,生气地和那位老师对质。有时候,他会和别人打架,不过也就是一般的打闹摔跤罢了。朋友们回忆说,他总是输,因为手脚不太协调。“打棒球的时候,他投球跟个女孩子似的。”一位同班同学说。只要输了,他就会哭着往家跑。这么个高瘦、笨拙、十几岁的男孩子,脸上全是灰尘,眼泪滚落下来,在安静的小镇的街道上跑过,大声地抽泣着。“随便是谁,只要轻轻碰一下林登,他就能发出全城都能听到的尖叫,”埃米特•雷德福说,“他想得到大家的注意。他想人人都知道有人伤害了他。他希望大家都同情他。”

在别的方面,他的行为举止也很不一般。除了特别偏僻以外,约翰逊城是很典型的得州小镇:一个法院,一家小银行,一个墙和屋顶都是用铁板围起来的轧棉厂,支架上摇摇晃晃地放着一个水箱,一个咖啡馆,旁边有老人坐在摇摇晃晃的木桌子旁,穿着褪色的衬衫,玩着骨牌,打发无穷无尽的时光,商店数量不到十几家,一溜排开,抬高的木质人行道边,小伙子们散漫地并排坐着,人行道下面几只狗蜷缩成一团打着盹儿。从法院和有商店的那条街走过去,看到一些空地,上面有时候种玉米,有时候只是野草丛生。空地之间是一些小房子,像盒子一样,围着木桩篱笆。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偶尔开过来一辆T型福特车,或者走过几匹马,慢悠悠地拉着木质马车。但在小镇的街道上,会经常看见一个男孩在狂奔,他可一点也不典型。他的穿着打扮和别的男孩子不一样。有时候不但比他们平时穿的工装裤或者短裤更高档,甚至比他们周末穿去教堂的西装都要隆重。有时候对于这么个小镇来说,真是隆重得有些古怪了。高中高年级的时候,林登的“棕榈滩”牌西装,以及后来买的硬草帽,都是全约翰逊城绝无仅有的。有些场合他也穿蓝色牛仔裤,但必须把裤脚塞进锃亮的及膝靴子里,上身搭配的衬衫是亮黄色的中国绉纱面料,脖子上的扣子总是不扣,要么搭配个假高领,要么围个领巾。在学校(毕业照中他是唯一系领带的男孩子),他的黑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油光水滑,有时候还会用专门的梳子梳得平平的,戴上一顶利落的英式粗呢帽。可是,有时候他的衣服又没别的孩子那么体面,很脏,全是洞洞眼眼,相比起来真是太破了,破得太不应该了,好像他是故意这么穿的。

他经常跑到别的男孩子面前就开始说话,双臂剧烈地挥动,抓住他们的衣领,双臂攀着他们的肩膀,脸一点一点逼近他们的脸。他会拥抱他们,童年伙伴回忆起他的行为,对这一点记忆非常鲜明。“他全身都扑倒在我那些兄弟身上,”辛西娅•克赖德说,“我特别记得的,就是他经常全身都挂在人们身上。全身都那么挂着。”

不过,他最让人震惊的行为,是对待成年人,特别是妇女,约翰逊城的家庭主妇们。他很喜欢奉承那些女人,对她们甜言蜜语地讨好。斯特拉•格利登回忆说:“他会对我说,‘斯特拉夫人,你做的炸鸡是我最爱的东西!在这个大世界里最爱最爱的东西!’”她邀请他去吃点炸鸡,他就会说:“哦,好啦,斯特拉夫人,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开口呢!”他说得那么绘声绘色,搞得这句话都成了格利登家的口头禅。只要格利登太太问自己的四个孩子想不想吃点什么东西,他们就会回答:“哦,好啦,斯特拉夫人,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开口呢!”

他喜欢拥抱女人,亲吻她们。原美国政治科学协会主席,埃米特•雷德福教授,在七十二岁的时候说起这件事,语气中还满含着令人惊讶的妒忌:“他经常抱着我妈妈,不停地亲吻她。我们以前经常问:‘妈妈,比起我们,你是不是更爱林登?’”

对于林登和成年人打交道的方式,别的孩子简直可以说是敬畏。“他经常让我无地自容,”雷德福说,“我们家和盖乐韦家关系很好。但除非我妈妈带我一起,不然我就会很害羞,不敢自己去盖乐韦奶奶那儿。但是他就会去。拥抱她,亲吻她。所有的妈妈和奶奶,他都会去拥抱亲吻。城里所有的女人都爱死他了。”他这种行为得到的结果,也让孩子们惊叹加敬畏。雷德福发现他和弟弟在自家前院的尘土中扭打,教训了他,林登发出“全城都能听到的哭喊”之后,雷德福的妈妈出现在门口,穿着刚刚浆洗过的白裙子。她问出了什么事,听了来龙去脉以后,她说:“嗯,林登,我觉得你今天最好还是回家去。”之后,雷德福回忆:“他浑身泥土地朝她走过去,拥抱了她,说:‘哦,雷德福夫人,我们又没什么坏心眼儿,你为什么不让我们玩儿了呀?’她当然就心软了。”雷德福还说,她甚至好像不介意林登衣服上的尘土沾到她的白裙子上。“我妈妈对我们管得挺严的,”他说,“可是林登在她那儿简直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别的孩子也说他对自己的父母有同样的影响。“我们要是想做什么觉得爸妈不会喜欢的事情,就让林登去问,”鲍勃•爱德华兹说,“如果是林登去问,他们就会让我们做平时不会允许的事情。”

和他一起长大的孩子们说,造成这种影响的,不仅是他的甜言蜜语和拥抱亲吻,还有他这些小技巧、小心思背后那种气质。这种气质他们也无法准确地描述和定义,但是非常努力地想让研究者们知道这是非常少见的。“你看啊,”杜鲁门•福西特努力解释说,“他跟任何人说话都不会难为情,不像我,不像别人,很容易不好意思。他说话做事的样子,真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我从来没见过能这么干的人。但林登就办得到。他会跑到老太太面前,叫她们奶奶。她们就可喜欢他了。他把我爸爸和我妈妈叫‘梅丽莎姐’和‘奥斯卡哥’,他们本来对他没什么好印象的,最后也都对他爱得不行。林登•约翰逊是个很不一般的男孩子。智力上并不超群。当然他也很聪明,只是比不上埃米特•雷德福和别的一些孩子。他的不一般体现在其他方面。”

他如此表现,是什么原因呢?挨打的时候不痛也要尖叫哭泣,不饿的时候也要喊饿,公开抱怨妹妹们房间乱?他好像是要让人们讨厌自己的家人,是什么原因呢?是不是像埃米特•雷德福认为的那样,因为“他希望人们同情他”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想要被同情?是不是因为,这个从小就需要关注,需要成为大人物,需要脱颖而出,需要和别人不一样的男孩子,现在家里变穷了,不被人尊重了,自己在运动方面也很笨拙,学校成绩也一般,同情就成了他唯一可能得到的“不一样”呢?

或者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毕竟,他还是那个男孩子,骑驴的时候想骑在前面,必须做领头羊,要是不能投球就要把球拿着回家,不仅需要别人的注意,还需要尊重和另眼相待。他需要成为领导,需要掌控别人。父母受人尊敬的时候,他就和他们异常亲密,特别是和自己曾经是领袖的父亲。他在穿着打扮、行为举止上都模仿父亲,和父亲一起搞竞选活动(还希望这活动“永远进行下去”)。现在,父亲失败了,他是不是觉得父亲背叛了他?他如此表现,是不是因为父母被人看不起了,他想告诉大家自己和父母不一样,比他们优秀?

他为什么会这么急迫、这么热切、这么疯狂地要在每一场争辩中说服人们他是对的?为什么他又要这么热情地去讨好成年人,讨好全部的成年人,甚至是最不可亲、最难以接近的那位老太太?克莱顿•斯特里布林说:“越是有人讨厌他,他就越是努力去和那人交朋友。”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他会尽一切努力,什么阿谀逢迎、见面微笑、甜言蜜语、热情拥抱、卑躬屈膝,什么办法都要用尽,直到成功才会罢休。他不仅是“希望”所有人都喜欢他,不管是孩子还是成年人,不仅是朋友们还有他们的母亲,而且是“必须”喜欢他,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的羞愧吗?就像威尔玛•福西特猜想的那样:“因为有那样一个爸爸他觉得很丢脸。”是因为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吗?他的父亲好像是一夜之间就失去了一切跌入谷底,他也随之从安全坠入不安全之中,总是担惊受怕,害怕家里的房子突然就不能住了;一家人也仿佛是一夜之间就从备受公众尊敬到备受轻蔑和嘲讽;曾经他在商店里的花费比别的孩子多多了,现在他什么都买不起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朋友们买东西,记在父母的账上。林登•约翰逊对父亲际遇的改变相当清楚。“我们家真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他回忆说,“以前我们还过得不错,在约翰逊城可谓扬眉吐气,用A级到F级来排,我们应该是A。但两年后我们就失去了一切……掉到了最底层。”简单来说,是不是因为成长过程中这巨大的改变,从一个极端剧烈跌落到另一个极端的经历,让他如此行事的呢?

或者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的际遇,还因为他的天性?他如此行事,是不是内心的驱使?因为他“与生俱来”“流淌在血液中”的东西,驱使着他必须成为A。这种动力驱使着他,就像曾经驱使着他的父亲、他的祖父,整个邦顿家族的血脉,驱使他们一定要出人头地,成为领袖。这才是根本原因吗?毕竟,小林登心甘情愿让哈罗德•威瑟斯扯耳朵,不管多痛都要换钱的时候,他的父亲并不穷;林登躲在草垛子里想求得大人的关注,在黑板上用大写字母写自己名字,把球拿回家,展现出成为领袖的强烈渴望时,他的父亲还没有一败涂地。不管是什么导致了林登•约翰逊如此行事,让他必须去掌控别人,让他们臣服于自己的观点,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的目的,这里面不只有内心的屈辱,应该也有遗传的成分。家庭的遭遇只不过是强化了他脾性中的这些需求,让他更难或者说几乎无法满足心中的欲望,所以才展现出一种狂热与疯魔。林登•约翰逊从自己的家族继承了那样一种精神,形成了他错综复杂的性格基础,而家道中落只是一剂强力的催化剂,让他内心深处的不安与自卑更加放大了而已。从很多方面来说,让林登•约翰逊与众不同的,并非他的所作所为,而是这些行为中那种热切的程度。他需要的是什么呢?别人的注意?同情?尊重?掌控他人?不管是什么,这都是他铁了心一定要得到的。

但他这种决心也没法换来他想要的,不管那是什么。他可以让成年人,尤其是女人们,可怜他,同情他,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那么孤注一掷,她们心里也清楚。问问那些特别喜欢这个瘦高个子、动作笨拙的年轻人的女人,为什么对他那么温柔,所有回答都出奇地一致:“我觉得他挺可怜的。”)但林登无法阻止他们将自己看作约翰逊家的一员。而在约翰逊城这样的小镇,家庭出身是非常重要的身份。更糟糕的是,在丘陵地带的人们眼中,他的家庭可谓厄运缠身,深陷丑闻。五十年前,最初的约翰逊兄弟破了产,在整个丘陵地带都欠了债。现在,丘陵地带那些心肠冷漠、毫无同情心的人又说,又一对叫作山姆和汤姆的约翰逊兄弟重蹈了历史的覆辙。嗯,可能汤姆没那么大责任,虽然他的生意也做得不算好,濒临破产。但山姆的失败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他“欠镇上每个人的”,而且债主还包括周围乡镇的很多人。杜鲁门•福西特很清楚地记得,他和叔叔弗兰克•福西特坐在门口,林登•约翰逊正好经过。叔叔看着林登走到街那头,然后用平淡而肯定的语气下了结论:“他永远也做不成什么事。太像山姆了。”林登也许不愿意让大家把他想成山姆•约翰逊的儿子,也许不顾一切地努力过,不要被想成山姆•约翰逊的儿子,但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如果说他对此有过疑问的话,他高中毕业后不久,这样的疑问也就完全消失了。

一九二四年的整个春季,用朋友们的话来说,林登和同班同学凯蒂•克莱德•罗斯“在恋爱”。那个春天,约翰逊城女性俱乐部为那个只有六个同学的高中毕业班举行了好些活动,佩德纳莱斯河边的野餐啊,冰激凌与蛋糕的社交会啊,林登和开朗美丽的凯蒂•克莱德出席了全部的活动。课堂上,他们传着纸条,约好放学后见面。年轻人的聚会中,他们只亲吻对方。晚上聚会完,林登送她回家,她会在窗口看着林登,确定他径直回了家,没和别的女孩子说话。同学们都在想,这两人是不是会结婚,虽然林登到八月才十六岁(《纪事报》报道说,他“应该是该学校最年轻的毕业生”),凯蒂•克莱德比他大一岁。约翰逊城的女孩子结婚都挺早。

但凯蒂•克莱德的父亲是E.P.罗斯,“镇上首富”。他是个商人(《纪事报》的头版经常会刊登“罗斯百货店”的广告)。那些每月给山姆•约翰逊寄账单,在上面写着“请还钱!”的商人中,就有他。另外,他也是当地卫理公会派的中流砥柱,非常支持禁酒。他对约翰逊一家的看法早就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他总是为自己的妻子梅布尔•查普曼感到庆幸,二十年前,她的家人不准她嫁给山姆•约翰逊,所以她嫁给了E.P.罗斯。高中毕业后不久,约翰逊城高中的校长,阿瑟•克劳斯向罗斯请求,想追求凯蒂•克莱德。他同意了,并且表示鼓励和支持。尽管克劳斯都快三十岁了。“那时候,一个女孩和比自己老这么多的人交往,还不是常事,”阿娃说,“但是罗斯一家特别害怕凯蒂•克莱德会嫁给林登。所以随便什么人来求爱他们都很高兴,只要能拆散他们。”

事实上,凯蒂•克莱德的父母还命令她不许和林登待在一起,而且确保她没那么多空闲时间。不过就算有时间,她也不敢忤逆父母。阿娃说:“那时候,在约翰逊城这样的地方,女孩子是不会违抗父母命令的。”克劳斯经常被邀请到罗斯家里去吃晚饭。晚饭后,凯蒂•克莱德就和克劳斯开车出去兜风,而且是罗斯的车,全新的福特高级轿车。罗斯夫妇也跟着一起当“护卫”。晚上,林登经常在法院广场和朋友们聊天玩耍,总会看到罗斯家的汽车疾驰而过。

两个堂姐阿娃和玛格丽特那时候亲眼见证了他的感受。为了让林登开心,活泼的玛格丽特还给流行的曲调重新填了词,来讽刺克劳斯见凯蒂•克莱德必须母女俩一起见。罗斯的车开过去以后,她就大声唱起来:“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坐在福特轿车里献上他的吻/每晚你都得带着妈妈/否则你的宝贝儿也出不了门。”安静羞涩的玛格丽特从来没跟林登说过什么,但她说,有时候,回了家,她会“为他哭泣”。

“真是太不公平了,”她说,“这(罗斯一家的态度)和林登没有任何关系。他什么也没做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认为林登会和山姆一样。更让人伤心的是,历史重演了。凯蒂•克莱德母亲的家人阻止她母亲嫁给山姆。现在,凯蒂•克莱德的家人又阻止她嫁给山姆的儿子。我也是约翰逊家的人,这对约翰逊一家太不公平了,对林登太不公平了。凯蒂•克莱德和另一个男人开着那辆大车过去的时候,我亲眼看到林登的感受了。我为他哭泣。”

阿娃说,有一次,林登告诉她和玛格丽特,他“鼓足勇气”,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约凯蒂•克莱德出去一次,他说要约她一起去约翰逊城与弗雷德里克斯堡一年一度的棒球比赛和之后的野餐会。凯蒂•克莱德说,她要回去问问父母。之后回复林登说,她去不了。之后,林登再也没问过了。

(那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凯蒂•克莱德和克劳斯分手了。于是她父亲把她送去了得克萨斯大学,坚持让她住在共济会宿舍。这所宿舍是严禁约会的。大学毕业后她回到约翰逊城,但再也没和林登约过会,最后和当地另一个被她父亲看好的小伙子结了婚。不过那个小伙子一直在罗斯百货工作,直到商店卖出。林登当上总统以后,邀请凯蒂•克莱德和她丈夫去华盛顿做客,并且带他们坐了一次“空军一号”。)

在约翰逊城长大,是什么样的体验呢?表面上看,这里有着田园牧歌一般的生活,和周围的风景一样,那么闲适淡然,连绵的山峦,湛蓝的天空。林登•约翰逊少年时代有些朋友,一直就待在约翰逊城这个得州小镇,听他们讲那里的生活,仿佛是在读《潘拉德与山姆》 (1) 。他们讲的是野餐会和“柯达一刻”(在佩德纳莱斯河边拍照片),坐在河边拿着钓竿,打发漫长慵懒的日子;在清澈冰凉的河水里游泳;在巴恩韦尔医生诊所门前的草坪上玩门球;和镇上所有的孩子一起挤在平板卡车上到别的地方去,和布兰科或者马布尔福尔斯的人打棒球比赛;在法院广场上和朋友们窃窃私语,高远的天空中,丘陵地带美丽的落日渐渐西沉;夜幕降临,静谧、安宁、美丽的小镇也进入梦乡。那些一辈子待在那里的孩子满口说的是丘陵地带的友好亲切,当地人常说:“在那里,生病了他们会嘘寒问暖,过世了他们会送上关怀。”不止一个人语气平静地说:“我不愿意生活在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还有不止一个人说在那儿长大,“就像天堂”。

但是,林登•约翰逊年少时还有些朋友,没有一直待在那里,而是像林登•约翰逊一样离开了约翰逊城。在他们的描述中,这幅天堂般的图景有了浓重的阴影。

这阴影就是贫穷。现金是十分稀缺的东西。有一次,乔•克赖德骑着马,缓慢慎重地翻山越岭三十多公里,小心翼翼地揣着几十个鸡蛋,只是为了去马布尔福尔斯卖掉,换十几个硬币。洋娃娃在约翰逊城也是奢侈品。乔的女儿辛西娅只有一个娃娃,头部是瓷器做的,“每年圣诞,妈妈就会安上一个新的身体”,而约翰逊城很多女孩子所谓的“洋娃娃”,就是用布条缠了几圈的玉米棒子。棒球也很少。林登要拿着球回家的威胁之所以那么奏效,就因为有时候只有他那里有球。山姆•约翰逊破产之后,男孩子们有时候就没有球玩了。就算有,也经常是个破的。“天哪,要是谁拿到个球,我们就一直玩一直玩,玩到破。”鲍勃•爱德华兹说。书,甚至是学校用的教科书,都难得一见。教科书全都破破烂烂的,因为从一个班传到另一个班,永远不够用。“你肯定无法想象约翰逊城的人有多穷,”辛西娅•克赖德说,她的兄弟是林登最亲密的朋友,“也想象不到我们拥有的东西到底少得有多可怜。”有时候,克赖德一家的牛和羊都吃不饱,他们只好把仙人掌的刺烧掉,给它们当饲料。有时候,给孩子买食物的钱都不够了,整顿晚饭全家人都只好吃“克赖德肉汁”,就是面粉和水,加一点牛奶,再切一点碎培根进去,涂在面包上。圣诞节的时候,克赖德一家撕下笔记本,做了纸链,用蛋白粘起来,因为他们买不起胶水。

