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宰的羔羊》

1953/罗尔德・达尔[2]


妻子用冻羊腿打死了丈夫,然后让警察吃了这条羊腿,以此处理这件“凶器”。达尔所写的很说得过去,但是兰比亚斯质疑一位职业家庭主妇是否真的会以小说中描述的方式烹制一条羊腿,即不化冻、不放调料,也不用腌泡。这样难道不会导致肉硬、肉熟的程度不均匀?我做的这行不是烹饪(也不是犯罪),但是如果你对这一细节有怀疑,整个故事就开始散架了。尽管这一点有待商榷,但它还是给我留下了印象,那是因为一个女孩的缘故,很久以前她喜欢《詹姆斯与巨桃》。

——A.J.F.