和贫穷一样阴暗而清晰的,是对贫穷的敏感。约翰逊城的孩子们家里穷,他们自己也清楚地感知到这种穷困。“我肯定是感觉到了的,”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她的父亲是镇上的铁匠,花三小时钉马掌,只能挣十五美分,“很多时候我去商店,手里只有一美元可花。这钱给全家买吃的是肯定不够的,但很多时候我真的就只有这么多。我现在还记得,手里攥着可怜的一美元去商店的情形。”

而且,他们还意识到,不仅是穷,而且是越来越穷。农民们很早就被经济大萧条殃及,丘陵地带是最早受到影响的地方。一九二四年和一九二五年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两年。一九二五年,旱灾严重,约翰•多拉海特回忆说,在他们家的农场上,“什么收成也没有”。在丘陵地带,艰难的日子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有着特别重大的影响。庄稼收成不好,农民们没有足够的钱来交税还贷款,别无选择,只好做了他们曾经发誓永远也不会做的事情:让孩子们去别的农场,为别的农民做工,挣点现金,虽然也是杯水车薪。在丘陵地带的烈日下,这样的劳动实在太辛苦了。正如威廉•汉姆福瑞 (2) 所写:“棉花,是一种能杀人的作物。”耕地的时候,你要把犁刀对准坚硬的岩石地,把稳,“马或者驴子再随着这痕迹耕地”,实在是非常艰难的工作;松土,挖出别的野草植物,也很苦。等到收棉花的时候——

你穿上护膝,拿着一条长长的棉帆布袋,在田野中弯腰屈膝,有时甚至匍匐前进,身后拉着那个袋子。从破晓前到天黑后,在炎炎烈日下辛勤劳作。哪怕只干一天,晚上躺在床上,你的背也伸不直了。而你的双手,就算已经是一双常年劳作粗糙的手,也会被棉花坚硬的外壳磨出血。

一九二四年和一九二五年,丘陵地带工作的不仅是成年男女,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也一样在田地中躬耕。就连娇嫩的女孩子们,也得像男人一样工作。

笼罩在大家头上的阴云,不仅有贫穷,还有恐惧。约翰逊城这些年轻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必须工作。“现在再回头看那些日子,好像人人都在担心还不上抵押贷款,”其中一个说道,“我们肯定是很担心的。”要是还不上贷款,房子就要被收走,无家可归,被迫收拾细软离开,开着你的破车,不知开到哪里去,而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这下场可谓是人间地狱了。一九二四年和一九二五年,丘陵地带的很多人家就在这地狱的边缘徘徊,他们的孩子也都很清楚。“我们有种不安全感,”埃米特•雷德福说,“很少,很少有人能幸免的,人人头上都笼罩着不安全感的阴云。”

贫穷、恐惧,还有绝望,因为似乎找不到脱贫的途径。牙医在约翰逊城赚不了钱,所以唯一的牙医很早就离开了(只有一名流动牙医,每隔几个月来上一趟,给镇上的人看看牙)。医生赚不了钱,巴恩韦尔医生总是在抱怨:“半个镇子的人都在诊所来来往往,还都没给我钱呢。”律师赚不了钱。而那些卖保险或者地产的人呢,就像雷德福说的:“我以前常常想,在这么个穷乡僻壤,又有多少地产供你卖呢?”丘陵地带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土地吃饭的,而这些十几岁的孩子,很明白这片土地的状况。雷德福说:“往奥斯汀东边去个十英里十五英里的,能看到黑土地和欣欣向荣的棉花农场,农场上还有大房子。但我们周围一点黑土地都没有,也没有大房子。我很小的时候就有感觉了:在这个镇子,一点机会都没有。”

很多时候,约翰逊城的年轻人说起“没机会”,更多指的是开创事业的机会。缺钱,并非他们最深切的危机。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飞速发展的隆隆之声,传到这广阔空旷的山峦之中,就只剩下最微弱的回响。对于丘陵地带的农民来说,这回响更像是一种讽刺和嘲笑。他们从报纸上了解到“柯立芝繁荣” (3) 的局面,以及每周工作时间减少到四十八小时的政策。而他们呢,仍然像祖辈和父辈一样,一周七天,每天从天亮干到天黑;丘陵地带的主妇也把那些所谓“解放”家庭妇女的五花八门的家用电器(洗衣机、电熨斗、吸尘器、冰箱)看作天方夜谭。就算她们买得起这些电器,也用不了,因为丘陵地带还没通电。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信心爆棚,目空一切,牛市繁荣,灯红酒绿,爵士乐悠扬,以令人兴奋的速度发生着剧变。就连得克萨斯的大部分地区,虽然在地理上仍然与别的地方隔绝,但也有很大的变化,石油让博蒙特繁荣富强;休斯敦和达拉斯,甚至连奥斯汀,都继续着战时的产业,迅速发展。但这种欣欣向荣没能翻山越岭。那是收音机时代,穷人家里也有收音机,廉租房的屋顶上天线林立,就连乡下的穷人都有收音机,让很多乡间地区结束了与世隔绝的状态。用历史学家戴维•莎伦的话说,这不仅“把世界带给了中产阶级家庭”,也带给了“那些油纸糊墙的贫民,其迅捷真是闻所未闻……到二十世纪中期,很少有人没听过广播了”。但丘陵地带没有收音机,只除了几台非常原始的矿石收音机,操作员们不停地操作天线,好接收到一点点将近三千公里以外纽约传来的消息。一九二四年,民主党全国大会上,广播成了最为重要的媒体,全美国都听到大会上喊声不断:“亚拉巴马,二十四票给安德伍德!”这成为全美人民耳熟能详的声音,但丘陵地带却没人听到。那是电影的时代,“一九一九年,男孩子们……伤痕累累地从战场上回来时,”莎伦说,“闪烁的大荧幕已经在每个岔路口的乡村树立起来了。”但莎伦绝对没有再往奥斯汀西部去:约翰逊城的电影,是在哈罗德•威瑟斯所谓“歌剧院”的二楼白墙上放映的,他的儿子负责背景音乐,守着跳针总是卡住的留声机,只有一张唱片,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电影的场次也相当少,人们也不总是出得起十五美分的入场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啊,收音机的时代,电影的时代,乡村俱乐部的时代,高尔夫的时代,驾车兜风与贴面舞的时代……而丘陵地带,不属于这个时代。

丘陵地带的孩子们很清楚这一点。他们知道自己跟不上时代,不仅知道,而且觉得羞愧。林登•约翰逊的高中时代,同学们组织了一场关于“国际联盟 (4) ”的辩论。他们去得克萨斯大学找了很多文章,仔细研读,大家觉得对这个主题算是很了解了。但是他们回忆说,那是他们唯一了解的国际大事(还有国内大事)。“在这个地方你什么信息也得不到,就算你想去了解,”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天气不好的时候,报纸都没人送来,可能一个星期才送一次。我们真的是完全与世隔绝。我们倒是很了解国联,但也就知道这个了。真是很可悲的事情。”杜鲁门•福西特还记得,山姆•约翰逊还在从政的岁月,林登会拿着民主党州长和别的得州官员竞选人的海报,请求各个店主允许他把海报贴在窗户上。“大多数人我们都没听说过,”福西特说,“名字都是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很少有人能明白我们成长的环境到底是什么样的,因为我们没有收音机,没有报纸,什么也没有!拿到全世界来说,我们都算是丛林中的原始人。”

他们深切地感知贫穷,感知落后,也打心眼儿里感觉厌倦和无聊。“是个相当没有生气的小镇。”林登•约翰逊的妹妹丽贝卡说。埃米特•雷德福也说:

镇上只有三座最简单的教堂,一所六间教室的学校,以及法院。偶尔治安法庭的法官会有案可判,一般都是交通违章或者很小的纠纷。一年有三四次,处理大案子的区法院会派人过来,开一星期的会,镇上会有很多律师,地方检察官和法官也会来。偶尔会有一两个旅行推销员,或者来教堂参加复兴布道会的外来牧师。候选人回来做竞选活动,但也不常来。除此之外,和外界的联系就非常少了。没有电影,也没有其他任何付费进行的娱乐。我的天哪,连那家咖啡馆都有一半时间不开门。作为一个孩子,每周上五天学,周六的时候大家都聚集在一起,孩子们就一起玩。周日呢,就去教堂。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循环着。

好像没办法摆脱这样的循环。布兰科县的生活曾经是紧张刺激的,但随着最后一拨科曼奇人消失在遥远的北边,这种刺激也结束了。从那以后的半个世纪,这种循环几乎没有再改变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想知道自己的未来,只需要看看法院广场上那些老人,他们正在和别人闲聊。而年轻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和别人闲聊着。这些老人总是每天午后突然就冒出来(反正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坐在那儿玩多米诺骨牌,用火柴做赌注,一直玩到天黑看不清。

那么,约翰逊城那些不一般的年轻人,对外面的世界更感兴趣,更积极地学习知识,更有抱负,或者只是比别的年轻人更躁动,他们怎么样了呢?约翰逊城最高的年级是十一年级,能从十一年级毕业的孩子就很少(真的只有寥寥几个),去上大学的就更少。而去上了大学的,几乎没有再回来的。一个回来了的说:“所以约翰逊城就只剩下没怎么受过教育的人,他们对国家大事和更大的世界也没多大的兴趣。我们不仅没有可读的东西,也没有聊得来的人。”

那么,那个对外面的世界最最感兴趣的少年,那个到处去贴政治海报的少年呢?他对约翰逊城的生活是什么感觉呢?高中时代的最后一个春天,表面上看那么田园牧歌的春天,对他来说也是如此闲适美好吗?

在约翰逊城居民的眼中,和林登•约翰逊最像的年轻人,是比他大三岁的埃米特•雷德福。“我们约翰逊城走出了两位领袖。”他们说。的确,在美国政治科学协会做领袖的雷德福教授,是二十年代唯一和林登一样走出约翰逊城,在全国博得了声誉和名望的人。雷德福对约翰逊城有什么感受?

“嗯,”他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有怨恨。我喜欢那里的人们。他们都是亲切善良的好人。”接着他停顿良久,用完全不同的语气说,“我的感觉就是要逃走。生活真的很无聊。太乏味了。天哪,实在是太乏味了!而且不安全的感觉总是如影随形,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永远谈不上舒适。我看不到在约翰逊城能有什么方法获取安全感。也看不到在那里能做成什么事情。约翰逊城没有机会。所以我的感觉就是,一定要走出那个小镇。我必须逃走,必须走出来!”

埃米特•雷德福的家庭在约翰逊城还是备受尊敬的。那么,在约翰逊城,还出身自被全城嘲笑的约翰逊家,又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林登•约翰逊后来说,在这段时间,他经常反复地做着同一个噩梦。梦中,他独自坐在一个小笼子里,“只有一张石凳子和一摞厚重的书”。一个老太婆走过来,手里拿着个镜子。他瞥见镜子里的自己,突然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变成皱纹满脸的糟老头。他哀求老太婆放他出去,她却一句话都没说就走掉了。他总会满头大汗地惊醒,在夜色中喃喃道:“我一定要离开,一定要离开。”

林登•约翰逊在采访中讲述的很多“梦”都是精心编撰过的。但这个梦,不管是真的还是杜撰,似乎都是发自真情实感。这些感觉还有别的独立线索的支撑,比如熟人的口述,还有他自己的实际行动。埃米特•雷德福想离开约翰逊城,而林登•约翰逊则是不顾一切地想要逃走。

不过,他拒绝按照父母设计好的路线离开。他这一拒绝,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了父母最大的打击。两夫妻最重视的就是孩子的教育,所以他们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林登是要去上大学的。然而林登说,他不去。

母亲一直试图跟他讲道理。经过她的帮助与家庭抗争,最终接受教育的本•克赖德说,丽贝卡告诉林登,不接受教育的话,“你的生活就没有方向”,还说“她知道他有这个资质,希望他成为很重要的人……做一些好事”。林登的朋友和兄弟姊妹回忆说,这位母亲从来没有提高声音,也没有发脾气,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劝说他,告诉他有个聪明的头脑就应该好好利用,不要靠体力去闯;告诉他要是不去上大学,就永远无法欣赏文学与艺术的美,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感兴趣的历史。她一直在劝说他、鼓励他,说她肯定林登能在大学如鱼得水。克赖德说,“她最大的抗争就是劝说林登”去上大学,而且决不放弃。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起她的坚持,说:“‘永远满怀希望’说的就是她。”一开始,山姆还试图和儿子讲道理,告诉他,不接受教育的话,一辈子就只能干重体力活。接着他就直截了当地命令他必须去。林登同样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山姆就去侮辱他、反激他,大吼大叫着说:“你那猪脑子,根本上不了大学!”

不过,母亲的苦苦哀求,父亲的大吼大叫,完全没能动摇林登。他想要出类拔萃,想要成为大人物,想要掌控别人的需求,没有减轻分毫。朋友们回忆说,现在,“林登一直都在说大话”,而且比以前更频繁。有一次,他说总有一天要当上国会议员,弗利兹•科尼哲大笑起来:“林登说‘咱们华盛顿见’,他可不是在开玩笑。”不过,高中毕业以后的那个夏天,他向一个女孩子微微袒露过心迹,那个女孩去上了丘陵地带唯一的大学,圣马科斯的得州西南师范学院。那个女孩说,林登害怕自己在大学里成不了大人物。西南师范的学术标准比起得克萨斯大学要低很多,但林登害怕自己还是达不到。约翰逊城高中并非具有官方资质的高中,所以从这里毕业的学生要上大学,必须参加考试,证明他的学习能力能上大学。这个女孩,林登的表妹伊丽莎白•罗佩尔•克雷门斯说:“他接受的教育并不好,他很清楚。”克雷门斯夫人还说,另外,虽然西南师范的学费很低,比其他大学要低很多,他还是需要勤工俭学,“去上大学仍然很穷,嗯,这样的事情林登当然是不愿意的。”

然而,林登的态度背后,或许还有别的原因。大学,书本的世界,真理与美,母亲所热爱的诗歌,父母共同看重的理想与哲学,是他父母生活方式的核心,是夫妻俩最最看重的东西。林登亲眼见证了这两个人活成了什么样子,也见证了给自己造成的影响。所以他拒绝去上大学。

* * * * * *

父亲说,要是他不去上大学,那就得去工作。

约翰逊城和奥斯汀之间的高速公路正在翻修,要从米勒河边运碎石过来铺。河岸上的岩石,必须用凿子凿碎,然后铲进骡子拉的车里。板车上的板都比较松,这样骡子把车拉到工地去的时候,可以把板子一抬,碎石直接倒在地上,然后用耙子犁平。所有的工作中,只有凿石头比较轻松。凿子凿的不是松软的泥土,而是丘陵地带坚硬的岩石,所以每一铲下去都很重。而抬板子也需要人工,上面是一堆堆的石头。

抬板子、挥铲子、拿耙子的手,都是年轻人的手,因为约翰逊城大多数的劳力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有些手上早早地长了老茧,这些男孩子早就下地干活,觉得脏苦累都是家常便饭。而十五岁的林登却是个例外。林登身体不强壮,四肢不协调,也没干过重活。一天夜里,工头弗洛德•费雷尔回到家,语带讥讽地告诉老婆:“那个小伙子连铲子都拿不起来。”林登对于这苦活的承受能力,几乎相当于在他旁边干活的那些女孩。一九二四年夏天,州政府给的两美元日薪,在丘陵地带实在是弥足珍贵,任何能挣这个钱的劳力,都得送去干活。“我们不得不像男人一样干活,”阿娃说(她漂亮的妹妹玛格丽特也在假期时来干活,尽管她们母亲精明节省,那个夏天,父亲仍然面临要被银行收回农场的危机),“那工作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林登是一直厌恶体力活的。阿娃还记得,那时候林登才九岁十岁的样子,他们一起在某个坚硬的岩石地上摘棉花,一群瘦骨嶙峋的小人儿,面朝岩石背朝天,顶着烈日劳作。林登当时就悄悄对阿娃说:“天哪,肯定有更好的办法挣钱吧。干这活儿还有什么未来?”这个修路的工作,是旱灾严重的丘陵地带唯一的工作,比摘棉花还要苦。林登更是对在这里的每一分钟深恶痛绝。阿娃还记得,他把一块车板子竖在她旁边,嘟囔抱怨着:“肯定有更好的办法。”但他还是把这活干下来了,没有遵从父母的意愿。

现在,他越来越经常不能按时起床。父亲会冲进他的房间,语气严厉地说:“快点,林登,起床了。这镇上每个男孩子都比你早去一个小时。你根本赶不上他们。”晚上,他继续偷偷把车开出去,每次父亲发现了,火气都越来越大。接着,一天晚上,他我行我素地开车带着一群大一点的男孩子去找造私酒的人买醉,结果把车开进沟里,撞得稀巴烂。他站在寂静偏僻的乡间小道上,他说:“这下我没法面对我爸了。”

“那时候很缺钱,”其中一个在场的男孩回忆说,“但是我们把身上所有的硬币什么的全都拿出来了,凑齐了林登需要的钱。”帮他离家出走。他在撞得不成样子的车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搭便车去了奥斯汀,在那里搭了辆长途巴士,往南坐了二百六十公里,来到墨西哥湾上科珀斯克里斯蒂附近的罗比斯镇。他的表亲罗佩尔一家,就住在这里的棉花田之中。表妹伊丽莎白回忆说,他找过来的时候说“高速公路的活他实在干不了,想找一份不用体力,而是用脑子的工作”。

但他在罗比斯镇找到的唯一一份工作,是在轧棉厂干活。“罗柯轧棉公司”有着狭长低矮的厂房,滑车铿锵作响,机械传送带整日轰鸣,高速电锯迅速运转着,把皮棉的棉籽割掉,巨大的液压泵发出沉重的闷响,把棉花捶成一捆一捆的,还不断捶打着周围的传动钢带。高速公路上,丘陵地带的烈日照得炎热难耐,轧棉厂里却更是闷热无比。海湾的阳光照在铁皮屋顶上,晒得滚烫,锋利的火舌在巨大的蒸汽锅炉之下咆哮。液压泵捶打棉花的时候,灰尘与棉籽就飞出来,弥漫在轧棉厂的空气中,有时候工人们都喘不过气来。林登就在这样的轰鸣咆哮之中工作,对于来自丘陵地带的小伙子,这里应该是非常吵闹的。毕竟家乡的轧棉厂都太小了,相比之下那里的设备就像玩具似的。他每天要工作十一个小时,不断往锅炉下面添柴,往里面添水。监工对他说,要是没水了(或者某个安全阀由于什么原因不运转了,或者里面的蒸汽太多了),锅炉就会爆炸。那个夏天,罗比斯镇的好几个轧棉厂都发生了爆炸。林登十分恐惧。

“工作太辛苦,他想回家,”约翰逊城的一个朋友,弗利兹•科尼哲回忆说,“但他不想回家受惩罚。于是他写信给本•克赖德,本让弟弟沃尔特去套山姆先生的话。沃尔特问他,‘最近有没有林登的消息啊,约翰逊先生?’

“‘没有。他妈妈都担心死了。’(顿了顿)‘我也是。’

“‘然后,本那儿有一封他来的信,’沃尔特说,‘他说他在罗比斯镇烧锅炉。那些老锅炉太危险啦。那儿都没人愿意烧锅炉的。’

“山姆带着沉思的表情站起来,沿着街走远了。接着又转身走回来,说,‘沃尔特,给你十美元的油钱。你尽快开车过去,带林登回家!’”

接着山姆回了家,给罗比斯镇打了个电话,叫林登赶快跟沃尔特回家。但林登不会让爸爸知道是他自己想回家。他假装自己过得很好,说,除非山姆保证,不会因为撞了车子的事惩罚他,甚至连说都不说,他才愿意回来。山姆犹豫很久终于同意了,林登坚持叫妈妈也到电话旁边来,说她也听到了山姆的保证,以后她就是证人。从此以后,只要山姆对林登发火,提起车子的事情,林登就会说:“妈妈,你还记得吧,他说过不会再提的。”丽贝卡就会说:“嗯,那事儿过去了,山姆。你保证过的。”于是父亲就只好不提这事了。

林登总是能智胜他父亲。

然而,约翰逊家可以不提林登的车祸,但绝对不会不说他的大学学业。九月开学季越来越近,矛盾也越来越严重。约翰逊城喜气洋洋,因为那个毕业班有五个孩子都会上大学,这是全镇历史上最多的一次了。所以第六个孩子的父母感觉非常糟糕。九月,林登开车去凯尔镇看邦顿家最早一辈最后的一位老人,伯祖父迪沙。照顾他的是一位过去的奴隶,老兰琪,几乎和迪沙一样虚弱苍老。而迪沙正在弥留之际。六十年前他开辟了这片牧场,从此一直在这里生活工作,并且能够没有抵押贷款负担地传给子女。不过,就算这位伯祖父给林登提供了上大学的资助,也不足以改变他的想法。那天,他高中的四位同学去圣马科斯上大学(当然,五个中的另一个,凯蒂•克莱德,去的是奥斯汀),而林登也在父亲严厉的命令之下去了。但他没有注册,回到了约翰逊城,父亲自然是严厉指责打骂,林登闷闷不乐。一两个星期以后,他再次离家出走了。

这一次,他没有往南,而是往西,去了加利福尼亚。

四个年岁比他大些的小伙子,因为在约翰逊城找不到好差事,泄气之余决定开着沃尔特•克赖德那辆二十五美元买来的T型福特老爷车去沿海找找工作。林登请求父母允许他和这四个人一块儿去,丽贝卡歇斯底里地反对,山姆直截了当地不准他去。林登在外面吹牛说,无论怎么样他去定了。山姆听别人说了儿子夸下的海口,说:“好啊,好啊,我就等他们都挤上车了,再把他从上面拽下来。”不过,十一月的一个星期三,山姆听说布兰科县有个农场廉价出售,于是开车探听情况去了。几个小伙子本来计划周五出发的,林登的弟弟说:“但是山姆一走,林登就跑进房间,从床底下拉出早就收拾好的箱子,很快把同伴都召集到一起。还不到十分钟,他们……就以每小时将近五十公里的速度,飞奔出了镇子。”几个小时之后,山姆回来了——

他转着圈大发脾气。我从来没听过有人这么丰富、这么有创意地骂人……他不停地摇着电话,仿佛那是一台冰激凌机。他几乎给约翰逊城和得州西部边境埃尔帕索之间每个县的警长都打了电话,叫他们逮住自己逃跑的儿子。

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人逮住他。

林登•约翰逊当上总统以后,经常对记者和传记作者讲述他的加利福尼亚之旅,讲得跌宕起伏,令人着迷。他说他离家的原因是,“我可怜的父亲就可以少养一张嘴了”。他总是说,五个小伙子很幼稚,也很害怕(“我们都没离开过农场,走过的最长的路就是农场到镇上的路”)——

晚上,我们在铁轨边扎营休息,第一件事一般都是挖个洞,把钱埋起来。我们这群人中最重的那个,就睡在这个洞上面。我们可不想被谁打劫。最后我们终于不用在地上挖洞了。慢慢地钱花了个精光。我们身无分文,就分开各自去找工作了。

他说,在加州待了两年,这段时间里——

经常没东西吃。那是我第一次节食。我就在沿海的地方来来去去,洗盘子,端盘子,有农活的时候做农活,越来越瘦。

等他最终回到约翰逊城(两千四百多公里,一路都是搭便车),他说:

回家是我走过最长的路。回到家以后,看到奶奶做的百衲被就放在我的床脚,那真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景象。

然而,林登•约翰逊关于这次出走的描述,对于传记作家们来说的确非常引人入胜,相关的传记中总会这样写道:“约翰逊摘葡萄、洗盘子、修汽车,但还是无法生存……过着流浪汉一般的生活。”然而,不管多么跌宕起伏,他的这些描述,和他所说的出走原因一样,完全不属实。

加州曾经是美国的边疆,西部的机遇之地,那时候的丘陵地带,仍然把加州看作实现梦想的天堂。“约翰逊城人人都想去加州,”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他们都觉得在加州能赚钱。”这五个小伙子也坚信他们走的是一条致富之道。他们把那辆老爷车命名为“大篷车”,来到埃尔帕索(当时有七万四千人口)后,他们激动又紧张,因为这是五个人第一次到“大城市”。他们继续北上,经过新墨西哥,再在木板道上驱车穿越亚利桑那州,坐渡轮过了科罗拉多河,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探险家。“一路上很好玩儿。”朗德特里说。最后他们来到加州的蒂哈查皮,约翰逊城有好几个先走出来的小伙子,包括林登的好朋友本•克赖德和弗利兹•科尼哲都在那里的水泥厂工作。五个“探险家”中只有两个在工厂里找到工作,另外两个的确是去圣华金河谷摘过葡萄,做过各种各样的农活。不过,如果说林登•约翰逊也摘过葡萄,那也只摘过一点点。他的表哥汤姆•马丁,著名的律师克拉伦斯•马丁的儿子,本人也成了圣贝纳迪诺的优秀律师。到了加州,约翰逊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马丁打电话,问可不可以在他的事务所找份工作。马丁给约翰逊家打了电话,取得他们的认可之后,同意了。他开车到蒂哈查皮接了林登,直接带他去了圣贝纳迪诺最好的男装店,给他买了两套很贵的西装,然后带他回到自己家,四个卧室的平房。而林登在加州从头到尾所做的事情,不是他杜撰的沿着海岸来来去去,“经常没东西吃”“洗盘子、端盘子、干农活”,而是在表哥窗明几净的事务所工作,住在表哥舒舒服服的大房子里。

不过,如果说他这一路上没有受穷挨饿,那么恐惧倒是一定有的。

马丁给约翰逊带来了希望:他保证说把他培养成一名律师。他说,无论在加州还是在得州,要成为律师,都要通过专门的笔试。他觉得(林登本人也同意)林登考不过,就算在马丁的事务所学了法也考不过。因为他所受的最高教育就来自约翰逊城高中。不过,在隔壁的内华达州,是不需要笔试的,只有很不正式的口试,要是还有优秀的律师推荐,那就更不需要考核了。他说,要是林登愿意在他的事务所学习一下,不出几个月,他就能让一个朋友安排林登取得内华达的律师资格。但是,马丁说,在内华达做律师不太好,那个州人口稀少,比较穷。但一旦他在内华达成了律师,就能根据一个任何其他州律师都能在加州执业的条款,成为加州的律师了。一旦取得了加州的律师资格,马丁就让他参与到自己财源滚滚的事业中来,分一杯羹。

对于林登来说,这好像是一个机会,第一个真正的机会,让他能够成为个大人物,又不用屈服于父母的意愿去上大学。当时,林登说服了汤姆,让弗利兹•科尼哲也在他事务所工作。他和弗利兹做起了室友。这位室友说:“林登想做律师,很想很想。”他埋头功课,展现了前所未见的热情和精力。在家的时候,要有人吼他才起得来床,现在每天很早就一跃而起,用一种近乎狂热的匆忙洗漱穿衣。科尼哲说,林登十分急切地要去上班,结果养成了一种从没听过的习惯:如果晚上解了领带,白天他就得花个半分钟的时间重新打上,所以他就不解开,而是把结稍微扯松一点,挂在门把上,这样第二天早上套上去把结拉紧就行了。到了事务所之后,马丁交给他什么事情,他都是雷厉风行地去做,任何空余时间都伏案在马丁的大部头法律书籍上,专心致志地研读。“他一直都是雄心勃勃的,就连在约翰逊城的时候也是。”科尼哲说。但是现在他这雄心的热切程度,又上了新台阶。“他想要领先于世界,他想做了不起的事情,他太热切了,显得很咄咄逼人。”科尼哲说,“他非常咄咄逼人。”马丁和父亲一样,也是个著名的雄辩家,在圣贝纳迪诺的民主党政坛相当活跃。一次他受邀去劳动节野餐会发表演说。但是头天晚上,他、林登和科尼哲开车去洛杉矶参加约翰逊城一对新婚夫妇来加州的欢迎会,在那儿过了夜。第二天开车往圣贝纳迪诺赶,发现假日交通堵塞,可能没法准时赶到午餐会了。那时候的路都是双车道,一条一个方向,两个车道都水泄不通。开车的是林登,如果他想超车,就必须让前面那些车都靠边停。结果马丁车上的喇叭又不响了。“接着,”科尼哲说,“接着发生的事情我回想过很多遍,总是可以想象出他当时多可怕。林登停在某辆车后面,下了车,张开手掌去重重地打别人车的侧门,一遍又一遍地打,直到车子靠边停。其中有些是配了司机的车,有钱人出来度假的。但林登修长的手臂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伸出去,不停地捶打着。那些车靠边停,我们的车开过去,车里的人对我们怒目而视。那种事我是做不出来的。但是林登下了决心,一定要按时赶到。”他做到了。三个人赶到的时候,仪式的主持人正好在问:“我们的嘉宾托马斯•马丁在吗?到他发表演讲的时间了。”马丁大喊一声:“我来了!”科尼哲永远也忘不了那砸在车门上的修长手臂。

最初的几个月,林登似乎正飞奔在实现希望的道路上。马丁的事务所蒸蒸日上。他拿下了商业巨擘小康内留斯•范德比尔特,帮他做一些法务,还接了很多离婚诉讼,有的客户是电影明星,给的费用在两个丘陵地带的年轻人看来简直是天文数字。马丁在宣传方面的技巧真是炉火纯青。科尼哲回忆说,有一次,他把好些离婚案“压”了几个星期,然后一股脑儿全给了两个“助理”。“林登和我马上进行了处理,拿去了法庭。《圣贝纳迪诺太阳报》刊登了很醒目的文章,因为这是有史以来一天内离婚案最多的。”林登越来越多地处理事务所的文件,马丁说,他的法务阅读也有了很好的进展。

但马丁是个多面人。来加州之前,他搞砸了得州前途远大的事业。二十一岁就进入议会的他,中途辞职,参了军(一九一七年的山姆胜选的特殊大选,就是为了补他的缺),作为战斗英雄回来,有了中尉军衔和银质奖章。资料上说,这是为了奖励他英勇地“在枪林弹雨的前线冲锋陷阵,为了鼓励……他的军团”。他被任命为圣安东尼奥的警察局长,并且提名为地方检察官的候选人。顺风顺水之时,他突然做了很多越轨之举(有一次他喝醉了,和几个朋友开车在城里乱转,开枪把路灯打灭)。在大陪审团准备对他发起控告的时候,他辞了职,离开了圣安东尼奥。一九二五年夏天,他的妻子奥尔加带着小儿子回得州探亲,“她在圣贝纳迪诺一上火车”,马丁就组织了一场长达两个多月的“聚会”(科尼哲说:“基本上是持续的。”)。

聚会的主要参与者就是马丁和他的演员女友罗蒂。用科尼哲的话来说,马丁喝起杜松子酒来“酒量惊人”,他有个客户恰好是贩私酒的。他帮客户免于牢狱之灾,客户就给他送酒喝。“无论什么时候,你们有需要就给我电话。”酒贩子告诉两个年轻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他们经常打电话为马丁叫酒喝。科尼哲说,在这期间,马丁基本上都是“醉醺醺”的。

聚会的时候,林登和科尼哲当然都在场,毕竟是在他们住的地方办的。但与其说是参与者,不如说他俩是旁观者。他们都找了“女朋友”,不过也就是一起参加聚会而已。林登是马丁的秘书,会和他一起从事务所回来。不过他们这种雇主与秘书之间的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两个年轻人,尤其是热切严肃的林登,那个夏天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努力保证马丁还在继续法务工作。然而,马丁则沉迷于所谓的“聚会”之中,完全荒废了事业。

一开始这任务还蛮有趣的。科尼哲说,客户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或者林登就给马丁打电话:“他会给我们讲该怎么跟客户说,并且帮不在事务所的他做掩护。”要是马丁太沉迷于享乐没法提供指导,他们就自己决定该给出什么样的“法律建议”,“可以说是林登和我在管这个事务所了”。

时间久了就不那么有趣了。“我们得付立案费和别的一系列律师应该承担的费用,”科尼哲说,“还有事务所的租金。林登和马丁提过好几次,‘我们应该筹些钱了’。”最初的几次,马丁还给了他一些,但后面就躲躲闪闪的了,于是两个员工就知道,他没钱了。林登和科尼哲从来没领过薪水,“我们一直是汤姆赚多少,就跟他分”。他们自己付了一些立案费,然后还了一些拖欠的房租,发现自己,用科尼哲的话来说,“身无分文”。房东开始不时过来催剩下的房租。接着他们又听说,马丁住的房子的贷款要到期了。多年来目睹自己父亲破产贫穷,随时担心失去房子的林登•约翰逊,意识到自己也陷入了同样的危局。林登还多了一层担忧。他突然意识到,在马丁没法工作的时候,他向客户提供建议,实际上就是在还没取得证书的情况下进行法务工作,要是被哪个客户发现了,他会被抓的,甚至可能坐牢!因为没钱,好几个客户的法律文书还没有拿去立案,他们已经对事务所的状况起了疑心。不管有没有可能去坐牢,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都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未来。林登害怕极了,科尼哲也不例外。多年后,科尼哲语气中带着非常真实的感情说:“实在是特别可怕的经历。”

接着林登发现,他是做不成律师的。马丁是保证说,他可以拿到内华达州的职业资格,但是却忽略了一点,内华达是有年龄要求的:律师至少要年满二十一岁。一九二五年夏天,林登才十七岁。他得等整整四年!科尼哲不确定林登是不是提前知道这个要求,但他确定,当林登知道还有另一个要求时脸上的震惊和沮丧。马丁向他保证过,一旦拿到了内华达的资格,拿加州的资格就容易多了。然而,加州的法律规定,这种资质上的互惠条例,只适用于那些在另一个州做了至少三年法务工作的律师。所以,林登要在加州做律师,不是要等四年,而是要等七年!科尼哲说,林登得知这个令人沮丧的事实后,又得知了另一个更令人沮丧的事实:内华达州正在收紧之前对法务资质的宽松要求,没有大学学位的人,要拿到资格会比以前难很多。只有约翰逊城高中文凭的人几乎完全没有可能拿到。

一九二五年九月,马丁收到消息,说妻子已经从得州启程,和他父亲克拉伦斯•马丁一起开车回来。“我们听说奥尔加要回来了,罗蒂当然是懂事的,完全没什么麻烦。汤姆说:‘现在,你开车送罗蒂回好莱坞,林登和我来收拾。我们要消除一切女人留下的痕迹。’奥尔加的确什么也没发现。她回来以后,马丁说:‘好了,小伙子们,我们要抬头挺胸,来搞点法务了。’”但是到那时两个年轻人已经怕死了。“我们不想离开汤姆,但是早就下定决心,等奥尔加一回来,我们就走,”科尼哲说,“这场可怕的经历以后,我们决心不再干下去了。”奥尔加一到,他们就走了。科尼哲找了一份工作,马上就去了,是克洛维斯的一个纸箱厂。他飞也似的逃离了令他担惊受怕的圣贝纳迪诺。一个星期后,克拉伦斯•马丁开车回得州,林登跟他一起走的。一九二五年的十月或者十一月,他从约翰逊城离家出走不到一年(不是他后来说的两年),林登•约翰逊回家了。他对于自己在加州的经历撒了谎,回家的经历也是胡说八道。他说自己是一路搭便车回去的,事实上,是克拉伦斯•马丁开着大别克,一直把他送到了家门口。

坐着大别克回家可以说是很奢侈很舒服了,但毕竟也是回家。林登•约翰逊去加州,是希望找到安全感,获得别人的尊重,并且不用遵循和自己有剧烈冲突的父母设计好的道路。有那么短短几个月,在汤姆•马丁明亮的事务所,坐在他巨大的办公桌前,像个律师那样工作的时候,他本来已经确定自己找到了出路。马丁给过他承诺,所以他坚信自己能成为一个律师,而且可以不听父母的话去上大学。他曾经有过希望,现在却只能回家。那些希望被现实砸得粉碎。斯特拉•格利登说,林登去加州之前,几乎天天都来她家。后来她只是听说他回来了,却有好几个星期连人影都没见到。她说,等他终于出现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去加州之前,他是个无忧无虑的男孩子。回来以后,我看到一个非常严肃的人,一个男人。我看到了失望能给一个人造成的影响。”

他开始和约翰逊城里被称为“野人帮”的人一起混。他才十八岁,那群小伙子都比他年长。他们晚上就在丘陵地带到处跑,逮着一切机会搞恶作剧。等爸爸们都睡了,他们就把家里的车偷偷开出来,在镇子边上赛车。或者和私酒贩子在山中见面,买点酒来纵饮狂欢。周末去舞会的时候,也会带点酒,然后喝醉闹事。他们把尤金•史蒂文森的轻便马车弄到人家的谷仓屋顶上,还闯进鸡笼偷了几只母鸡,换钱买威士忌喝。

虽然大多数恶作剧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有些却离违法犯罪很近了。林登和这群狐朋狗友听说德国农民克里斯蒂安•狄格思酿好了当年的葡萄酒,就把那人谷仓的松板子撬开,偷了一桶五十五加仑的酒。这么多酒的价值在丘陵地带看来是非常高的了。好说歹说之下,狄格思才勉为其难没有报警。他们在丘陵地带的树上挂了一些火药棒,点燃了来吓吓镇上的人。这只不过是恶作剧。但是大家后来知道火药是他们闯进得州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仓库拿的,这就让人笑不出来了。这可是要受州法律惩罚的犯罪行为,警察局长在丘陵地带传话说,做这事儿的人最好别再犯。“小时候我一直都讨厌警察。”约翰逊后来说。而在这件事情上他可以说是完全不把警察当回事。几天之后的晚上,他们又偷了些火药,把学校门口的桑树炸得七零八落。高速公路管理局在仓库门口安排了个看门人。一天晚上,看门人睡着了,林登和同伙又闯了进去,偷了更多火药,挂在贯穿了整个法院广场的电话线路上。接着,鲍勃•爱德华兹说,“我们点燃了火药棒,上了车,快速地离开了”,接着火药爆炸了,把约翰逊城银行的所有玻璃都震碎了。警察局长昭告全镇说,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就要抓人了。林登的贝恩斯外婆又重复着自己的预言:“那孩子以后要坐牢的。”约翰逊城的人本来就一直觉得林登会一事无成,现在更觉得这个预言要实现了。而且林登•约翰逊自己可能也是这样认为的。他回忆起年少时代的时候,自己也说:“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可以进监狱了。”

他的父母很怕儿子会是那种下场。母亲丽贝卡听不进一点批评:“不管他们告诉她林登干了什么,她总会说是别的孩子的错,是他们挑唆的。”一个朋友说。但是别的孩子都是哪些,她却无法视而不见。雷德福和福西特家的孩子都去上大学了,林登就和克赖德兄弟以及别的没上大学的小伙子混。这些人未来是要在高速公路或者牧场上过一生的,要干一辈子的体力活。父亲明白林登为什么这样。“要是你想得到别人的注意,”他会说,“有更好的办法。”山姆•约翰逊又做了别的一些努力试图去劝服儿子。一九二六年五月的一天夜里,林登又偷偷把爸爸的车开出去,然后给撞报废了,而且修都没法修。于是他又离家出走,这次去的是新布朗费尔斯县的一个舅舅家。林登回忆说,父亲给他打了电话:

我爸说:“林登,今天早上我把我们家那辆旧车换成了一辆全新的,现在就在店里,需要有人去提车。我这边走不开,不知道你能不能回来去提车,给我开回家来。我还想让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希望你开着那辆车在法院广场转个五次,十次,五十次,开慢点,开稳点。今早上镇上的人都在说,我儿子是个懦夫,不敢面对自己做的事情,犯了错就离家出走。我不想让任何人觉得我生了个没用的儿子。所以我想让你开着车在镇里走走,让大家看看你有多勇敢。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先生。”我回答道。我挂了电话,跟舅舅握了握手,马上离开了。

这件事过去后不久,林登和父亲之间的关系缓和了。但很快他又在晚上偷偷把新车开出去。九月,父亲的病情加重了,只能卧床好几个月。他没法工作,家里也没有收入。等他病好了爬起床,穿上卡其工装裤回去修路的时候,他的情绪又比之前明显阴郁了不少。父子俩关系又紧张起来。周末的时候,林登大半天都在睡觉。而来叫他起床的父亲会剧烈摇晃他的床。有天早上,因为林登头天晚上把车偷偷开出去了,山姆去上工的路上没油了,于是狂怒地冲回来和林登对质。林登撒谎说他没用车,山姆抬手就给了他一耳光。“他是扇的耳光,不是用拳头揍的,但很用劲。山姆先生可是个大块头啊。”在场的爱德华兹说。林登要跑,爱德华兹说,但是“山姆先生大吼说:‘回来,林登!妈的,你给我回来!’林登回去了。他爸又给了他一耳光。林登哭了:‘哦,爸爸,够了,爸爸。我不会再犯了。’但是第二天晚上,他又偷偷把车开出去了。”山姆和丽贝卡谈起林登的事,知道儿子会偷听,就会用很严肃的语气说很重的话。“不,丽贝卡,没用的,”他会说,“这孩子就不是上大学的料。”

这倒是伤害了林登,但没有达到山姆期望的效果。“要是你想得到别人的注意,”他说过,“有更好的办法。”但是父母的办法就是去上大学,而这一年中,他一次又一次语带轻蔑地说过,他不会去的。

但林登•约翰逊是要去上大学的。要是他是和父亲一样典型的约翰逊,他也许会和父亲一样,就不去上大学了。也许会和父亲一样,一生都在和丘陵地带的现实做斗争,然后一败涂地。但他本质上并非约翰逊,在那浮夸的丝绸衬衫下,流淌的是邦顿家的血。人们可能觉得山姆•约翰逊不切实际,邦顿家却没有一个人得到这样的评价。要是只有一种方法能达成目标,邦顿家的人就能找出那种方法然后去行动。林登•约翰逊渐渐完全看清了眼前的现实,他不会再去做鸡蛋碰石头的蠢事。他也许不想去上大学,也许都下定决心了不去上,但如果去上大学是唯一能达成目标的办法,能帮助他逃离约翰逊城,走出丘陵地带,不做体力劳动,干更体面光鲜的工作,那他是一定要去上的。特别是从加州回来以后,这位身体里流着邦顿血液的约翰逊终于通过惨痛的教训明白了,的确只有一种方法,才能达成他的目标。

从加州回来以后,他为得州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过一段时间。

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管理局的车早上六点准时从法院广场发车到工地。养路工都在车上。这次,工作不再只是铺碎石之类的养路了,是修路。

当时是没有什么机械设备的,修路几乎完全靠人工。当然上面没有铺沥青。一九二六年,丘陵地带修公路仍然是用本土的白白硬硬的石灰岩。有段时间,为了每天挣那两美元,约翰逊负责推那种两个把手的金属铲车,前面有四头骡子拉着。他站在铲车后面,把着把手。两手都没空,所以拉着骡子的缰绳就一起缠在他背上,这样人和骡子就拴在一起,动作同步了。

约翰逊抬起把手,一边把车头推进土中,一边把骡子往前赶,它们拉,他就推。使劲推,让铲车穿透坚硬的石土。铲车装满以后,他就往下压铲车,憋着气使劲,直到铲车从土里抬起来。接着,他继续用尽全力往下压把手,缰绳仍然勒得背上生疼,他赶着骡子来到倾倒土石的地方,把把手拉起来,倒掉铲起来的这一车。“这份工作需要……很强壮的背部,”关于工作的一份描述中写道,“对于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来说,这工作能把他的背折断。”

不推铲车的时候,约翰逊就和本•克赖德一起工作。他是跟着一个苦力队从加州回来的。“他用铲子把土铲起来,我再把铲子从地上举起来。”克赖德回忆说。他还说,这样的工作对约翰逊来说“太重了”。从天亮做到天黑,他回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他遗传自邦顿家的柔软白皙的皮肤竟然不长老茧,而是一层一层地起水疱,常常是血流如注。不过就连对工人们,他也试图留下深刻印象。其中一个工友说,吃午饭的时候,他“会说大话……有很多很大的想法,他想做大事”。但是,如果说他一直没看到人生的现实,现在也应该看得比较清楚了。他受够了这丘陵地带讨厌的石头,受够了挖这些石头一天挣两美元,受够了和这些年轻人一起工作,他们都知道,凯蒂•克莱德拒绝了他,因为女方的父亲预言说,他一辈子都要做现在这样的工作。晚上他回的那个家,又再一次需要众人的施舍。山姆又病了,一病不起好几个月,没有任何收入。于是家里又没钱买吃的了。别的人家又做好饭带到约翰逊家来。

冬天他也要干活。“真的很冷,”本•克赖德回忆说,“那是最糟糕的。天气那么冷,必须生一堆火,把手烤热,才能拿得起凿子和铲子。每天我们都要反复好多次,生一堆火,暖暖手,工作一整天。”春天要舒服些。但春天之后就是夏天。丘陵地带的夏天,骄阳似火,又刮着大风,工人们不仅要忍受炎热,鼻子里和嘴巴里还填满了风吹到脸上的干土。夏去秋来,接着又是冬天。这个冬天第一道刺骨的寒风也许刺激了林登•约翰逊的内心,让他意识到,他已经在这路上干到第二年了,干了整整一年了,第二年开始了,他还在修路。他曾经对罗比斯镇的表亲们夸下海口,绝不干体力活,要干脑力劳动。那是在一九二四年。现在应一九二七年了,他还在干体力活。拼命要逃出约翰逊城这个牢笼的男孩,还没能逃得出来。

而且很多人已经逃走了。小镇的街道上已经看不到很多发小的面孔了。不仅是凯蒂•克莱德,他所有的同班同学都去上大学了。雷德福家的三个男孩都在上大学,他的堂姐阿娃和玛格丽特也是。就连以前给母亲做过女佣的路易丝•卡斯帕里斯,现在都要去上大学了。而林登呢,高中毕业都快三年了,还没去上大学。整个少年时代,他都在对朋友们说,他绝不会干体力活。嗯,现在朋友们都没干体力活了,他还在继续干着。

他还是不会去。他下定决心,不会听父母的话继续接受教育,但会孤注一掷,必须出人头地,成为大人物。他天生就有燃烧的雄心壮志,可是出生的地方却无法给这壮志添砖加瓦,他的血脉与出生地形成了严重的冲突,让他绝望。他近乎疯狂地思考着,摸索着,什么方法都可以,就是不能遂了父母的心愿。

现在他不顾一切地抓住任何可能显得高人一等的机会,常常把贝恩斯家的“南方血统”挂在嘴边。他向阿娃和玛格丽特强调说,她们也有这种血统。阿娃回忆说,有一次,林登很严肃地警告她说,不要和某个年轻人跳舞,因为“他是普通人”。舞会上,林登的穿着打扮也和别的男人不同,行为举止也不一样。他和朋友一起进入丘陵地带没人气的小舞厅,他穿的是颜色鲜亮的丝绸衬衫,头发精心地梳成高耸的发型。他走在人群的最前面,大摇大摆,昂首阔步(不过他肢体比较笨拙,所以只能说是“努力做到大摇大摆昂首阔步”)。朋友们模仿他当时的样子,把肚子使劲挺出去,双肩使劲向后仰,双臂奇怪地摇摆着甩动着,离身体很远,看上去傻乎乎的。他们说林登当时就是那个样子。就连很喜欢他的阿娃也说:“很多时候他看上去都是故作聪明,其实挺傻的。”他的“大话”越来越大,总是不停地预言说,总有一天,他会成为“美国总统”。

然而,残酷的现实总是一直存在的。他晚上穿得再时髦光鲜,每天清晨六点还是得穿着工装赶到法院广场。他痛恨的这份工作是唯一可做的工作。接着,连这份工作也没得做了。山姆•约翰逊是一直支持弗格森家族的,一九二六年,他参与了弗格森家族一位女性候选人的州长选举活动,但是丹•穆迪赢得了选举。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八日,穆迪一上任,就开始让自己的人去取代高速公路管理局里弗格森的人。山姆•约翰逊和儿子被告知,现在的工作也干不长了。埃米特•雷德福所说的“悬在所有人头上的”的“不安全感”,那时候绝对是悬在约翰逊父子头上的。要交税,还贷款。约翰逊全家每次看着自己住的房子,心里都很清楚,可能住不长了。

接着,一九二七年二月的一个周六晚上,林登•约翰逊去参加了一场舞会。

那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的皮特厅,那是个空旷的大谷仓,没什么装饰,只在墙边放了凳子。负责音乐的是一支德国乐队,叫什么“呼啪啪”。大多数男人穿的都是普通的衬衫和裤子,偶尔有一两个穿西装的。但林登穿的是白色中国绉纱衬衫(他存了好几个星期的钱才买到一件,对朋友们吹嘘说花了“十美元”),有紫色宽条纹,大大的法式袖口,还戴着一对从父亲那里“借来”的亮闪闪的袖扣。舞会上有个丰满娇媚的弗雷德里克斯堡女孩,一双碧蓝的大眼睛,一头靓丽的金发,父亲是个很殷实的商人。她的男伴是个叫艾迪的年轻德裔农民。但约翰逊城的这群人(林登、堂姐阿娃和玛格丽特、哈罗德•威瑟斯、克拉•梅•艾林顿、汤姆•克赖德和奥托•克赖德)一到,林登就对朋友们说:“今晚我要把那个德国小姑娘从那老小子身边抢过来,绝对能行。”阿娃说:“他就闲庭信步地走到舞厅那边,样子太傻了,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不知道有多好笑,都想象不到。我就看他大摇大摆地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去。他去过加州了,学了很多新的招数。他就那么走到舞厅那边去,笑起来好像他是什么世界领袖似的。”然后把她拉到舞池中来。

正和几个朋友站着聊天的艾迪,一开始还没怎么在意。但是林登弯下腰,和那女孩子脸贴脸。约翰逊城的人看得出那个农民生气了。跳完一支舞,林登把姑娘送回去,音乐又响起了。他又把她拉回舞池,故技重演。“他们跳着舞,林登当然比那女孩子高很多,于是他就弯下腰和她脸贴脸。那个小伙子简直都要气死了。”阿娃说,林登的表现就像在说:“‘我一定要马上让她成为我的人。’真是自作聪明的傻瓜。”第三支曲子开始了,他又和艾迪的女伴跳舞,但是艾迪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叫他出去。

那时候,丘陵地带的“好”女孩是不会随便走出舞厅的。所以刚开始阿娃、玛格丽特和克拉•梅•艾林顿只能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最后玛格丽特说:“嗯,我要去看看。”三个人都跑出去了。阿娃说,出去之后,看到“林登被揍得好惨”!

“林登那么笨手笨脚的,这个小伙子个子又大,出手又快,”阿娃说,“他把林登打倒在地,林登爬起来,大喊大叫说:‘我要揍你!’然后朝他跑过去。我记得他根本一次都没打着别人。根本连接近都接近不了。他大喊说:‘我要揍你!’然后朝那个德国小伙子跑过去。那小伙子就揍他,嘣!林登就又倒在地上了。”林登的鼻子和嘴都血流不止,从脸上滴到那高档衬衫上。克赖德兄弟怕他被打得太惨,就去劝架。但是弗雷德里克斯堡特别强硬的那位老警长艾尔弗雷德•克雷纳尔也来舞会了。克雷纳尔忍受林登•约翰逊的恶行可以说是有一段时间了,真是忍无可忍。“我们别管,让他们打。”他站在克赖德兄弟的前面挡着。奥托还要上前,警长把他往后一推,说:“要是你再上前一步,我就让你们都进局子。”约翰逊城这帮人默默地站着,看林登继续挨揍。

“林登一点便宜都占不到,”阿娃说,“真是太可怜了,每次一站起来,就被那小伙子打趴下了。他那拳头太硬了。林登满脸都是血,看着挺吓人的。”最后,他终于躺在地上起不来了,说:“够了。”

阿娃说,等林登稍稍恢复了一点神志,意识到父亲的袖扣掉了一个。他变得“很沮丧”。过了一会儿,有人找到了袖扣,物归原主。但衬衫是没救了,完全被血浸透了。但阿娃印象最深的不是林登受的伤,而是他行为举止上的变化。“林登一直那么健谈、那么活泼,”她说,以前他打架也输过,“林登打架总是输。”可是一打完架,他马上又开始张嘴说个不停。但这次,回约翰逊城的路上,他什么也没说。“他特别不高兴,”阿娃说,“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他还躺在地上的时候,克雷纳尔警长就弯下腰,说他违反了一系列法规,要罚款。伙伴们为他凑齐了交罚款的钱。林登说了谢谢,但是声音很低沉,是阿娃从来没听过的。阿娃说:“他以前打架也输过,但从来没被揍得这么惨。”也许闷闷不乐就是因为被揍得这么惨。但是两个堂姐并不这么认为。到了家门口之后,他一个字都没说就进屋了,阿娃和玛格丽特都说,林登这个样子以前只见过一次,就是他从加州回来的时候。阿娃说,她和玛格丽特都认为,林登这两次不高兴,原因都一样:“有什么事情让他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个领袖人物。”

阿娃说得对吗?林登•约翰逊在这次舞会上得到的教训,真的和加州一样吗?他一言不发,闷闷不乐,是因为意识到自己没有希望了吗?他知道在丘陵地带很难成为大人物,已经两次试图逃走,去了罗比斯镇和加州,既要逃离,又不能走父母安排的道路。但两次尝试都失败了。第二次回来的时候,他是不是想要在丘陵地带干成点事情?那么,当他每天早上穿上工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是干不成什么事情的了?过去一年来,他的行为举止中有没有越来越强烈的绝望?你看他的牛越吹越大,衬衫颜色更鲜亮价钱更昂贵,晚上的恶作剧越来越过分,这难道不是绝望的表现?那么,在朋友们面前,被这个丘陵地带的小伙子狠狠地打,狠狠地羞辱,是否终于让他彻底意识到丘陵地带的现实:体力才是最重要的?这场羞辱是否让他终于确定了,只要待在约翰逊城,他就永远什么也不是,他别无选择,必须走出去,就算唯一的办法就是父母的办法?他躺在地上的时候说“够了”,是不是可以解读为,不只是对这次舞会的打架的投降,也是对多年来更大的抗争的投降?毕竟,这么久了,他一直想不遵循父母的安排而干成一番大事。谁也说不清,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林登•约翰逊回家的路上和躺在床上想了什么。这一切再也无从得知。但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父母,他要去上大学。

然而,新的一周他离家去上大学的时候,却并没有与父母和解。事实上,他甚至都不允许父亲开车送他去圣马科斯,反而更愿意扛着一个硬纸壳的箱子,搭便车走完这五十多公里的路。他完成大学学业的过程,更没有与父母和解。他从大学学到的价值观,和父母设想的大相径庭。不管是大学期间,还是毕业以后,他一辈子都不喜欢读书,甚至是强烈地反感阅读。父母希望他去大学学习的是文学与艺术,美与真理,而他想成为大人物,出人头地,领导他人,控制他人。也许那时他还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但却明确地知道不该怎么做:他的父母,这一辈子的教训,他早就看够了。在奥斯汀,他见过那些接受牛排、波旁酒和金发女郎的议员。他们住的是大酒店,父亲住的却是小公寓。父亲拒绝和那些议员一样,林登亲眼看到他的下场。母亲一直坚信诗歌与美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而且一直坚信着。林登也亲眼看到她的下场。他父母最鲜明的性格,就是——他们是抓着理想不放的理想主义者。从林登的孩提时代,他们就努力去教育他:原则,以及忠于原则,是最重要的。

林登•约翰逊的大学生涯,以及大学毕业之后的职业生涯,从头到尾都会展示,他是如何看待父母的教导的。


(1)  《潘拉德与山姆》( Penrod and Sam ):十九到二十世纪美国剧作家、小说家布斯•塔金顿的作品,是三部曲中的一本,主题是中西部小城市中产阶级的生活。

(2)  威廉•汉姆福瑞(William Humphrey,1924—1997):美国作家,短篇小说《平原上的约伯》( A Job of the Plains )为其名作。

(3)  柯立芝繁荣:一战后美国总统柯立芝(John Calvin Coolidge,Jr.,1872—1933)在任期间(1923—1929),经济飞速发展,称之为“柯立芝繁荣”,但繁荣背后酝酿着危机,导致了后来的经济大萧条。

(4)  国际联盟是一战《凡尔赛条约》签订后组成的国际组织,存在了二十六年,宗旨是减少武器数量,平息国际纠纷,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以及促进国际合作和国际贸易。但由于各种原因,实力不足,所以没能阻止二战的爆发。二战结束后,国际联盟被联合国所取代。

•第二章•逃离

Part II ESCAPE

•8•

“狗屁”约翰逊

丘陵地带六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有一所大学。

甚至都称不上是大学。主楼有四座尖顶,层层叠叠的拱形、三角形、小尖塔和栏杆的装饰,主要作用就是给参观者们留下深刻印象。主楼的选址在圣马科斯区域最高的山顶,如此一来,那用金漆镶了边的红色尖顶就闪着耀眼的光辉,在绵延的群山之中,在散落的“狗跑屋”之中,仿佛一座奢华的宫殿。除了这栋大家眼中的“老主楼”之外,还另外有三栋楼,沿着校园中陡峭的楼梯排列着。其中一栋是图书馆,破旧不堪,前一年把二楼的参考咨询部扩建了一下,结果地板就开始下陷,所有的大部头参考书都得紧急转移到楼下;所谓的“体育馆”很简陋,是木头搭成的,像个谷仓;还有个低矮朴素的教学楼,都是板房改建的教室。这就是圣马科斯得州西南师范学院的全部了。学校没有宿舍,学生全部住在学院山脚下分散的板房里。虽然很快就要铺水泥步道了,可当时他们还是沿着土路跋涉去学校。就这条路还是在荆棘丛生的树丛与铁丝围成的篱笆中,好不容易开辟出来的。学院一九〇三年开办的时候,是一所师范学院,大多数课程都是高中水平的,学校手册的开头写着:“请记住,这不是一所大学,甚至不算一所学院……这所学校也许能够引领学生们看到高等教育的优势,也许希望能影响他们去学院或者大学寻找这些优势,但这所学校本身不能给予他们这种优势。”学术资格是最近才提升的。一直到一九二一年,其校长还承认说,在某些方面“我们很清楚……这所学校达不到普遍接受的学院水平”。直到一九二三年,上面才批准把名字从“师范学校”改为“师范学院”。事实上,林登•约翰逊入学的那一年,这所学校才有了第一批颁发合格文凭的毕业生。资格的提升也是很有限的,因为得州依然把师范学院归入“三流”学院的范畴,因此这些学院的教授薪水还不如高中教师。这样就很难吸引到一流的教学人员。一九一九年,校长成功说服一个有博士学位的老师前来执教。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能说服其他博士来到圣马科斯。五十六个教工当中,有好几个什么学位都没有。得州教育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在“圣马科斯”(这所学校的简称)教书的人,都是在别处找不到工作的人。有些教授多年来都没有修改过他们的讲义,那些纸页都发黄了。去圣马科斯上学的学生,也对这里的教育质量不抱什么幻想。“我为什么去?”一个学生说,“我存了四百美元,看了看不同学校的介绍,发现只有这里可以四百美元读一年。”“那是穷孩子的学校,”一位校友说,“大多数学生都去不起别的学校。”

然而,对于很多来自“狗跑屋”之地的姑娘小伙,老主楼已经是他们见过规模最大的建筑了,甚至比他们县的法院还要大,那些赫然耸立的尖顶,比家乡那些教堂的尖顶要高得多。入学那天,站在老主楼前的那一群学生,是他们这小半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群了。他们还是头一次看到,一个地方聚集了这么多人。有些人穿着新西装或者新裙子(有些则很穷,都没有新衣服。这群人中,还有姑娘戴着落伍的遮阳帽,有小伙子穿着寒碜的工装裤),他们还有另一个紧张的理由:得州普遍认为丘陵地带的很多高中教学不达标,有些课程并没有得到认证,他们都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录取。圣马科斯的学费已经很低廉了,但很多人还是费了好大的劲才筹到这笔钱。他们之所以费这么大的周折,就是觉得圣马科斯是这辈子唯一逃离苦力的机会,却又担心圣马科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负责招生录取的戴维•沃塔瓦博士永远也忘不了这些姑娘小伙,长满老茧的手上紧捏着他们的成绩单,走进他的办公室。沃塔瓦说:“他们来到我的办公室,眼中几乎都满含恐惧,极大的恐惧。”

而林登•约翰逊可是去过加州,还混过奥斯汀巨大议会厅的人,老主楼对他来说就没那么令人敬畏了。但他也有紧张的理由。三年前他就说过,约翰逊城高中毕业的自己,“没有接受足够的教育”。现在,三年没上学的他,之前受的可怜的教育也忘得差不多了。另外,由于约翰逊城高中资质不足,所有毕业生在正式被圣马科斯录取之前,都必须在圣马科斯的“附属学院”参加为期六周的课程,通过资格考试,以证明他们具有进入大学的学力。考试要考代数、几何,高中的时候他都是在堂姐阿娃的大力帮助下才考过的。现在,已经三年没上学了,他怎么通得过代数和几何的考试啊?他终于想通了要来上大学,可是进不进得去呢?父亲没法为他提供任何资助,他兜里的钱几乎都不够交注册费,而且还马上就要开始交住宿费和生活费。事实上,不到两个星期,他就开始找父亲的一个朋友借钱,也没借到。“我筹不到足够的钱来负担开销……除非我接下来的时间能借到一笔钱,不然就要被迫离校了……我认识的亲戚里没一个能帮忙的。”就算他入了学,钱的问题怎么办?“我很了解林登的,”阿娃回忆说,“我一直都看得出他的心思。那天他等着注册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他怕得不得了。”

接着轮到他了,他进入沃塔瓦的办公室。

他知道自己必须证明学习的资质,他说,而且已经做好了准备。他准备用尽一切办法来获得大学教育的机会。从前,他有一点“复杂的性格”,也“走出去”看到过“这个世界的某些方面,并且认识到生活的残酷,受了些打击”。现在他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也认识到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接受教育,好有更强的能力去闯世界。“林登坐在那儿,跟我聊了三四十分钟,”沃塔瓦说,“他列出了一个自己的计划,显然是已经深思熟虑了的。他就把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告诉我了……我一直都认为,一个清楚自己目标和方向的人,会比没有目标的人更有成就。当时他显然是知道自己的目标的。我应该从来没遇到过像林登这样,充满了合理可行计划的人……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沃塔瓦的复述太过详细,好像是因为这个小伙子后来出名了,才重新编造了当时的谈话,别的教工记得就在一九二七年的那一天,沃塔瓦对他们说,印象最深的就是,“我遇到了一个特别有准备有计划的小伙子”,因为那天很多来报到的学生都“满含恐惧”,所以这个男生显得像一股清流,“他完全无所畏惧”。

林登被附属学院录取了,他需要一个宿舍。堂姐玛格丽特也在圣马科斯就读,她当时的约会对象也姓约翰逊,但是没有血缘关系。几个月前,这个学生,绰号“笨蛋”的艾尔弗雷德•约翰逊去约翰逊城看了玛格丽特,她请艾尔弗雷德劝劝自己顽固的堂弟,还是要去上大学。“笨蛋”是圣马科斯橄榄球队的队长,根据学生中的民意调查,他是最受欢迎的明星学生,也是全校最魁梧的大块头。一个朋友还说,“他也有最宽广的胸怀”,这是个十分慷慨大方的小伙子。所以他去约翰逊城的时候,林登跟他说,自己租不起宿舍,“笨蛋”就邀请他同住免费的公寓,其实就是校长车库楼上的两个小房间。他能在那里住,是因为橄榄球队队长的身份。现在,林登出现在“笨蛋”门口,提醒说他曾做出过这样的邀请。不管“笨蛋”记不记得自己提起过,这中间的几个月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笨蛋”有了个新室友,球队的中卫克莱顿•斯特里布林。林登要住进来,就得同时取得他的同意。斯特里布林是林登的高中校友,特别看不起他。然而,斯特里布林不同意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林登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快。“他说:‘你难道不想帮帮一个穷孩子?’我说:‘校长同意了吗?’当然没同意了。所以他没有回答。但他说:‘你难道不想帮帮一个穷孩子?’我还能怎么说呢,就问他:‘你想住多久?’他说:‘三十天。’我就让他搬进来了。”

斯特里布林对他的厌烦没有改观,反而加重了。所以,“三十天过后,我就说:‘林登,滚吧。’他说:‘我还以为你要帮帮这个穷孩子呢。’我说:‘我说了你可以住三十天。你已经住了三十天了。现在赶快滚吧。’”但那之后不久,斯特里布林的父亲得了疝气,他在马布尔福尔斯还管理着将近五百公顷的牧场,所以要求斯特里布林休学来帮忙。斯特里布林一搬出去,和“笨蛋”已经很要好的林登就马上搬了回来。之后不久又找了位室友,明星球员和学生会主席阿尔迪斯•霍普尔。入学还没多久,大一新生林登•约翰逊就成了学校里唯一免费宿舍的常住客,两个室友都是校园里颇受欢迎的风云人物。

他需要工作。在圣马科斯是很难找工作的。因为很多学生都需要做。但林登不知道的是,他一离家去上大学,和大学校长塞西尔•尤金•埃文斯有点头之交的父亲(山姆•约翰逊曾经在议会抗议过对师范学校越来越严重的公款挪用),就给埃文斯写了封信,请他给儿子分配一份工作。埃文斯照做了,不过这份工作是捡垃圾、除荒草,还有在“采石队”工作,把校园里小一点的石头给耙平,把大一些的都拉走。

埃文斯校长执拗易怒,颇具威严。在这小小的校园,他是个很受瞩目的人物。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感,虽然路上遇到学生会喊他们的名字打招呼,但永远不会停下来说话聊天。他从来没有“跟学生太亲近”。一个学生回忆说:“好像他周围有一堵无形的墙……我们不敢翻越。”然而,“采石队”的其他人在挥汗如雨地耙着搬着的时候,只要看见校长走过来,林登•约翰逊就会满脸堆笑地跑过去,跟他说话。很快,别的小伙子就惊奇地发现,埃文斯也在说话,也是笑容满面的。他们还注意到,两人谈话的时间越来越长。

约翰逊在埃文斯的那堵“墙”上找到了一个裂缝,这个裂缝就是政治。这是州政府拨款资助的学院,当然学院的校长就必须和议会以及各个官僚机构讨价还价,争取拨款了。但对于埃文斯来说,政治不仅仅是自己的工作:他父亲是亚拉巴马州的一名法官,埃文斯年轻时为他工作过,一直以来都对这个领域很着迷,而想成为一个政治家的梦想也从未消退半分。他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一个小笔记本,总是在上面写写画画。笔记本是红色的,所以全校都称之为“校长的红宝书”。大家都以为上面写的是学校的活动之类的相关内容,但是,在埃文斯去世之后,朋友们打开这本持续传奇三十年的“红宝书”,上面写的很多东西都是关于地方、州和国家政治的观察思考。在这个学校,就连得州的事务都显得很遥远,他很少能有机会谈谈自己热爱的话题,而且也没人能有那个水平谈得有趣有见地。但埃文斯发现自己很喜欢跟这个拿着耙子的瘦高个儿学生聊天。这小伙子认识那么多议员,能讲很多关于议员的故事,州长还去过他家呢,他还知道好多奥斯汀的内幕。就算这个小伙子对自己在政治上的参与度有点夸张,他仍然非常尊重经验和智慧都更为丰富的埃文斯,实际上总是显得特别谦恭顺从。而且,他还开始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自觉自愿地为校长跑跑腿,干干杂活:每天一大清早就下山进城买份报纸,好让埃文斯吃早饭的时候看一看,或者和埃文斯夫人一起到镇上买菜,当她的“挑夫”。接着他告诉埃文斯,如果只是靠采石队这点收入,他在学校就待不下去了。首先是工作时间有限,还有时薪只得二十美分。每个月顶天了能挣七八美元。他请求埃文斯给自己一份打扫教室和走廊的工作,时薪三十美分,每个月大概十二美元。这个学校是给不起运动奖学金的,所有这种“内部工作”几乎都是内定给擅长运动的人做的。但埃文斯给了约翰逊一份“内部工作”,在主楼拖地。

林登的分区中,包括了埃文斯办公室外的门厅,每次校长过来的时候,他似乎都在拖那片区域。他们继续谈笑风生。然后林登问,能不能直接在校长手下工作。当时埃文斯只有一个助理,是一名讲师,汤姆•尼克斯,业余兼做校长秘书。林登说,他应该再找个办公室打杂的助理,比如帮他传话(学校没有内部电话系统),做各种琐碎的事情,这样尼克斯就不用麻烦了。而且尼克斯上课的时候,也多一个人看着办公室。当时的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办公室就在埃文斯对面,她还记得这小伙子脸皮厚到让人吃惊。“他特别自信,就直截了当地跟埃文斯博士说,他想要一份工作。”结果令她更为吃惊。“显然,埃文斯很欣赏他的态度,因为他给了他这份工作。”她说。工资是每个月十五美元。他来到学校才五个星期,而且还不算被正式录取,他就已经在校长办公室工作了,他来之前都还没这个岗位。

林登•约翰逊证明了自己的学习资质,算是险过,而且多亏了他妈妈。(“我记得入学考试那天,她一晚上都没睡觉,给我复习平面几何。我在约翰逊城高中一直都学不好这门课。大学入学的最低分是七十分,我刚好就考了七十分。可能打分也比较松。”)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他被大学正式录取,但入学以后他变得越来越消沉和抑郁。

虽然课业很简单,但对他来说仍然很难。他知道自己语法很差。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他写了一段生动的自述,说自己是个“疲惫又想家的大一新生……在基础英语句海中惊慌失措地扑腾”。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擅长辩论,觉得这应该是自己的强项。但大一第一学期,他的辩论这门课成绩只有“D”,同上一门课的一个女生回忆说:“这分数让他很生气很沮丧。”不过,最让他忧心忡忡的,倒不是学业表现,而是“财务危机”。和“笨蛋”住在一起,他的住宿费倒是免了,可是不能不吃饭啊。为了省钱,他每天只吃午饭和晚饭,而且固定在盖茨夫人的膳宿屋那儿吃,因为只有这里最便宜,每个月交十六美元。晚上,他有时候会饿得发慌。而学院山脚下的学生们常去的“山猫小店”,一个鸡蛋三明治要十美分,加火腿的话就是二十美分。多年后,他还记得,他“总是选只有鸡蛋的,但一直很想吃有火腿的”。还有大学的开销,虽然省之又省,对他来说仍是巨款,多年后,他还能一分一厘地算出当时的账:“我每天只吃两顿饭,这样每个月就十六美元了。洗衣服一个星期要七十五美分,这样每个月就是三美元。然后还有买书啊什么的……”学费的阴云也总是笼罩着他,每三个月要交一次:“我就是从来都拿不出来啊……每到交学费的时候,我就要差点儿被赶出来,身上的钱也刚好只够回家。十七美元啊,我从来都拿不出这个钱来交学费。”他不断地借钱,“又还不清”。大学里的这个小伙,个子已经老高了,一米九三,穿着遮不住手腕和脚踝的衣服去上课多丢脸啊。约翰逊本人后来回忆说,一九二七年的春夏之际,他给已经返回加州水泥厂工作的朋友本•克赖德写信。信中写道:“我做不到了。我要退学了。我欠了四十五美元。又要交学费了。我想来找份工作。你能帮我找一份吗?”

他也一直在给母亲写信诉说自己的消沉。而他所不知道的是,丽贝卡清楚他和粗犷、年长的本关系很好,所以也写信给他,请求他鼓励林登继续学业。这个曾经和林登一起做过修路搭档的男人几乎是同时收到林登与林登母亲来信的。他去找到工厂主管,为林登安排了一份工作。但在回房间给这位小友写回信的路上,他停下脚步,想了想。接着他转过身向相反方向走去,来到银行,问出纳自己账户上有多少钱,出纳跟他说了(关于数字有几个不同的说法:八十一美元,一百零三美元,一百零六美元),他说全部取出来。之后他写了回信:

嗯,我可以帮你找一份工作。每天五美元。我跟主管说了,他说正好有你能做的工作。但我希望你不要来。每天工人们都把灰尘吸进肺里。很多人都因为这个得了肺病。我希望你的未来不是这样。因为这里就是地狱。我把银行存款全都寄给你,希望你能继续大学学业。

“八十一美元!”几十年后,林登•约翰逊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充满怀念,“我成了学校里最有钱的人!我接受了那八十一美元,还清了所有的债,还交了下学期的学杂费。”

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而且不仅仅是因为这八十一美元很快就花完了。各种疑问与恐惧在无声地蔓延,不断折磨着他。“一般来说,林登很开朗、很活跃,总是在高谈阔论,”埃塞尔•戴维斯说,“但有时候他会突然变得很安静,然后一整天都不说话。林登这么安静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是真的很低落。”有时候,这种低落情绪,可能是因为没收到丽贝卡•约翰逊字迹娟秀的家书。他每周要给母亲写好几封信,而她几乎每天都给他写信,信中充满了热情洋溢的鼓励和爱(“我最爱的儿子”“我亲爱的优秀儿子”)。他和丽贝卡一直持续着这种书信往来,直到三十年后母亲去世。在圣马科斯,如果她有那么一两天没有来信,他就会变得沉默,也会告诉她自己有多么需要她的来信。“最亲爱的妈妈,”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把书摆在面前,准备在这漫漫长夜专心学习。你根本不知道,收到你美妙的来信之后,周围的气氛都变了。对我来说,你那优美而鼓舞人心的家书,是最能振奋我精神、引领我前行的……妈妈,我如此爱你。请别忽略我……”他和父亲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善。林登的家书开头全都是“最亲爱的妈妈”,没有一封信向父亲问候,虽然丽贝卡请求他至少写一句问候山姆的话,他自己也写不出来。多年后,他还记得父亲说过的那句话:“你那猪脑子,根本上不了大学!”“我当然要向他证明!”他回忆说。大学第二学期,他的成绩不错,“我带着那张写了成绩的小黄卡片回家,甩在他面前,说:‘这是不是说明我根本上不了大学?’”但是母亲,这位从来都鼓励他相信他的母亲,在圣马科斯陪了他一个星期,帮他通过入学考试,在这期间母子俩的关系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一有机会,他就搭别人的车回到约翰逊城去看她。而且,不止一次,他渴望着母亲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和她的爱,就算没有熟人的车可搭,他也会步行到圣马科斯到约翰逊城孤寂的公路上,希望能搭将近五十公里的便车回家。多年后,丽贝卡•约翰逊在写给儿子的家书中,回忆道:“你从圣马科斯回家,咱们母子俩坐在床边促膝长谈,你对我讲述自己所有的希望、失望与梦想。”

但在圣马科斯,没有一个人看到偶尔的沉默之外的东西。

林登•约翰逊组织了一个布兰科县同乡会。他没有被选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财政部长。他承担的工作,是谁都不想干的:为学校的报纸《学院之星》撰写关于同乡会聚会的文章。第一篇写首次聚会的文章,开头就没有写选举,也没写选出来的干部的名字。文章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周四下午,林登•约翰逊召集了来自布兰科县的学生。”后来他写的那些关于聚会的文章里,所有的“出席学生”名单中,他的名字都是头一个。很快,他的名字就上了《学院之星》报头的编辑部名单,而且也是第一个。一九二七年春天,本•克赖德从加州放假回来,去圣马科斯看了林登。林登带着他来到《学院之星》的编辑部,说:“本,我很想在这里做编辑。”克赖德回忆说,当时的主编“听到林登说这样的话,还打趣地嘲笑了他。林登当时大概两个月没理发了,而且还是个毛孩子”。但那个夏天,克赖德回到加州,在水泥厂工作一天后回到房间,发现一封圣马科斯的来信,里面有一份《学院之星》,报头顶端用红笔画了线,提醒克赖德注意。那里赫然写着“总编辑:林登•约翰逊”。正值暑假,报纸的所有常规编辑都走了。而毫无报纸编辑经验的约翰逊,说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当然也是因为暑假没人想做。他请母亲写了第一篇社论,然后挂他的名发表出来。但很快他就在《学院之星》上实践了自己的第一项创新,标题用非常大的字体,比以往任何编辑用的都要大。就算是很普通的事情,也要引人注目地写一整版。

约翰逊当上了编辑,后来还开始写社论,这给了他为学校领导歌功颂德的好机会。而他也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搞得有些学生都觉得他的文章和社论很不符合现实状况。比如,女生教导主任,玛丽•布罗格登,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她是学生们眼中的“蛇怪”,矮胖严厉的老处女,脸上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和她的束腰一样紧张不顺眼。那时候东部流行比较时髦的短裙,而对于穿短裙的女生,她可是毫不留情;她还设了十点半的宵禁,那些宵禁时间之后才把她管的那些女孩子送回来的男孩,也难逃她的惩戒。她曾经坚持开除了一个没取得她书面允许,就带女生开着新车出去兜风的男生。但是,在一篇记录大学文学社会议的文章中,约翰逊写道:“会议之后,社团度过了非常愉快的时光,因为布罗格登女士邀请社员们去了餐厅,提前准备好了柠檬汁和蛋糕等茶点饮料。布罗格登女士为大家奉上的茶点饮料成为整晚最棒的部分,大家认为她是这座山上最好的领导之一。”这位新编辑为教工主管艾尔弗雷德•诺尔冠上了一系列的形容词:“居安思危、经验丰富、功底扎实、公平正义、能力超群、体察下情……身体强壮、至关重要。”约翰逊的笔头开始描写大学最重要的官员时,这种热情更为高涨,不仅是在文章中(埃文斯学究式的迂腐无聊的讲话,是很多学生忍俊不禁的嘲笑对象,但这个学生在报道埃文斯的讲话时写道,讲话“非常有趣……演讲中处处点缀着相当出彩的有趣话题”),还有在社论里。他还把这些文章都放在头版,确保人人都能注意到:

埃文斯博士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和管理人员,更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珍惜这个团体,看重学术研究,充满着人性的光辉。他为之奋斗的事业,在大学的年轻人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这种充满人性的同情与悲悯很少有人能够超越;对于西南师范的同学们,他带来的鼓舞与快乐,亲切与温暖,善意的严厉和友好的关注从未间断。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极大的乐趣。

之前,《学院之星》比较倾向于挖掘和揭露学校管理和教工们的内幕,尽量去挑战诺尔和学生主管H.E.思贝克的审查底线。(“林登就不这么做,”诺尔说,“他的判断力非常好,知道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只要是林登•约翰逊写出来的东西,就完全没有审查和修改的必要。”)一些学生对报纸风格的变化颇有微词,不太高兴。大学的年鉴《教育者》就提到了:“林登•约翰逊,社论作者,众多文章引起广泛的评论。”

要是这些学生知道约翰逊在私下里做的“文章”,评论大概会更广泛。这个十分关心自己分数的学生,会在最具战略眼光的位置——试卷的结尾——写下一些留言。这些留言都非常有针对性,能最大程度地撩动目标人物的心绪。比如,V.S.内特维尔夫人,她是教英语的,同时也是一位特别虔诚的浸信会教徒。约翰逊之前没有表现出对浸信会和其他任何宗教的兴趣,但这一点在给内特维尔夫人的留言中显然是看不出来的。她特别感动,还写了封回信:

感谢你在试卷末尾写给我的留言。能够如此引领你学习罗伯特•勃朗宁,并且坚定你的信仰,实在是我在这门课上付出的心血与时间的最好回报……

愿上帝继续保佑你,让你永远有坚定虔诚的信仰。

约翰逊这种奉承迎合,不仅体现在书面文章上。他会去四十岁的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的办公室跟她聊天,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热爱和尊重母亲。接着他会说,戴维斯女士就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有时候他会请她在某些事情上提提意见,等她做出答复后,她回忆说:“(林登就会说)我说的跟他妈妈说的一样……我的确有点受宠若惊。”事实上,和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私下交往的时候,林登表现出的那种崇拜实在是登峰造极。他的同学们都说,要是完全描述出来,“没有人会相信的”。比如,如果一个教授跟一群学生展开随意的讨论,组织一场“四方会谈”,而约翰逊也在场,那他肯定会坐在教授的脚边。“是的,真的是坐在他脚边。”一位同学说。如果教授坐在长凳上,学生可能会站在他周围,或者坐在他旁边,可是有一个学生,林登•约翰逊,会坐在地上,脸朝上望着老师,表情里全是最深切的兴趣和尊敬。“他会对他们所说的东西全盘接收,坐在他们脚边全盘接收。然后这些老师把心都要掏给他了。”

很多学生怀疑这种奉迎与崇拜背后的真诚。因为他们注意到,不管教授说什么,约翰逊绝不会反驳半句。“我就是烦这一点。”乔•贝里,接替阿尔迪斯•霍普尔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人说。他经常组织讨论校园问题的“四方会谈”。“他从来不明确站队,你永远不知道林登的立场。”另一个学生领袖麦尔顿•肯尼迪说,“无论老师们提出什么,他都绝对不会反对。他很了解(这些教授的感觉),所以他说出的话老师们都肯定会同意。”还有个学生,弗农•怀特塞德说:“一个教授提出某个观点,林登热情地表示同意;第二天,如果另一个教授提出完全相反的观点,林登也会表示同意,而且热情不减。”

而对于林登刊登在头版那篇赞颂埃文斯博士“带来的鼓舞与快乐,亲切与温暖……从未间断”的社论,埃文斯的秘书,汤姆•尼克斯,也对其真诚度持保留意见。这位校长经常没有来由地对手下发脾气,很是可怕。约翰逊能嗅到“风暴”的气息。一旦开始“变天”,他总会迅速找个借口离开。直到埃文斯肯定已经走了,他才会回来。一般会在外面办公室的门口探出头来,偷偷问尼克斯:“他走了吗?”

这些潮水般的逢迎讨好,对于那些目标人群,可谓十分见效。布罗格登女士,在宵禁问题上那么不容变通那么严格,竟然也对林登•约翰逊开了口子。约翰逊最经常坐在脚边的教授是H.M.格里尼,历史教授和辩论教练。另一个教授教的辩论课,约翰逊只得了一个D,但是他却进入了格里尼的辩论队。队里的学生都很吃惊,有个学生认为,他“虽然很咄咄逼人,但真的不擅长演讲”。

约翰逊大学生涯的关键,或者说他是否能赚到足够的钱持续大学生涯的关键,就是埃文斯校长。和私下里的谄媚讨好相比,公开的谄媚讨好根本算不得什么(唯一的见证人是汤姆•尼克斯)。这些都是在校长办公室进行的。而且约翰逊运用的武器,可不仅仅是谦卑、顺从、奉承这些手段。尼克斯这个与世无争的男人,挺喜欢约翰逊的(有个教授说,尼克斯“有张红红的脸蛋,是个真正的乡下小伙子,林登轻易就能搞定了”),但也禁不住说,这个学生不仅努力地去完成埃文斯布置的任务,而且还要想尽办法去夸张他的努力。约翰逊总是拿着一个很大的记事本,把各项任务记在上面。回来跟埃文斯汇报的时候,也总是把记事本举起来,保证校长能看到。“我看见他站在校长身侧,拿着一个名单,都是他尽力去做的事情,一边说一边打钩,表示每一件事情都办好了。”尼克斯说,他还开始给自己布置任务,“急切地”找事情做,“下定决心要留下一个特别好的印象”。这些当然也要写在记事本上,把每一件事都跟埃文斯汇报,然后在旁边画上一个巨大的“√”。

他也的确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每周,主楼二层的礼堂会举行全校大会,埃文斯会进行简短发言,好几次发言里,他都提到了约翰逊的高效。在学生工作分配的问题上,他也开始听约翰逊的意见。“他和校长走得很近……让我升到了‘楼巡’的位置,每个月有二十五美元的收入。”室友“笨蛋”•约翰逊说。校长甚至也上了套,要帮林登付学费。“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林登•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地方都筹不到学费了。”他也需要钱吃饭。他和室友已经免费在埃文斯的车库楼上住了,结果他还请求埃文斯,允许他和室友粉刷车库来赚点钱。埃文斯不仅同意了,还把时薪设置在四十美分。“那可是专业工种的时薪啊。”“笨蛋”•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做类似工作的学生时薪只有二十美分。一次粉刷挣的钱不够林登•约翰逊待在学校,埃文斯就让他再次粉刷车库,一次又一次。有的学生说,那个学期车库被粉刷了四次。有一两次,埃文斯甚至带着约翰逊去了奥斯汀。

埃文斯在全校大会上提到约翰逊,让全校都知道,这个学生和校长走得很近。这个学生又进一步强调和加深了这种印象。别人问他在哪儿住,他会说:“在校长家里。”他只不过是在校长办公室打杂,而且为了明确区分他和尼克斯之间地位的差别,他的办公桌被放在校长办公室的等候区外面,不像尼克斯的是在里面。但是约翰逊充分利用了这个位置,只要有人来办公室,他就会跳起来问候,而且态度特别殷勤,尼克斯说:“有些人说不定觉得这个地方是他说了算。一切都做得太自然了。”几十年后,当时的一个女学生还记得约翰逊“打开一扇门,让我进入埃文斯校长的办公室参加面试,得到了第一份工作”。离开办公室为校长传话的时候,他也会充分利用机会。他会别一支铅笔在耳朵上,一只手抓着一大沓纸,而且总是急匆匆的样子,从办公室冲出来,在主楼的大厅到处跑。要么就是走在通往别的楼的土路上,大步流星,双臂剧烈地甩动着,显得有点别扭,显得完全没时间停下闲聊的样子。他可是个大忙人,在帮校长办事情呢。没人知道,约翰逊偶尔和埃文斯一起去奥斯汀,唯一的职责就是在埃文斯忙于和某个委员会周旋的时候,向他报告另一个议会委员会在干什么。约翰逊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谈论“校长和我”在奥斯汀如何合作,为学校争取拨款。另外,他会抓住一切机会和埃文斯一起公开亮相。而且他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和私下里太不一样了,尼克斯都觉得特别惊讶,不知道办公室里那个谦卑顺从的林登到哪里去了。他把校长介绍给朋友,很夸张地和他谈笑风生,有一次甚至还在他背上拍了两下(学校里因为这事轰动了好几天)。他努力营造一种和校长关系非常好的感觉。很多教员都以为他在做着比实际重要得多的工作。但约翰逊从来没利用过他们的这种感觉,对所有的教员仍然是一样的顺从,认真地倾听,仍然是坐在“他们的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怀特塞德说:“天哪,看得出来,他们简直太吃这一套了。”

然而,深受老师们欢迎和喜爱的他,在同学们之中印象却很不好。

麦尔顿•肯尼迪说,怀特塞德说的约翰逊坐在老师们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这很生动形象。他顿了顿,最终说道:“林登在老师们面前的表现,语言都无法描述。他有多么卑躬屈膝,多么谄媚奉迎,多么大拍马屁。”如果说学生们不喜欢林登•约翰逊对老师们的态度,那么他们更不喜欢林登对同学们的态度。对于“上面”,他是极尽顺从讨好,而对于“下面”,又傲慢专横到难以忍受的地步。

在圣马科斯,他还是和在约翰逊城一样喜欢说“大话”。如果说他刚进大学的时候,还没什么大话可说,那么他把手头仅有的资本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他介绍说自己是“来自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让大家觉得他是这个镇上名门望族的成员。要是有人直接问他到底是不是,他会肯定这种印象,说约翰逊城是他祖父建立的。这显然是胡说八道。他给《学院之星》写的最初几篇社论,其中之一就提到了“我的南方血统”。(后来的一篇社论中,他还表达了对杰斐逊•戴维斯 (1) 的崇拜。)

现在他说“大话”的资本更多了,这话也说得更大了,而且还不让别的人说话。这位急切地坐在老师们身边倾听的小伙子,似乎认定了别的人都应该坐下听他讲话。和林登•约翰逊同在盖茨夫人的膳宿屋吃饭的学生,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两件事:他拿了吃的之后,狼吞虎咽,然后又去拿,总是比应该拿的多拿一点。“他的手臂很长,拿着叉子伸出去,把盘子上最后一块饼干也拿走,就算是在桌子的另一边,如果有块猪排比别的都大,那拿到这块猪排的肯定是林登•约翰逊。”那些学生中的一个说。不但食物要多拿,谈话的时候也要多说。另一个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学生,霍勒斯•理查兹说:“他很健谈。总是讲着他父亲和吉姆•弗格森的故事,还有奥斯汀那些各种各样的事。他也很善于模仿,他会模仿弗雷德里克斯堡周围那些德国人,模仿他们的口音什么的。有时候真的挺好玩的,特别是对一些沉默寡言的乡下孩子来说。但要是别的人想说话,嗯,他是不会允许的。他就直截了当地打断你。我的天哪,他就直接很大声地说话来盖过你,直到你闭嘴。只要他一来,整个桌上就剩他一个人说话,直到他离开。我现在还能想起他一边伸手拿吃的,一边滔滔不绝的样子。”

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这种不悦,有一个很突出的方面,是他总爱说谎。当然学生们也分辨不出全部的假话。他告诉桌上的学生们,自己的智商是一百四十五,而他们也从来不知道这不属实 (2) 。他还说自己得了很高的分数。多年以后,大多数学生都还认为他成绩优异,用其中一个的话来说:“特别优秀的学生,非常优秀,全A。”这当然也不属实 (3) 。他进了大学辩论队,但一直没有进入首发队,而是在另外三个候选队之中。他到圣马科斯后不久,学校宣布,辩论队的同学会得到和运动员一样的学校荣誉。在盖茨夫人的饭桌上,林登告诉大家,是他说服埃文斯教授做这个决定的。听众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决定其实是他入学之前就做了的,对林登深感敬佩。如果说学生们没有分辨出这些假话,很多别的还是能分辨出来的。约翰逊的辩论搭档是厄尔莫•格兰姆。他年纪比较大,教了四年书挣够了学费之后再重返大学。辩论的准备工作大多都是格兰姆做的:“我学习的目的是要成为一名牧师,而且平时也在乡下的教堂布道,所以准备材料算是家常便饭了。”而辩论时他也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一般来说都是他做主辩,进行立论,林登是一辩,然后他再来总结陈词。但格兰姆并不介意,还很欣赏林登抓住对方弱点的天赋。“林登的辩论,不算深入,但是比较聪明。我说实话,林登非常擅长去找对方辩论中的弱点,然后很漂亮地针对这个做出反击。”他一直蛮喜欢林登的,直到听到别人说这位搭档在盖茨夫人那里吃晚饭时谈论辩论队的事。“听着是有点烦,”格兰姆神父说,“我听说,他自称辩论时说了很多直击对方的精彩言论。嗯,完全不是他说的。要么是我说的,要么没人说。林登就是林登,这是毫无疑问的。辩论的事情他会拿去大肆吹嘘的。”

有时候,大家也会发现约翰逊那些“参政”的故事也很夸张。因此,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一些学生很同意有人说的:“我就是没法相信他像自己说的那样,在奥斯汀参与了那么多重大决策。”有一天,怀特塞德告诉大家,他向林登追问他父亲的事情,而林登一直“都说自己的父亲是得州最高政治团体的成员”。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

“‘嗯,啊,他是吉姆•弗格森的手下。’”

“‘哦,那他具体做什么?’”

“‘嗯,啊,调度巴士的。’”

大家听得都忍俊不禁。

女孩子也是他很喜欢谈论的话题。弟弟山姆•休斯敦•约翰逊回忆说,去圣马科斯看哥哥的时候,林登不止一次洗了澡光着身子回来,把老二抓在手里,说:“我要把这兄弟带出去来点运动。不知道今晚该上谁呢。”

他在外表上投入了可观的时间。再考虑到他的财务状况,他的穿着打扮可以说是相当过分了。对自己乌黑卷曲的头发,他总是在试验新发型,因为他觉得那是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要么中分,要么偏分,有时压压平,有时又耸起来。连他的室友都觉得,他随时都在捣鼓头发。这一点上他可不怕花钱,经常去理发店,花四十美分剪个头发,再花二十美分刮个胡子。(“给他刮胡子很难的,”理发师说,“他的皮肤很白很嫩……”)他担心自己的脖子太长太细,就一直练习怎么往回缩一缩,还要缩得好看。一个室友回忆说,他总是在练,练个没完。每次约会之前,他会花很长时间打扮。“他会站在镜子前,梳头发,搭配衣服,出门的时候必须一切都没问题!”“笨蛋”说。接着他会把脖子缩一缩,去和佳人共度良宵。

这些精心的准备,再加上他一直绘声绘色地吹嘘自己在异性交往上的成功,让大家都在传说他是个“万人迷”。只有那些真正的“万人迷”知道这不是真的。这个学校里,男女比例是一比三,所以很多男人都能轻易找到女伴。但在圣马科斯的社交圈,大家都知道林登•约翰逊是不太容易找女伴的。布罗格登女士会给他这个特权,延长宵禁,还允许开车去奥斯汀,这些都是别的学生很难争取到的优待,所以很多学生情侣都想跟他和他的女伴来个四人约会。但他们常常很难找那第四个人。他漂亮的堂姐玛格丽特,当时在和“笨蛋”约会,让自己的室友和林登来个“陌生约会”。“笨蛋”借到一辆车,四个人开车去新布朗费尔斯看了场电影,这可是很奢侈的事。玛格丽特和“笨蛋”还想再出去玩,可是室友说什么也不愿意和林登约会了。要是他不那么过分地歪曲事实,也许全校还不会议论他不受女性欢迎。“是啊,女孩子的事情嘛,我们都会夸张,都会吹牛啊,”一个男生说,“但是林登的夸张和吹牛太荒唐了,没人相信他。”

事实上,有些同学都不愿意相信林登•约翰逊嘴里的任何事了。他们觉得,就算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林登也没法说实话。有时候他们会故意问他一些问题,就是为了嘲笑他的答案。“有一次,教室里,我坐在他旁边。看见他打了新领带,穿了新袜子,”霍勒斯•理查兹回忆说,“我知道他在哪儿买的,但还是问了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我是在奥斯汀的斯卡伯勒买的。袜子一美元,领带一美元。’斯卡伯勒是当时奥斯汀最好的商店,一美元在那时候也很值钱。我说:‘林登,你没说真话啊。你昨天根本没去斯卡伯勒,而且我昨天在伍尔沃斯的橱窗看到一模一样的货。袜子十美分,领带二十美分。’但是林登就是要撒谎,说他的领带就是一美元。好像他说什么都必须要说谎。”他经常大谈特谈和别人打架时的英勇强势,这还算可信,虽然他动作很笨拙,但块头不小。不过,一次打扑克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学生起了争执,而且一直对人家大吼大叫。旁边的学生跳起来,朝他动了手。约翰逊根本一点反抗都没做,直接就向后倒在床上,对手接近的时候,他开始双腿乱蹬,疯狂得很。打扑克的人都记得他躺在床上蹬腿的样子。“跟个娘儿们似的。”霍勒斯•理查兹说。他们还记得他大喊:“你敢打我,我就踢你!你敢打我,我就踢你!”在场的学生都惊得目瞪口呆。怀特塞德当时也在场,他说:“他太没骨气了。那时候得州的孩子都打架啊,但是他连反抗都不反抗。拼体力的事情他绝对是个没骨气的。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他经常吹牛说自己打架特别英勇。”

但在同学们眼中,林登•约翰逊最突出的个性,是有时候吹牛或者假话被当众揭穿,他还一点也不尴尬,仍然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他说谎的时候,你揭穿他,他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理查兹说,“第二天他又把同样的谎话重复一遍。”克莱顿•斯特里布林说:“(别人揭穿他)他好像一点也不懊恼。他就是不在乎。他也不会发火。第二天还是说着一样的话。”

学校里最神气的莫过于运动健将了。他们有个“秘密组织”,名叫“黑星”,总是在巴尼•克里斯贝尔的大草地上聚会。这些魁梧粗犷的农场孩子豪饮作乐,大吃牛肉,还会举行“入会仪式”,最高潮就是给入会的新人蒙上眼睛,告诉他必须去亲公牛的老二,其实亲的是会长(会长被称为“宙斯”)弯起来的手肘。“黑星”的会员担任了很多学生要职。他们会在“山猫小店”,也就是学院山脚下科尔斯兄弟经营的那间小棚屋聚会。这两兄弟过去也是足球明星,会跟这些孩子一起聚会。来参加的还有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子们。“人人都想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艾拉•莱勒说,“这群人是最时髦最受欢迎的。”

林登•约翰逊也迫切想融入到这群人中,他的室友也希望他能加入。

艾尔弗雷德•约翰逊土生土长在得克萨斯西部空旷荒原中一个偏僻的牧场上。他一直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直到有一天,在小小的里特尔高中,有人往他手里塞了个橄榄球。得州高中橄榄球历史上最著名的运动员之一,是个中卫,叫“笨蛋”•约翰逊。而那天在里特尔高中,这个害羞又土气的牧场孩子拿着球开始奔跑,有人惊讶又佩服地喊道:“快看咱们的约翰逊,跑得多好!”人们开始争相传颂他的天赋异禀。有一天,西南师范来了个教练,说西南师范可以给他一个相当于奖学金的工作:在学校教学楼扫地。他接受了。“我爸爸一辈子都在辛苦工作,我的小半辈子也在辛苦工作,”他说,“但是我要是能去上个大学,就能干脑力劳动,不用拼体力了。”西南师范的“山猫队”可是一支劲旅——“我们可是抓牛角掀牛蹄的人,你觉得拦截个人抢个球还能成问题?”克莱顿•斯特里布林问。但是队内分组比赛的时候,“笨蛋”和在高中的时候一样,几乎无人能挡。他是天才运动员,无论是棒球、篮球还是橄榄球,全都十分优秀,所以被选为队长。那个年代,就算是在偏远的圣马科斯,橄榄球运动员都很受追捧,所以“笨蛋”成了校园里的英雄。《教育者》年鉴中,他的照片下面写着“健壮的‘笨蛋’•约翰逊”。

不过,五十年后,圣马科斯当时的学生们回忆起这位健壮的“笨蛋”,面带微笑,并不是因为他超凡的运动天赋。“他是特别成熟稳重的父亲一样的人物,”一位队友说,“要是比赛进行得不顺利,他会叫暂停,把队友们聚集起来,说:‘哥们儿,你们听着,我们是来打橄榄球的。’这话让所有人安下心来。”而且他不止能安队友们的心。“总觉得能跟他倾诉自己的问题,”一个女生说,“他是非常善良的人,性格难免粗犷莽撞,但是特别善良。他就像大家的父亲。”他有着传奇般的无私精神,而且不局限在橄榄球场上(球场上的另一个中卫,莱昂斯•麦考尔,跑得倒是很快,但是拦截不行,于是“笨蛋”就主动承担了大多数的拦截任务,让麦考尔拿着球跑。不过,要是比赛只剩下几分钟,还是比分落后,队员们就会咆哮说:“把球给‘笨蛋’。”)“要是你半夜叫醒“笨蛋”,说你的车坏了,他肯定立马起床,走个十公里去帮你。什么事情到他那儿都不算麻烦。”弗农•怀特塞德说。而且他说起话来一直语气轻柔,语速很慢,态度友好。如果学校里有什么活动没有“笨蛋”到场,那就不算圆满。他在浪漫喜剧中扮演男主角;和学校里的四人合唱团一起唱歌,他是主唱。““笨蛋”呀,”五十年后,艾拉•莱勒回忆起来,仍然是笑中带泪,““笨蛋”啊,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体贴平和。”她还说,“和林登一比简直是天上地下。经常看见他俩在校园里一起走,林登一直说啊说啊说啊,甩着他的胳膊,“笨蛋”那么平和又贴心地听着。根本没法想象,这么截然不同的两个男生,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啊。”

但是他们的确是朋友,而且特别亲密。学校里面的人看到他们跟双胞胎一样形影不离,都开始叫他们“约翰逊兄弟”了。不善言辞的“笨蛋”非常欣赏林登的伶牙俐齿。“他很棒的,”他回忆道,“有一次林登和我坐在学校的某个地方,林登有个烟斗。思贝克主任来了,说:‘林登,你知道的,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在学校里抽烟。’‘我没抽烟,思贝克主任。’‘林登啊,你明明把烟斗含在嘴里的。’‘是啊,思贝克主任,我鞋还穿在脚上呢,但也没走路啊。’我快笑死了,思贝克主任也是。他说了句什么‘好小子’,就走了。”羞涩的“笨蛋”也很欣赏林登奔放的热情。“他真是充满了热情,”他说,“我第一次带他回家,他就拉着我妈妈,拥抱亲吻,还有我的姐妹们。我爸还说:‘你带来的那个男孩子,我差点儿以为他连我也要亲!’”充满父亲般慈爱的“笨蛋”,在这个小他三岁的瘦高男孩身上看到了某种东西,深受触动。林登约会之前,他会把在学校辛苦做工赚来的钱借给他,还会帮他系领结。林登准备出门了,他会绕着林登跳舞,朝他挥挥拳头。“他也会表现得像要打架一样,朝你伸伸拳头什么的。”“笨蛋”说起这些回忆,脸上仍然带着笑容。林登•约翰逊在约翰逊城的朋友是一位父亲一样的长兄,本•克莱德。而“笨蛋”也像本一样去帮助他。他问“黑星”的成员们,林登能不能加入。

“笨蛋”是深受尊敬的人物(别人问“黑星”的一个成员:“谁是宙斯?”他会很惊讶地觉得,居然有人会问这个问题,答案是:“还用问吗?肯定是‘笨蛋’呀。”)只要是“笨蛋”推荐的人,就算不是运动健将,入会也没有问题。可是,如果这个学生是林登•约翰逊,那问题就大了。

面对这些运动健将,林登的表现和对默默无闻的学生是不一样的。但他们早看穿了这种人前人后的态度。“要是他觉得你能帮他的忙,那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奉承你。”明星后卫乔•贝里说,“要是你没什么用,他绝不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的。”后来,林登一直坚持说,是因为他抢了一个会员的女朋友,所以那个会员投了反对票,他才没能入会。就那么一张反对票。但事实并非如此。投票现场的“黑星”会员们,全都看着那些表决林登•约翰逊是否能入会的纸条,每一张上面都清楚明白地写着“否”。

“黑星”再次聚会的时候,“笨蛋”又提起了林登•约翰逊的名字。这次他居然一反常态跟会员们争执起来。“黑星”的成员们用相当夸张,不属于大学生的严肃态度死守“黑星”的阵地,要保证这个协会的神秘。“笨蛋”说,他不小心把组织的规定、细则和成员名单放在桌子上,被室友看到了,所以应该让他入会,这样就能遵守“黑星”的保密协定了。“这完全不是‘笨蛋’的风格啊。就凭他一个人,是永远也说不出来这种话的。”不管背后是谁制定的策略,最终还是没成功。关于林登•约翰逊的第二次表决,结果和第一次一样:否,否,否。

艾拉•莱勒看得出来林登有多受伤。“他特别特别想打进这个时髦的圈子,”她说,“他很想被那些人接受,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是他们就是不接受他,不欢迎他。他会感觉像一直一直在往上爬,却没能成功登顶。嗯,他只是普通老百姓的一员。他真是特别渴望成为一个大人物。说实话,我为他遗憾惋惜。”

不过,她对林登•约翰逊的态度比大多数学生都要仁慈。一群同班同学说出了更普遍的感受。这群人经常会去温伯利附近布兰科河边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的“夏日小屋”。而埃塞尔很喜欢林登,因为后者经常说她让他想起自己的妈妈。所以林登也在被邀请之列。“年轻人们会去钓鱼或者游泳,”她说,“但我记得林登从来没有钓过鱼或者游过泳。他就一直说啊说啊,讲些好玩的故事。”不过,她口中那些“年轻人”却觉得没那么好笑。“大家都期盼着上菜呢,但他好像永远都没做好吃饭的准备。他们经常说:‘是啊,林登不想吃饭。他得把故事讲完啊。’他那些故事真的讲得很长。我觉得挺有趣的。但小伙子们却不喜欢林登在场。”他们请戴维斯女士别再邀请他了。就连艾拉•莱勒也不得不承认:“他不太受欢迎。”

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感觉,在印刷品上也有体现。

圣马科斯每年的年鉴《教育者》,都会有一栏叫作“猫爪子”,里面会针对一些学生的缺点,做出讽刺和批评。一九二八年的《教育者》中,被“猫爪子”攻击的有十二个学生。其中十一个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批评,但第十二个是林登•约翰逊。

编辑没有用约翰逊本人的照片,而是选了一头公驴 (4) 的照片。下面的图片说明写道:“每天我们在校园里看到的他,就是这个样子。”说明还写道,约翰逊“来自远方,我们真诚地相信他会滚回去”。另外,说明里还写了,他加入了“诡辩俱乐部。简直是哄骗大众的大师”。

《教育者》不是唯一用“大师”形容林登•约翰逊的出版物。《学院之星》的幽默专栏上也出现了这样的定义:“狗屁:希腊哲学学派。林登•约翰逊拿到了狗屁大师的学位。”

林登•约翰逊的同班同学亨利•凯尔说:“他就是个狗屁大师,是学校里最大的撒谎精。私下里没有女生的时候,我们都叫他‘狗屎’约翰逊。”

而他公开的绰号是“狗屁”。

“遇到他的时候,就这么叫他,”霍勒斯•理查兹说,“好啊,‘狗屁’。怎么样啊,‘狗屁?’反正我们知道,他的名字就是‘狗屁’约翰逊。”

“我们当面就这么叫他,”同学爱德华•普尔斯说,“大家都这么叫他。谁叫他一直吹牛撒谎呢。因为他经常说些狗屁话,大家都不相信他了。他这个人啊,就是没法说实话。”


(1)  杰斐逊•汉弥尔顿•戴维斯(Jefferson Hamilton Davis,1808—1889):美国军人、政治家,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之一,于美国内战期间担任美利坚联盟国首任,也是唯一一任总统。

(2)  他准确的智商测试参数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无从查考,但是他在圣马科斯就读期间负责这项测试的两个教员都说测试结果并不出色。——原注

(3)  他的平均成绩是B-。他经常说,选了四十门课,得了三十五个A。实际上他选了五十六门常规课,只得了八个A。——原注

(4)  公驴在英语里叫作“jackass”,这个词也有“傻瓜、蠢货”的意思。

•9•

富家千金

在约翰逊城,林登•约翰逊追求的是凯蒂•克莱德•罗斯,镇上首富的千金。而圣马科斯的首富是A.L.戴维斯。于是林登•约翰逊开始追求戴维斯的女儿。

卡萝尔•戴维斯比林登年长两岁,在他入读西南师范之前的一年就毕业了。这个女孩子不能说没有吸引力,个子高挑,棕色秀发,苗条年轻,但她非常非常羞涩,从来没找到过正式的男伴。一九二八年,约翰逊和她相遇了,随后成为她的第一任正式男友。她是圣马科斯唯一回应约翰逊追求的年轻女子,而约翰逊也确保他们相恋的消息传得满城皆知。这对情侣反正也很高调,因为卡萝尔的父亲给她买了辆白色的大敞篷车,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当然是林登当司机。路上他们在“山人”糕点店停下来买吃的,或者遇到学生艰难地往学院山上爬,林登都会一直按喇叭,按得震天响。用一个学生的话说,林登“充分利用”了这段情侣关系。他最重要的主题不是吹嘘自己和卡萝尔的关系进展到哪一步了(不过这方面的牛还是吹得挺多),而是卡萝尔的车,卡萝尔总是抢着付账(“他经常吹嘘这个,”一个学生说,“他说,‘我们去奥斯汀看了场电影,卡萝尔付的钱。’”)。他还会一直强调说,因为卡萝尔家很有钱,所以她什么都买得起。最后这一点他强调得太频繁了,大家都觉得两人情侣关系的基础,用另一个人的话说,就是“她是个富家千金,林登总是会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还有个学生说:“他以前总是暗示说,想找个很有钱的女朋友。”他毫不掩饰自己为了钱结婚的渴望,事实上,这还成了《教育者》上一个笑话的主题。

不过,如果这是他的真实企图。那么在圣马科斯他还是不能得逞,原因和在约翰逊城一样。

卡萝尔的父亲是丘陵地带少有的成功生意人之一,在德里平斯普林斯把一个小小的杂货店慢慢经营成圣马科斯南部百货公司。这是一家规模很大的批发公司,面粉都是一卡车一卡车地买。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非常友好,连房子都是经过特别设计,好方便晚上坐在门廊那儿对来往的人打招呼。他不但身体强壮,性子倔强也是出了名的(种族歧视的三K党全盛时期,圣马科斯举行了一次三K党游行,当地几乎每个有点名望的家族都去参加了,只有戴维斯一家没有。他非常蔑视地宣布:“我们家不会有一个人与他们为伍。”)。一位朋友说:“A.L.戴维斯,是个很有主见的男人。”而且他一旦下了决心,“没有任何事改变得了”。他最坚定的决心,除了虔诚的浸信会信仰之外,就是厌恶酗酒的男人,厌恶政客(特别是自由主义的政客)。他觉得政客都是些蛀虫,全靠努力的生意人交税来养着(他做过圣马科斯的市长,但那只是因为在城里铺路的时候,民众们请求他出任市长,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他每天都会紧跟在铺路机后面履行职责,这项工作一完,他就辞职了);他也厌恶丘陵地带贫穷的农民和牧人。他坚定地认为,这些人的贫穷,全都因为他们道德缺失、好吃懒做(圣马科斯处在丘陵地带的最边缘,位于平原上最先升起的山脉之间。这儿通了两条铁路线,比丘陵地带别的城镇都要繁荣,有五千名居民和几条有着美丽宽敞住家的街道)。山姆•约翰逊,当然符合他厌恶的每一条。还要加个第四条:他是约翰逊家的人,这个不求上进、不可信赖的家族,戴维斯很早就看不顺眼了。

另外,戴维斯最珍贵的财产就是四个女儿。她们要裙子就给买裙子,要车子就给买车子。他专门从圣路易斯买了一架三角钢琴运过来,好让女儿们学钢琴。他对女儿们有着超强的保护欲,很担心她们会下嫁给配不上她们的人。有天晚上,他梦见长女埃塞尔(大学的助理教务长)嫁给了当地一个卖冰激凌的小贩,醒来就一直对那个人怒气冲冲。埃塞尔回忆说,他生了好几个月的气,尽管自己和那个男人根本不熟。事实上,戴维斯从德里平斯普林斯搬到圣马科斯,就是因为女儿们会嫁给“那里的羊倌们”。他希望她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所以送去了寄宿学校,但四个女儿中,只有一个是优秀学生,那就是卡萝尔,他最小也最喜欢的女儿。她以优异成绩从大学毕业的时候,戴维斯非常自豪。和约翰逊城凯蒂•克莱德•罗斯的父亲一样,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掌上明珠落入某个穷小子的手掌心。“爸爸不想让卡萝尔嫁给山姆•约翰逊的儿子,这事没什么好商量的。”埃塞尔说。戴维斯发现卡萝尔对林登是认真的,就对小女儿说:“我不想你跟这些人混在一起,所以我才从山里搬到这儿来。我希望我的孩子能过得更好。”

林登想要改变这种偏见,但是戴维斯,这个生气时金丝眼镜背后的双眼会闪着寒光的男人,根本不吃林登在教授们身上屡试不爽的那一套。“林登下了决心要说服他。”埃塞尔回忆说,并且来到他家门廊前,要跟他谈谈。但是戴维斯跟一两个人谈过话之后,女儿的追求者一来,他就进屋了。“我爸爸总是在前廊上坐着和别人聊天,”卡萝尔说,“但是他完全不理林登。”

尽管如此,有那么一段时间,两人的感情还是非常甜蜜的。一九二八年五月,卡萝尔连续两个周末都去了约翰逊城,住在一个大学同学家里。她一边说着自己和林登没什么共同点,她喜欢弹琴唱歌,林登不爱听,“我喜欢看电影,林登不感兴趣”“林登只对政治感兴趣,我觉得女人应该也不爱掺和”,一边又说,“但我们对彼此是真的很感兴趣”。有一次,和约翰逊城一群朋友出去野餐,林登和卡萝尔单独走掉了,“拥抱接吻”。

但卡萝尔是个很孝顺的女儿。“我知道自己不能忤逆父亲。”她说。她跟林登讲过,“我爸爸对他有很大的意见”,而“这个问题悬在我们头顶,只要我们在一起,这个问题就悬在那儿,一直悬而未决”。那个夏天,在一位叔叔的陪同下,她去参加了休斯敦的民主党全国大会,票是林登作为大学校报的代表搞到的。他对这个大会可谓兴致勃勃。“但我只记得当时天特别热,而且各种会议一直开到深夜。真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不管这些感觉是不是来源于父亲的反对,她说,她也开始思考,两个如此不同的人是不是应该结婚。九月,她就要离开圣马科斯,去得克萨斯南部的小城皮尔索尔做教师了。她几乎是盼望着能赶快去,好冷静下来思考一下。

差不多同时,也就是在一九二八年夏天,约翰逊的财务问题更为严重了,而且不仅仅是缺现金。

在圣马科斯最初的一年半里,约翰逊收到的礼物不仅仅是本•克赖德那八十一美元。好几个亲戚(包括阿姨露西•约翰逊•普利斯,有一次把他叫到一边,给了他自己辛苦积攒起来的三十美元)都给了他现金当礼物。他还申请了贷款:布兰科州立银行给了他七十五美元的贷款;负责学生贷款基金的主任们,也许是因为他和埃文斯校长关系亲密,对他是前所未有的大方,到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欠了二百二十美元的助学贷款。他每个月的收入(十五美元来自为埃文斯做助理,三十美元来自做校报编辑)应该是全校学生中最高的了,另外,埃文斯还让他一遍遍粉刷自己的车库,还按照专业工种给他算钱。很多学生在西南师范每年的学杂费是四百美元(其中包括住宿,而约翰逊的住宿是免费的),照这个标准,他应该是过得下去的。

但他花钱比大多数学生都厉害。四十美分理发,穿大家都觉得奢侈的衣服,而且还是在和卡萝尔•戴维斯交往之前。当然也没法很频繁,但每一次都是精心装饰,有明确目的的。无论是在“山人”糕点店或者奥斯汀显摆,他都会在女孩子们身上花很多钱,好像这样挥金如土就能变成万人迷。赚来的钱或者借来的钱,他全都挥霍一空。比如,有一次,他想在学校里卖“真丝紧身裤”。那天他午夜之后很晚才从奥斯汀拿着几箱样品回来,从一栋宿舍楼走到另一栋,冲进男生宿舍,猛地打开灯,在大家还睡眼惺忪地问着“林登,你在干吗”的时候,争取卖出去一两条。第二天,出了名的“铁公鸡”埃文斯博士,竟然同意从约翰逊那里大批买下,后来这位校长有点窘迫地告诉诺尔主任,他买了三打,多年后还在穿。二十四小时的努力,林登挣了四十多美元。然后在另外二十四个小时里迅速地花了。他带了另一个学生一起去圣安东尼奥,把这笔钱挥霍掉了。因为这挥金如土的坏毛病,他总是身无分文,总是从“笨蛋”或者任何愿意借钱给他的人那里一小笔一小笔地借钱,甚至包括了《圣马科斯纪事报》的出版商沃尔特•巴克勒(“‘沃尔特先生,你身上有没有五十美分啊?嗯,我需要这钱,能不能借给我?’我总是会借给他。”)。“笨蛋”倒是从来不让他还钱,可是别人要啊。林登总是还不清。“他总是在借钱,”霍勒斯•理查兹说,“而且总是缺钱。他既不能节流,也不能开源。”

接着,开了几个月卡萝尔的车之后,他给自己买了辆A型双人座敞篷跑车,花了四百美元。在这么一个只有几个学生有车的大学校园里,能拥有这么一辆座驾,实在太符合他招摇高调的性格了。林登在学院山上开着车上上下下,主动载女生。但每个月的车贷他还不起,很快就欠了好几个月的钱。车行警告说要收回汽车,林登就把车藏在别人家的车库里。另外,九月,布兰科州立银行的七十五美元贷款也快到期了。他父亲也曾经欠了那家银行的贷款不还。一想到要和山姆一起列在银行重点关注的名单上,林登就觉得难以忍受。

每年夏天,全得州的学区主管都会来圣马科斯读暑期学校,多挣一点学分。约翰逊加入了校长俱乐部,和W.T.多纳霍混熟了。他是得州南部小镇科图拉的学区主管,为林登提供了一份当地墨西哥学校的教职,月薪一百二十五美元,从九月开始。林登接受了,决定一年后再返回圣马科斯。“笨蛋”告诫他,最好不要中断学业。但他也很理解林登为什么拒绝了自己的建议,“他就是没钱了,没钱很久了”。

•10•

科图拉

林登•约翰逊以前也开车去过南边,最南去到了圣安东尼奥,他觉得那是一个快乐活跃的城市,但科图拉还在圣安东尼奥的南边。

圣安东尼奥以南,地貌突然就变成了大平原,绵延二百四十公里直到墨西哥边境。平原上房屋与树木都很稀少。公路两旁绵延无尽的,是荆棘丛生的低矮灌木丛。沥青路面的高速公路在圣安东尼奥就终止了,汽车在沙地上艰难行走着,有些地方的沙甚至有三十厘米厚。每过几个小时,约翰逊会遇到一个所谓的“城镇”,也就是公路边上散落的商店,沙土的痕迹延伸出去,通往那些半遮半掩在灌木丛中的小房子。继续往前开过城镇,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一个人影都看不到,甚至看不到人住的地方。唯一能确定这片土地与文明世界还有联系的,就是车辙旁边的铁轨,在太阳底下闪着光。整片土地也被骄阳炙烤着,空气呼吸起来不仅充满尘土,而且火热难耐。丘陵地带已经算烈日灼人了,但和这里的炎热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这里的气温可以爬升到四十摄氏度、四十一摄氏度、四十二摄氏度,然后高温持续多日。丘陵地带的树木,泉水和河流,给那里带去一种美,就是这种美掩盖了残酷的真相。而圣安东尼奥以南,只有这平坦、荒凉、没有树木的平原。这位开着A型跑车的二十岁教师,进入了美国无垠的荒野。这里是美国的尽头,被称为“灌木地带”。

科图拉在墨西哥边境以北九十六公里(圣安东尼奥以南一百四十四公里),这里已经不太像一个美国小城了,更具有墨西哥风情。三千名居民中,不到四分之一的人有“盎格鲁血统”,所以可以住在西边的密苏里―太平洋铁轨旁边。剩下的呢,都集中在努埃西斯河自流深井周围的牧场或农场上,辛勤劳作,拿的却是奴隶的薪水。他们在东边,或者说,在铁路线“错误”的一边。

林登•约翰逊的学校就在错误的一边。这个“墨西哥学校”(真名是“威尔豪森学校”,以县上法官的名字命名)的校舍样子还不错,低矮而狭长的红砖房,两年前才建成的,但周围的房子全都是简陋的棚屋,每条街上都是没刷油漆的小破房子,铁皮屋顶,墙面斑驳,连自来水都没有。有的房子已经摇摇欲坠了,里面还住着人,墙角被一群群巨大的白蚁啃得惨不忍睹,而这种白蚁在科图拉疯狂肆虐。在一些房子的前廊上,男人们坐在生锈的铁椅子上,目光呆滞而空洞地看着前方。学校门口有块下陷的空地,里面扔了很多垃圾,还有一群人蹲在里面。学校的台阶上也坐着一些人。看到自己要教书的区域之后,林登•约翰逊一定会迅速地意识到,得州这么多老师,为什么还在读大学的他偏偏被选中,而且还提供了非比寻常的高薪。

科图拉的盎格鲁人聚集区也只不过是相对来说比较好罢了。这些人甚至比丘陵地带的人们更穷。狭窄的小房子下面有大概十厘米的架高,免得白蚁侵袭。约翰逊能找到的唯一住处是一间房,或者说是半间房。他必须和另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寄宿人同住。这个小房子也是架高的,很简陋,旁边就是铁轨,火车每晚从拉雷多运送放声嘶鸣的牛,一列列的车厢,仿佛永远也走不完。在他的住处附近,从铁轨开始有个小小的斜坡,有时候他会走到这个小丘的顶上,眺望往四面八方无限延伸的荒凉土地。往北边看,灌木丛中有一条颜色比较浅的“伤痕”,那是回圣安东尼奥的路。然而在空旷的远方,这条路消失了,看不到尽头。

多纳霍还从来没成功“引诱”过科图拉之外的人来“墨西哥学校”教书。另外五个老师都是科图拉的家庭主妇,她们对这份工作是十分怠慢懒惰的,而且还觉得理所应当。能少花点时间就少花点时间,上课铃响才到,一下课就走。林登•约翰逊却早到晚走,这样的老师,在科图拉可谓前无古人。

入职第一天,课间休息时他来到学校“操场”上(已经有人告诉他威尔豪森学校不存在什么午饭时间,这些孩子不吃午饭),这只能算个尘土飞扬的空地,没有什么设备,也没有别的老师。课间休息的时候同事们都是在教师休息室坐着的。多纳霍觉得,能邀请到一位男老师来科图拉的威尔豪森学校执教,实在是太高兴了,当场就把约翰逊任命为校长。而新官上任烧的第一把火,就是要求所有的老师必须在课间休息时间到操场上看着学生们做游戏。他说服校董会提供了排球和排球网、垒球和球拍。接着他安排孩子们和别的学校交流活动,有棒球比赛,有田径运动会,就像那些白人孩子一样。校董会不愿意出钱租大巴送孩子们去参加这些活动,但有几个(很有限的几个)墨西哥家庭有车。他走上那些从未有盎格鲁人造访的摇摇晃晃的前廊,说服那些每天都需要辛勤工作的男人,请几天假,好带孩子去参加田径运动会。

在这之前,没有任何老师真正在乎过这些墨西哥孩子有没有学到东西,而这个新老师很在乎。教室里不准大笑,不准插科打诨。“男孩不听话,他就打屁股;女孩不听话,他就大声骂。”一个家长回忆说。林登觉得,孩子们最大的劣势,就是英语不好,所以非常严格地要求他们学英语。他定了条规矩,一旦进入学校,就只能说英语。要是有学生忘记了,在走廊上遇见他,高高兴兴地来句西班牙语的问候,结果就是被打屁股或者被斥责。教室外面就是操场,要是透过窗户传进来西班牙语,他就会冲出去,犯错误的是男孩子,就得跪下受罚,是女孩子,就会被一顿教训。他坚持让学生们说英语,而且还要在大庭广众下说。他组织了全校大会,让孩子们表演滑稽短剧,甚至还展开辩论。一开始只是校内大会上的辩论,后来演变成跟别的学校辩论。科图拉的墨西哥学生从来没参加过什么课外活动,而几周之内,这位新老师就已经安排了校际辩论比赛、朗诵比赛,甚至还有拼写比赛。他不想让孩子们死记硬背演讲稿或者诗歌。有个当时的学生回忆说,他对大家解释:“只要我们理解了诗歌的意思,就能正确地说出来了。”而且,“他还会花好几个小时教我们去‘说诗’,比如‘哦船长!我的船长!’”

对于本土的文化,他就不够尊重了。到科图拉的时候,他不懂什么西班牙语,也没有费心去多学一些。他会把得州历史讲得“天花乱坠”,但讲的时候显然忘记了“这些皮肤黝黑的孩子都流着战败方的血”(他说墨西哥人视为英雄的桑塔•安纳是个背信弃义、冷血无情的杀手)。但是在教授自己的文化这方面,他简直是孜孜不倦。“要是没做完作业,那天就要留堂。”一个学生说。他们不做完作业就不许回家,而老师也陪着他们。他耐心地教导他们,并且告诉他们,要是学了知识,就一定会获得成功。他的另一个学生丹尼尔•加西亚说:“他经常告诉我们,这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国家,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任何人都能成为总统。”他说话的语气斩钉截铁,不断重复着自己想要表达的主题,用来激励和鼓舞学生们。他经常一上课就讲起一个小婴儿的故事。“摇篮里的小宝贝,”胡安•奥尔蒂斯回忆,“他会告诉我们,今天我们可以说这个小宝贝会成为老师。也许明天我们就说这个小宝贝会当医生。另一天我们可能会说这个小宝贝,或者任何小宝贝,长大以后会成为美国总统。”

他要求很高,非常严厉,但是方法得当,所以学生们都很喜欢他。“他给了我们很多任务,”曼纽尔•桑切斯说,“但对于他这样的老师,你就是愿意去做他的任务。你觉得完成这些任务是对他和对你自己的一种义务。”那些被他打过屁股的孩子“还是很喜欢他”。和这些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对他们的感觉,是以前从未显现过的。学生们经常缺席,有时候约翰逊觉得这种缺席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但后来也回忆说,天亮之前他还在屋里躺着,听到马达的声音,知道卡车“正载着孩子们……去甜菜田或者棉花田干活。这还是学年中期,孩子们每年只有两三个月来上课”。十二月,他带了几个年纪稍大的学生,沿着努埃西斯河南下,砍了一些圣诞树来装饰教室。他是个零经验的教师,但管理起别的老师来,仍然像管理学生一样,志得意满,信心十足。虽然有个老师很反感他,但别的老师都和伊丽莎白•约翰逊夫人的感觉一样,她说:“他就这么从天而降然后挑起大梁……我们都被他迷死了。”他对学生和老师要求严格,对自己也是一样。“他根本不给自己任何空闲时间。”伊丽莎白•约翰逊回忆说。她还说,作为一个年轻人,他实在是太有纪律了。而且,说得更清楚一点,她说的这种纪律,主要是自律。他和一个安静平和的墨西哥人托马斯•科罗纳多成了朋友,科罗纳多以前是个农民,但后来成了学校的校工。林登告诉科罗纳多,他也应该学点英语。他出钱给科罗纳多买了本书来自学。他每天总是第一个到学校,最后一个走,这样就有时间教教科罗纳多。“我把字母都学会了以后,就拼一个英语单词。然后约翰逊把它读出来,我就重复一遍。”不过,虽然他和校工做了朋友,科罗纳多说他“也很清楚地命令我,随时都要保持校舍的清洁……他似乎有种激情,一定要看到所有应该做的事情都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好”。

林登•约翰逊在加州也展现了同样的“激情”。他认为自己在那里“学习”法律,能够逃离终生体力劳动的悲惨命运,而且,还有机会成为一个“大人物”,得到他迫切需要的尊敬,所以他牢牢抓住这个机会,狂热地投入时间精力,如同一个逃离可怕陷阱的人。在科图拉,他意识到,这份工作代表了另一个机会,非常重要的机会,不是因为他想一直留在科图拉,而是因为得州的教职一直是僧多粥少。而且,不管他以后要再去哪里谋职,科图拉的推荐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他全情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努力做到最好,让人们完全无法忽视这位老师的优秀和高尚。在科图拉的财运也和加州不同,他马上就拿到了补贴,拿到他最最渴望的金钱。坐在汤姆•马丁的办公桌前,他其实是不够格的,是随时会被揭穿的“冒牌货”,而在这里,讲台是他的,名正言顺,合理合法。他器宇轩昂地在讲台后面站定,这是权威部门给他安排的正式工作。这么多学生,这么多穷孩子,之前几乎都是文盲的墨西哥孩子,他的权威几乎不可能受到挑战,打屁股也不会遭到反抗。因为他是一名教师,事实上还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因为他的墨西哥学生们已经习惯了遵从盎格鲁人的命令,并且臣服于他们。他教孩子们的语言,他们还掌握得不怎么样,所以毫无疑问地,在这样的关系中,他是绝对的主宰,绝对的“大人物”,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班上的三十二名学生,是他人生第一次确定能够从中获得尊敬和爱戴的人群,除非他自己不知好歹,否则这种感情就会一直存在。和学生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表现也跟在其他人前不一样,充满了自信和笃定,这也是他教学风格的鲜明特点。他投入的精力、热情和善行,得到了极大的回报,那就是他一直深深渴望的感激与尊敬。在威尔豪森学校的教室里,林登•约翰逊生平头一次成了自己想做的“大人物”。在约翰逊城他永远是个“约翰逊”,被人瞧不起。而这教室里的人做了约翰逊城永远不可能的事情,就是崇拜他、仰视他。孩子的父母几乎是热泪盈眶地表达对他的感激,而孩子们呢,“这样说可能很奇怪,但很多同学都觉得我们配不上这么好的老师,”丹尼•加西亚说,“我们想要充分利用他在这里的每一天。仿佛是青天白日上帝赐予我们的福祉。”多年后,林登•约翰逊说:“我还能看见教室里孩子们的脸……我还能看到他们兴奋的眼中放射着友谊的光。”

在激情和自律的背后,偶尔会有些小小的迹象,显示的并非自信和笃定。

早晨,约翰逊走进教室,大步流星,双臂夸张地摆动。而且他希望此时能有一些音乐。他用当时流行的一首曲子谱了新词:

您好,您好,约翰逊先生,

您怎么样?

您好,您好,约翰逊先生,

您好吗?

我们要努力上进,

我们要跟随着您,

您好,您好,约翰逊先生,

您好吗?

他严格要求每个学生都学会歌词并且会唱,还要大声唱。一开始,有几个男孩子以为他在开玩笑。但要是他看到有谁没唱,就会非常生气。

还有一次,约翰逊不在教室,丹尼•加西亚来到讲台上,开始模仿老师。约翰逊走路姿势挺笨拙的,所以模仿起来很容易引起哄堂大笑。突然,全班一下子都不笑了,加西亚转过去,发现老师就在门口。约翰逊拉着孩子的手,把他带进一间空教室。“我以为我会挨一顿批评,”加西亚回忆说,但是没有,“他让我趴在他膝盖上,打了我十几下。”根据被打的力度,加西亚意识到,约翰逊是前所未有的生气。等他再进入已经鸦雀无声的教室,约翰逊说了让学生十分震惊的话。阿曼达•加西亚回忆说,他问大家,怎么可以嘲笑他。“他告诉我们,站在我们面前的,是未来的美国总统。”

对于一个这么充满自信的人来说,如此言行实在不应该。林登•约翰逊应该完全确信这些孩子特别尊敬他才对,比以往他遇到的任何一个团体都要尊敬他。他也应该完全确信自己所看到的从他们眼中放射出的“友谊的光”。然而,即使是最轻微的迹象,甚至是错误的迹象显示他们的尊敬和爱戴并非绝对,比如孩子们都可能会做的模仿,或者有人不唱他的歌,他就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是不是因为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确信别人对自己的尊敬呢?

是不是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的内心深处获得安全感呢?

科图拉的夜晚很少有事可做,就算有什么娱乐,林登•约翰逊也很难付得起钱。每月的工资要还车贷、七十五美元的银行贷款和其他在圣马科斯欠下的小笔债务。“一到发薪日,他的钱马上就花完,总是这儿借个一美元,那儿借个一美元。”房东萨拉•廷斯利•马歇尔夫人说。但他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整天精神焕发的,”科图拉的一个熟人说,“就是个小伙子的样子,他是那种无忧无虑的人。”

约翰逊和马歇尔夫人交了朋友。“林登非常信任我,”她说,“他觉得我是他的另一个妈妈。”他对疾病的态度令她有些吃惊。“就算是生点小病,他也会吓得要死。”她说。但是她很乐意照顾他。林登感冒了,她就烧一锅水,往里面放点芥菜,给他泡脚。这位房客对于食物的态度,可能会让雨果•克莱因很熟悉,就是岔路口中学的那个小男孩,林登吃了他的派。还有圣马科斯那些和林登一起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学生。“林登觉得我家里什么东西都是他的,”马歇尔夫人回忆,“有一次我烤了个椰子蛋糕,他溜进厨房就开吃。我进去的时候他吃得只剩一块了。他抬起头,对我说:‘萨拉夫人,你要是把这块也让我吃了,我就再给你买个蛋糕。’”但是马歇尔夫人也不介意,“我不介意,他也知道我不会介意。哪个儿子在自己家不是这么为所欲为的呢?”另一个房客,玛莎贝尔•惠顿,是科图拉咖啡馆的服务员,身材比较丰满。他会开玩笑地扭她的手臂,让她必须要说“牛绳”,在科图拉,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我投降”。他还会叫她帮自己熨衬衫或者领带。“他总是很忙。冲进家里,说:‘玛莎啊,能不能请你帮我熨一下领带啊?’”惠顿小姐总会答应他,而且很高兴地去做。有时候,他会和同住一间屋的年长男人以及马歇尔家的两姐妹玩桥牌,“大家聚在一起,他总是最活跃的”。

偶尔,只是偶尔,他会变得非常安静,而且一直很安静,有时候要持续好几天。大家会看到他漫步到镇子后面的小山丘上,这个高瘦笨拙的青年,凝视着空旷无垠的远方。大多数时候,他“和大多数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样,兴高采烈的”,马歇尔夫人说。但是“有时候,林登会严肃得像个老头”。

马歇尔夫人不知道这突然的安静背后是什么样的情绪。只有他妈妈和“笨蛋”知道。他在得州南部的每一天,几乎都会给妈妈写信。而林登在科图拉期间,“笨蛋”毕业了,但想要在一九二九年的暑期,重返圣马科斯,再修几门课,那时候林登已经回学校了。他已经同意那时候和林登同住,而林登不断写信提醒他要记得这个安排,不断确认他回去的时候这位朋友也会在。“他在科图拉很孤独,”“笨蛋”说,“非常孤独。”林登•约翰逊在科图拉待了九个月,从一九二八年九月到一九二九年五月,也许最了解他这九个月里的感觉的,是他的妻子,多年以后,林登对妻子讲起这段经历,她看到他的眼神。“那是个干枯的小镇,”约翰逊夫人说,“是个根本没救的小镇。”有位记者曾经多次采访约翰逊夫人,他本以为,不管怎么拼命地去引导和试探,这位女士都不会丢掉她的外交辞令,不会对任何人或任何事说出一个贬损的词。结果谈起这段经历的时候,记者吃了一惊,约翰逊夫人说,“那是得州最寒酸的小镇”。

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开车去见卡萝尔•戴维斯。她在皮尔索尔教书,那是另一个得州南部的小镇。

显然,对这段关系感到疑虑不安的,不止卡萝尔一人。约翰逊非常信任的萨拉•马歇尔回忆说:“他开始感觉到两个人没有……多少共同点。”她还记得这位年轻的房客说:“萨拉夫人,这个女孩喜欢歌剧,但是我更情愿跟个农民坐在木头上聊聊天。”但疑虑归疑虑,他还是坚定地去追求她,甚至非常狂热,给她打电话,给她写信,带她去圣安东尼奥看歌剧团的巡回演出,还去参加别的音乐会,或者看电影,或者只是在她有空的几乎每个晚上,开将近五十公里的车去看她。

接着,突然间,她有空的晚上变得越来越少。一天晚上,卡萝尔正在寄宿人家的客厅弹钢琴,一个年轻人出现在因为天气炎热而敞开的前门边。他说,他热爱音乐,不知卡萝尔介不介意他进来听一听。

这个年轻人是邮局职员,哈罗德•史密斯。他和卡萝尔的另一个男朋友一样,对这个女孩发动了猛烈的攻势。但和另一个不一样的是,他不仅喜欢音乐,还喜欢电影。“林登只对政治感兴趣,而我肯定是不喜欢的,”卡萝尔回忆,“哈罗德和我的兴趣就比较一致。”

她父亲也比较认可哈罗德。一个周末,他陪着她去了圣马科斯,A.L.戴维斯说自己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卡萝尔的姐姐们都在想,他说喜欢史密斯,有可能跟这个人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因为特别厌恶林登。她们在想,他会不会觉得,卡萝尔嫁给任何人都比嫁给林登好)。

回到皮尔索尔以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卡萝尔会在不同的晚上分别跟林登与史密斯见面。但后来,林登打电话找她,她就越来越频繁地推说很忙。她的工作比林登早了几周结束。回到圣马科斯的她在两个男人之间难以抉择。于是父亲送她和姐姐埃塞尔去加州想想清楚。等她回来的时候,有两封求婚信摆在面前,一封来自科图拉,一封来自皮尔索尔。“她坐在后面的小房间里,爸爸想事情的时候也总是坐在那儿。”埃塞尔回忆说。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做了决定。还在科图拉的林登•约翰逊接到消息,卡萝尔•戴维斯和哈罗德•史密斯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